一、「凶」非「凶」之簡,「凶」為「凶」之「分別文」
今天,我們習慣視「凶、凶」二字是繁、簡體的關係。比如:在office Word軟件中,這兩字是可以互相轉換的繁簡體:
實際上,「凶」並不是1949年以後簡化方案的新造字,「凶、凶」在1949年的以前的用字習慣中,是視為互為異體字。
比如:1955年頒佈的《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和1964、1986年頒佈的《簡化字總表》都明確指出「凶、凶」互為異體字:
其實,從漢字字源的角度來說,「凶」是初文,「凶」是文字學上所謂的「後起分別文」,「分別文」這個概念是清代《說文》四家之一的王筠提出的。
漢字演變過程中的「分別文」有兩種情況:【注3】
- 本字義多.既加偏旁則只分其一義也,
- 正義為借義所奪,因加偏務以別之者;
「凶」和「凶」演變屬於第1種情況,也即:在本字「凶」的基礎上加「兒(人)」旁造新字「凶」,分擔本字「凶」的部分職務。
可能有點拗口,不怎麼好理解,下面,我將「凶、凶」的演變、分化過程梳理一遍,你就能理解。
二、「凶、凶」的溯源與演變
「凶」比「凶」出現得早,始見於甲骨文:
「凶」從「凵」從「X」形,「凵」象「坑」,「X」是一個抽象「指示符號」,表示坑中的設計的機關,比如:竹刺,
甲骨文中田獵卜辭,記載殷人用這種坑洞陷阱捕獵,「陷」的甲骨文從「凵」從「鹿」,還有表示竹刺的筆畫,如下圖,就是表示「陷阱捕獵」的情形。
殷人田獵應該經常用這還陷阱,還有從從「凵」從「羊、牛、犀牛、狼」。。等的字形:
所以,漢字「凶」的本義是「地面的陷阱」,引申表示「災禍、不吉利」等意思:
- 甲骨文「凶」表示不吉利,如:《合集》5691:「貞:凶」。
- 《上博竹書五.三德》簡14:「是奉(逢)凶」,
總之,「凶」表示引申表示各種「災禍、不吉」的事情,也表示「凶惡,殘暴、恐懼」等很多意義,我們來看《漢語大字典》收集的古代文獻中「凶」的一些用法:
這樣「凶」通過意義的引申,表示了太多的意義,容易產生歧義,大約戰國時代,在「凶」的下面加「人」部造「凶」字,專門表示跟人有關的情緒,如「凶惡、恐懼」:
(古文字中的「人」在今文字中演變「兒」形)
這種演變就是上文說的「分別文」的演變情況之一:本字義多.既加偏旁則只分其一義也。相同演變模式的漢字有:「景、影」「止、趾」。
但是,古人在實際使用的時候,並沒有嚴格區分二者,所以漸漸二者就成了互為異體字,但是,在唐宋時代,「凶」是視為正體的,而「凶」視為「通用字」,比如唐代《幹祿字書》:
唐宋以後,「凶」漸漸比「凶」常用,在清代《康熙字典》中「凶」和冷僻字(歹凶)視為「古文」:
1964年。國家頒佈的《簡化字總表》,取簡單的本字「凶」為標準體,捨去筆畫較多的「凶」。這種簡化方式叫做「從古從簡」,也可以看做是「分化後再合併」。
其實,「凶、凶」合併這種「分化後又合併」,是正常的漢字演變現象,不論古今都有這樣的演變過程,如:「果」和「菓」,「豆」和「荳」,「背」和「揹」,都是選用古本字,捨棄分別文。
漢字是一個開放系統,任何人都可以造字,有些造字分化可能沒有必要,具體表現在並不影響記錄語言的準確性,所以,有些分化出來的新字會併入以前本字。
其目的是讓漢字保持在一個合理的字數,維持一個動態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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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 (1956). 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 人民教育出版社.
- 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 (1986). 簡化字總表. 語文出版社.
- 孫風華. (2001). 王筠“分別文”、“累增字”及“重文遞加字”淺議. 古漢語研究(2), 55-59.
- 漢語大字典編輯委員會編纂(1987),《 漢語大字典》(第二版), 湖北辭書出版社,頁337
- 李學勤等(2013),《字源》,天津古籍出版社,頁650
- 漢語大字典編輯委員會編纂(1987),《 漢語大字典》(第二版), 湖北辭書出版社,頁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