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都知道,房產證是購房者取得房屋的合法產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但在現實生活中,卻有很多房子遲遲不能辦理房產證,讓購房者很是擔心。那麼,房產證為什麼會辦不下來呢?
房產證為什麼會辦不下來?
一般房產證辦不下來有兩種可能,一種是購房者的原因,一種是開發商的原因。
01、購房者的原因
1、購房者未交納相關稅費。
2、在辦理產權證的時候沒有提供房屋登記發證機關所要求的相關資料及身份證明;委託他人辦理房產證但沒有出具授權委託書的。
解決辦法:由於購房者的原因導致無法辦理房產證的情況,購房者可以查明原因,然後根據相關部門的要求補繳稅費或者補交相應材料。
02、開發商的原因
1、開發商利用集體所有土地開發的項目,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小產權房。
2、未經過立項批准的項目。
3、未取得規劃審批的項目。
4、房屋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
5、土地或房屋目前正處於抵押狀態。
6、開發商未交納相關稅費的。
7、沒有銷售許可證又無產權證的房屋。
8、土地、房屋等有關部門查封、限制交易的等等。
解決辦法
1、通過協商解決
一般情況下有兩種方式來協商解決:一種是在一定期限內,購房者不退房,而開發商應該按日支付違約金;還有一種是購房者退房,開發商再支付一定的違約金。
大家在協商的時候,一定要記得帶上購房合同,找開發商協商要求承擔違約責任,如果雙方分歧不大,達成一致意見後,雙方簽訂協議,約定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和最終處理方式,並由開發商對購房者進行賠償。
2、發律師函
一旦協商未果,購房者可以委託律師向開發商發律師函。律師函主要是可以起到催告和警示作用,催促開發商積極主動承擔責任,積極解決辦不了房產證的問題,發律師函比司法途徑要便捷許多,但律師函沒有強制性,如果對方拒不賠償,最終還是需要提起訴訟。
3、提起訴訟
如果經協商和發函,開發商拒不解決問題的話,那麼購房者就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同時追究開發商違約責任。
另外,提醒大家,在選擇房屋時一定要仔細謹慎,選擇靠譜的房屋,避免發生辦不下來房產證的情況。(小編偷偷告訴你:上吉屋網廣元站購房優惠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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