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法千萬條,誠信第一條!哪些嚴重失信行為會被限乘飛機火車?成了老賴還有哪些消費行為會被受限呢?
1這些行為限乘飛機
1.編造、故意傳播涉及民航空防安全虛假恐怖信息的;
2.使用偽造、變造或冒用他人乘機身份證件、乘機憑證的;
3.堵塞、強佔、衝擊值機櫃臺、安檢通道、登機口的;
4.隨身攜帶或託運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危險品、違禁品和管制物品的;在隨身攜帶或托運行李中故意藏匿國家規定以外屬於民航禁止、限制運輸物品的;
5.強行登佔、攔截航空器,強行闖入或衝擊航空器駕駛艙、跑道和機坪的;
6.妨礙或煽動他人妨礙機組、安檢、值機等民航工作人員履行職責,實施或威脅實施人身攻擊的;
7.強佔座位、行李架,打架鬥毆、尋釁滋事,故意損壞、盜竊、擅自開啟航空器或航空設施設備等擾亂客艙秩序的;
8.在航空期內使用明火、吸菸、違規使用電子設備,不聽勸阻的;
9.在航空器內盜竊他人物品的。
2這些行為限乘火車
1.擾亂鐵路站車運輸秩序且危及鐵路安全、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的;
2.在動車組列車上吸菸或者在其他列車的禁菸區吸菸的;
3.查處的倒賣車票、制販假票的;
4.冒用優惠(待)身份證件、使用偽造或無效優惠(待)身份證件購票乘車的;
5.持偽造、過期等無效車票或冒用掛失補車票乘車的;
6.無票乘車、越戰(席)乘車且拒不補票的;
7.依據相關法律規定應予以行政處罰的。
3這些行為限乘火車飛機:
社保:嚴重失信、失範行為
1.用人單位未按相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且拒不整改的;
2.用人單位未如實申報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且拒不整改的;
3.應繳納社會保險費卻拒不繳納的;
4.隱匿、轉移、侵佔、挪用社會保險費款、基金或者違規投資運營的;
5.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參加、申報社會保險和騙取社會保險基金支出或社會保險待遇的;
6.非法獲取、出售或變相交易社會保險個人權益數據的;
7.社會保險服務機構違反服務協議或相關規定的;
8.拒絕協助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經辦機構對事故和問題進行調查核實的;拒絕接受或協助稅務部門對社會保險實施監督檢查,不如實提供與社會保險相關各項資料的;
9.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
醫療:嚴重危害正常醫療秩序的失信行為
1.倒賣醫院號源等破壞、擾亂醫院正常診療秩序的;
2.在醫療機構內故意傷害醫務人員、損毀公私財物的;
3.擾亂醫療秩序的;
4.非法限制醫務人員人身自由的;
5.侮辱恐嚇醫務人員的;
6.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器具呼呼危險物品進入醫療機構的;
7.教唆他人或以受他人委託為名實施涉醫違法犯罪行為的。
知識產權:嚴重失信行為
1.重複專利侵權行為:知識產權局經調解或作出行政決定,認定存在專利侵權行為後,侵權方再次侵犯同一專利權的;
2.不依法執行行為:拒不執行已生效的針對專利侵權假冒行為的行政處理決定或行政處罰決定的行為,以及阻礙地方知識產權局依法開展調查、取證的行為;
3.專利代理嚴重違法行為:專利代理機構被列入國家知識產權局確定的經營異常名錄後,自列入之日起滿年後仍不符合相關規定的;
4.專利代理人資格證書掛靠行為:變造、倒賣、出租、出借專利代理人資格證書的,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資格證書、註冊證、執業印章的;
5.非正常申請專利:被國家知識產權局認定為屬於《關於規範專利申請行為的若干規定》所稱的非正常申請專利的行為;
6.提供虛假文件行為:權利人在申請專利或辦理相關事務過程中提供虛假材料或者虛假證明文件的,視為提供虛假文件行為;
其他嚴重違法失信行為
1.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
2.在財政性資金管理使用領域中存在弄虛作假、虛報冒領、騙取套取、截留挪用、拖欠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到期債務的嚴重失信行為責任人;
3.證券、期貨違法被處以罰沒款,逾期未繳納的;上市公司相關責任主體逾期不履行公開承諾的;
4.被人民法院按照有關規定依法採取限制消費措施,或依法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5.相關部門認定的其他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的嚴重失信行為責任人。
【提醒】
限制嚴重失信行為有關責任人乘坐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倉位、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一等以上座位等。
4成了“老賴”,處處受限!
納入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被執行人,以下消費行為受限制:
1.乘坐交通工具時,不得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2.不得在星際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3.不得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4.不得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5.不得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6.不得旅遊、度假;
7.子女不得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8.不得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9.不得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