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乘車出行是否需要安全座椅?家長該補“安全課”了'

交通 不完美媽媽 上海 深圳 法律 馮海寧 2019-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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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乘車出行是否需要安全座椅?家長該補“安全課”了

最近,有4年育兒經驗的北京媽媽廖凡再次陷入矛盾,帶著孩子乘車出行時究竟是否需要安全座椅保障安全。據悉,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可以減少54%至70%的死亡率,但目前仍有不少家長以各式各樣的理由拒絕使用安全座椅。(9月16日《法制日報》)

北京兒童醫院的數據顯示,因創傷性顱腦損傷需急診或住院患兒中,機動車內乘客佔到54%,所有車內的創傷性顱腦損傷兒童無一例安裝兒童安全座椅。也就是說機動車有沒有安裝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對兒童安全非常重要,但不少家長沒意識到這點。

主要原因是,有的家長認為大人抱著孩子乘車能保障安全,但事實證明不安全。有的家長因為安裝拆洗麻煩、孩子不願使用就拒絕兒童安全座椅。還有的家長對兒童安全座椅的質量、價格存疑,導致兒童乘車處於危險之中。可見,家長安全意識待提高。

顯然,推廣兒童安全坐騎首先在於教育家長們。這需要衛生、交管、婦女及兒童組織等共同參與兒童安全知識普及,既要利用血淋淋的案例警示家長,也要從科學角度闡述使用兒童安全坐騎的必要性。這樣的“課堂”既可以在社區也可以在醫院等場所。

而且,我們也要意識到安全教育存在侷限性。因此,在教育家長的同時,還應該把強制使用兒童安全坐騎作為保障兒童乘車安全的唯一選項,即不管家長們過去因為什麼原因拒絕,今後都必須要安裝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否則就應該受到相應的法律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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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乘車出行是否需要安全座椅?家長該補“安全課”了

最近,有4年育兒經驗的北京媽媽廖凡再次陷入矛盾,帶著孩子乘車出行時究竟是否需要安全座椅保障安全。據悉,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可以減少54%至70%的死亡率,但目前仍有不少家長以各式各樣的理由拒絕使用安全座椅。(9月16日《法制日報》)

北京兒童醫院的數據顯示,因創傷性顱腦損傷需急診或住院患兒中,機動車內乘客佔到54%,所有車內的創傷性顱腦損傷兒童無一例安裝兒童安全座椅。也就是說機動車有沒有安裝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對兒童安全非常重要,但不少家長沒意識到這點。

主要原因是,有的家長認為大人抱著孩子乘車能保障安全,但事實證明不安全。有的家長因為安裝拆洗麻煩、孩子不願使用就拒絕兒童安全座椅。還有的家長對兒童安全座椅的質量、價格存疑,導致兒童乘車處於危險之中。可見,家長安全意識待提高。

顯然,推廣兒童安全坐騎首先在於教育家長們。這需要衛生、交管、婦女及兒童組織等共同參與兒童安全知識普及,既要利用血淋淋的案例警示家長,也要從科學角度闡述使用兒童安全坐騎的必要性。這樣的“課堂”既可以在社區也可以在醫院等場所。

而且,我們也要意識到安全教育存在侷限性。因此,在教育家長的同時,還應該把強制使用兒童安全坐騎作為保障兒童乘車安全的唯一選項,即不管家長們過去因為什麼原因拒絕,今後都必須要安裝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否則就應該受到相應的法律懲罰。

兒童乘車出行是否需要安全座椅?家長該補“安全課”了

據悉,目前全球已有90多個國家通過立法強制使用兒童安全座椅。比如英國,未滿3歲的孩童,未使用兒童安全座椅罰款50-500英鎊。美國未滿4歲或體重未達18kg的孩童,未使用兒童安全座椅罰款100美元。而國內目前只有上海、深圳強制使用。

2015年1月起實施的《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規定,四周歲以下兒童乘坐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未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兒童安全座椅的,處以三百元罰款。2017年起實施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也有相應處罰措施。

其他一些省市雖然也把配備兒童安全座椅寫入了地方法規,但因為缺乏相應的罰則而淪為花瓶制度。即便是上海和深圳,兒童安全座椅使用率也只有62%和48%,與發達國家90%的使用率存在很大差距。即這兩個城市雖然有強制性措施,但執行仍然不到位。

因此,要想提升我國兒童安全座椅使用率,必須採取強制性措施來推動,一方面是完善立法,另一方面是加強執法。對上海、深圳而言,需要豐富處罰方式,在現有處罰措施基礎上,還應強制參觀事故現場、學習警示片,也要像查酒駕一樣查兒童安全座椅。

對於其他城市而言,則應該儘快彌補立法上的不足。最理想的情況是,及時完善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把兒童安全座椅明確寫入法律法規。這樣一來,就能促使地方加快完善立法,讓法律法規成為兒童安全座椅安裝使用的最有效“推動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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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乘車出行是否需要安全座椅?家長該補“安全課”了

最近,有4年育兒經驗的北京媽媽廖凡再次陷入矛盾,帶著孩子乘車出行時究竟是否需要安全座椅保障安全。據悉,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可以減少54%至70%的死亡率,但目前仍有不少家長以各式各樣的理由拒絕使用安全座椅。(9月16日《法制日報》)

北京兒童醫院的數據顯示,因創傷性顱腦損傷需急診或住院患兒中,機動車內乘客佔到54%,所有車內的創傷性顱腦損傷兒童無一例安裝兒童安全座椅。也就是說機動車有沒有安裝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對兒童安全非常重要,但不少家長沒意識到這點。

主要原因是,有的家長認為大人抱著孩子乘車能保障安全,但事實證明不安全。有的家長因為安裝拆洗麻煩、孩子不願使用就拒絕兒童安全座椅。還有的家長對兒童安全座椅的質量、價格存疑,導致兒童乘車處於危險之中。可見,家長安全意識待提高。

顯然,推廣兒童安全坐騎首先在於教育家長們。這需要衛生、交管、婦女及兒童組織等共同參與兒童安全知識普及,既要利用血淋淋的案例警示家長,也要從科學角度闡述使用兒童安全坐騎的必要性。這樣的“課堂”既可以在社區也可以在醫院等場所。

而且,我們也要意識到安全教育存在侷限性。因此,在教育家長的同時,還應該把強制使用兒童安全坐騎作為保障兒童乘車安全的唯一選項,即不管家長們過去因為什麼原因拒絕,今後都必須要安裝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否則就應該受到相應的法律懲罰。

兒童乘車出行是否需要安全座椅?家長該補“安全課”了

據悉,目前全球已有90多個國家通過立法強制使用兒童安全座椅。比如英國,未滿3歲的孩童,未使用兒童安全座椅罰款50-500英鎊。美國未滿4歲或體重未達18kg的孩童,未使用兒童安全座椅罰款100美元。而國內目前只有上海、深圳強制使用。

2015年1月起實施的《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規定,四周歲以下兒童乘坐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未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兒童安全座椅的,處以三百元罰款。2017年起實施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也有相應處罰措施。

其他一些省市雖然也把配備兒童安全座椅寫入了地方法規,但因為缺乏相應的罰則而淪為花瓶制度。即便是上海和深圳,兒童安全座椅使用率也只有62%和48%,與發達國家90%的使用率存在很大差距。即這兩個城市雖然有強制性措施,但執行仍然不到位。

因此,要想提升我國兒童安全座椅使用率,必須採取強制性措施來推動,一方面是完善立法,另一方面是加強執法。對上海、深圳而言,需要豐富處罰方式,在現有處罰措施基礎上,還應強制參觀事故現場、學習警示片,也要像查酒駕一樣查兒童安全座椅。

對於其他城市而言,則應該儘快彌補立法上的不足。最理想的情況是,及時完善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把兒童安全座椅明確寫入法律法規。這樣一來,就能促使地方加快完善立法,讓法律法規成為兒童安全座椅安裝使用的最有效“推動器”。

兒童乘車出行是否需要安全座椅?家長該補“安全課”了

從全球情況來看,強制安裝使用兒童安全坐騎已成為很多國家的共識。而目前我國兒童安全座椅的使用率據說僅為1%,更應該加快強制推廣。這是保護兒童安全權益、減少交通事故傷亡率最有效的辦法。當然,強制使用必須確保這類座椅符合安全標準。

另外,出租車、網約車、公交車等營運車輛,也應該把兒童安全坐騎作為一種“標配”,不一定非有安裝,但一定要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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