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勞動合同法,未籤勞動合同確認勞動關係的15條證據,你可以主張補償金(法律實務)

法律 經濟 信用卡 文章 精專律師 2017-06-23

2017年新勞動合同法,未籤勞動合同確認勞動關係的15條證據,你可以主張補償金(法律實務)


上篇文章我們簡單介紹了勞動者未與用人大衛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認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判定勞動關係的標準。我們都知道,用人單位應該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是判定雙方勞動關係最直接、最有效、最便捷的方法。

但是,現實生活中,不管是勞動者維權意識缺乏,或是用人單位惡意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都會導致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雖然建立了勞動關係,但是並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在這種情況下,很多勞動者往往自認倒黴,不想追究用人單位的法律責任,導致自身合法得不到有效地維護,或者怕自己手上沒有勞動合同,即使去追究用人單位法律責任,也怕仲裁委員會、行政機關或法院作出對自己不利的結果,到時候,既得不到經濟補償又費時費力費心。

其實呢,關於這個問題,今天跟大家好好聊聊。沒有勞動合同的情況下,作為勞動者,你應該如何收集證明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可以說,只要你收集到這15證據中的幾種或多種,相關機關就會認定你與用人單位存在事實上的勞動關係。


2017年新勞動合同法,未籤勞動合同確認勞動關係的15條證據,你可以主張補償金(法律實務)


各位看官,睜大眼睛,你可看清楚了。

1.應聘登記表、入職登記表、錄用通知書、面試通知短信等;

2.工資單、工資收入證明(需會計人員簽名)、社會保險記錄單、企業年金單、住房公積金單或其他工資發放記錄等(工資發放為現金可忽略);

3.工作服、出入證、廠牌、工作證、技術認定證書、專業證書年檢記錄等能夠證明職務身份的證件;

4.其他勞動者的證言;

5.發表有自己作品的公司內部刊物、或者公司網站有關自己事蹟的報道;

6.打卡記錄、考勤記錄、加班通知等;

7.由公司簽字的崗位職責說明書、薪資確認書、調崗通知書、解除通知等;

8.公司或者公司工會發出的本人的榮譽證書、獎狀、懲罰通知單、工會會員證;

9.與公司領導談話、工作情況的錄音、錄像;

10.工作記錄單、本人代表公司簽訂的採購合同、銷售合同,客戶業務記錄等;

11.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登記、詢問調查筆錄等;

12.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工傷,交警部門調查詢問的筆錄;

13.工作中來往郵件、QQ聊天記錄、微信記錄、工作安排短信記錄等;

14.財務借款單、報銷憑證等;

15.如果你用單位的地址辦過信用卡,信用卡賬單郵寄地址為單位。

16.添加changda115114更多增值服務。

當然,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是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親們,收集這些證據要注意方式方法,要注重證據之間形成完整流暢的證據鏈。這種只有形成完整的證據鏈,相關證據才更有說服力,才能更好地維護自身的權益,給用人單位以有力的迴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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