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名副處級非黨員領導幹部為何受到法律嚴懲?

“因為我的貪婪和迷失,大女兒不得不中止學業,開始為生計奔波;妻子不但要獨立照顧小女兒,還背上了沉重的債務,我真是悔不當初。”3月4日,在浙江省蘭溪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浙江省東陽市政協原副主席樓偉龍受賄一案現場,站在被告席上的他幾度哽咽,泣不成聲。

檢察機關指控,樓偉龍收受他人賄賂、股份價值人民幣459萬元。4月17日,蘭溪市人民法院判處樓偉龍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對其退出的贓款人民幣10萬元,依法予以沒收並上繳國庫,繼續追繳其尚未退出的贓款。

原本想過上好日子,卻在半路迷失自我

樓偉龍1989年大學畢業,工作29年。他當過教師,做過企業中層,但時間最長的還是從政。他說,自己出生“寒門”,當年就是為了能多一點工資,離開教師隊伍,進入了企業。可隨著崗位越來越好,收入越來越高,原本覺得可以讓親人過上好日子,可沒想到在半路迷失了自我。

2001年5月,樓偉龍通過公開招考,當上了東陽市江北新區管委會招商部副部長。憑著多年在企業的工作經驗,樓偉龍對招商工作得心應手,曾多次被評為東陽市優秀全程代理員,為企業代理項目近千個。

2012年2月,樓偉龍當選為東陽市政協副主席,成為一名副處級非黨員領導幹部,這一過程用了不到11年。

職務雖然升遷了,但樓偉龍的思想卻逐漸發生很大的轉變。“從一開始進入領導崗位時的嚴格自我要求,厭惡機關人員的吃拿卡要,到後來第一次收下熟人的菸酒、禮卡,我也曾害怕、後悔,可事後發現也沒事,漸漸將收禮當作習以為常。”樓偉龍在懺悔錄中寫道,後來發展為直接收現金,搭乾股,在企業中充當中間人拿好處,而且收受的金額越來越大。從一千、二千,到一萬、兩萬,再到幾十萬,上百萬,膽子越來越大,手段越來越惡劣,行為越來越瘋狂。

面對誘惑“捨不得”,心甘情願被“圍獵”

公訴機關指控,樓偉龍在擔任東陽市江北新區管委會招商部副部長、東陽市人大常委會農業農村工作委員會主任、東陽市政協副主席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購買工業用地、重點項目轉讓及收購、土地使用權變更、土地分割、催討土地出讓預收款等方面謀取利益或不正當利益,收受賄賂價值人民幣459萬元。

在樓偉龍看來,權力就是生財的工具,只要大權在握,幫老闆的“忙”越多,得到的回報也就越多,大家互惠互利,何樂而不為?就在這樣的自欺欺人中,他心甘情願地踏上了被“圍獵”之路。

究其原因就是動搖了理想信念,法紀意識淡薄,物慾膨脹。“我把當年在企業工作的思維,直接帶入到了公務員領導崗位,沒有及時調整好崗位角色,講究經濟效益,既想當官又想發財。”樓偉龍事後稱。

看到之前與自己同級別的公司同事,紛紛走上企業的領導崗位,有的甚至年薪百萬,而自己卻還拿著機關單位的基本工資。於是,樓偉龍開始心理失衡,熱衷於酒桌上的豪言壯語,高談闊論,奢靡腐敗的生活滋生,經常喝醉酒,甚至曾狼狽地醉倒在路邊花壇中。

“對於賄賂來者不拒,心安理得,甚至有公司邀我入股,也欣然接受。”樓偉龍在懺悔錄中寫道,“總以為是企業主主動給的,你情我願的事,沒有損害國家和集體利益。沒有考慮他們之所以如此慷慨大方,主動讓利和邀我入股,正是看中了我手中的權力,看中了我未來的發展預期,其實就是用金錢來綁架我,讓我成為他們“圍獵”的對象,好成為他們的‘幫凶’而已。”

想發財心無敬畏,聰明反被聰明誤

於是,樓偉龍置黨紀國法於不顧,在明知領導幹部不得經商辦企業的情況下,讓老婆註冊公司,準備做進出口業務;打算開女裝專賣店;赴安徽囤積中藥材做生意等等。如此折騰,一心想著發財致富,但這樣的想法卻並未讓他變得富裕,反而使他在囤積中藥材生意中形成巨大虧損,違規借貸則讓他血本無歸。

為了投資再賺錢,樓偉龍又動起了借款的歪腦筋。向企業主借款幾十萬元,少則一個月,多則幾個月,甚至一兩年,未支付利息。他在事後曾說:“其實相當於佔用了企業的資金,嚴格算起來這也是變相受賄,如果我不是領導幹部,不是手中有權,誰會借錢給我呢。”

樓偉龍的妻子之前曾賣了一套房子,拿出60萬元讓他去退還贓款。可樓偉龍竟用於炒股,最終虧得一乾二淨。真是聰明反被聰明誤,愈想投資投機挽回損失,虧空越大,損失更多。

銷燬、隱匿證據,錯失了主動交代機會

2015年下半年,省委巡視組就東陽市浙江華博電子有限公司轉讓土地事項中存在的問題,找到樓偉龍核實情況。之後,他因害怕自己收受華博公司乾股的罪行敗露,指使他人銷燬了存放在朋友家中的股權轉讓協議書等材料,企圖規避調查。

之後,組織上找他談話,要求他相信組織,忠誠組織,講清楚自己的問題。他“鎮定自若”,矢口否認,表示歷來嚴格要求自己,“沒有什麼大問題”。而事實上,他已如驚弓之鳥,在“三清理一規範”專項行動中,他一方面瞞報、漏報,將受賄編造為借款進行掩飾,另一方面積極籌資退還贓款,對抗組織調查。

“我僥倖地認為,自己不是黨員,可以不受黨紀的約束,即使有了事,組織上對我也許會寬容些。”樓偉龍後悔不已。

對此,金華市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指出:“在黨紀政紀和法律面前,任何領導幹部都不能有特權。無論是黨員領導幹部,還是黨外領導幹部,只要濫用權力、以權謀私,都會被依法查處。”(作者:浙江省紀委監委顏新文 章鬱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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