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陽:涉嫌消費欺詐 商家被判3倍賠償

綠茶 法律 紅茶 中國經濟網 2017-05-12

花了2000多元錢從網上購買綠茶,收到的卻是紅茶。一怒之下,消費者將茶葉廠家告上法院。近日,襄城區法院審理了此案,判決江西某食品公司退還消費者詹某全部貨款2765元,並支付3倍貨款賠償金8295元。

今年1月,市民詹某花費2765元在網店購買了35盒狗牯腦茶葉。然而,茶葉到貨後,詹某卻發現,貨品與購買的狗牯腦茶葉格格不入:狗牯腦茶葉是一種綠茶,而廠家出售的產品實際卻為紅茶。此外,產品外包裝註明的國家標準為“地理標誌產品狗牯腦茶標準”,在銷售網頁及產品包裝上均宣稱其產品為“狗牯腦”紅茶。感覺被騙,詹某遂將該茶葉旗艦店所屬的江西某食品公司告上法庭。

經法院審理,江西某食品公司出售的產品實際為紅茶,但根據《地理標誌產品狗牯腦茶》的規定,狗牯腦為綠茶,故被告江西某食品公司出售的產品與其包裝上註明採用的產品標準不相符,應退還消費者詹某全部貨款,且江西某食品公司使用此標識易使消費者對該產品的質量產生誤解,進而作出錯誤的意思表示,具有欺詐性,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賠償貨款3倍的要求增加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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