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晶科技:審計委員會2016年度履職情況報告

財會 金晶科技 會計師 鄧偉 金融界 2017-04-30

日期:2017-04-28附件下載

山東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審計委員會

2016 年度履職情況報告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運作指引》、《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工作規程》等規定,本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勤勉盡責,

認真履行審計監管職責,現將 2016 年度工作情況彙報如下:

一、2016 年度會議召開情況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由 3 名成員組成,其中獨立董事 2 名,委員會召集人由具

備會計專業資格的獨立董事路永軍擔任。

2016 年度審計委員會共召開會議 4 次:

(一)2016 年 2 月 16 日,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召開會議 2016 年度第一

次會議,應出席會議委員 3 名,實際出席會議委員 3 名,路永軍、鄧偉、孟凡亮

3 名委員參會,公司財務總監列席了會議。會議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召集人路永軍

主持,會議一致形成如下決議:

與負責公司 2015 年度財務審計工作的大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項

目負責人協商確定了 2015 年度財務審計工作總體計劃,同時根據審計委員會已

審閱的公司財務部編制的公司 2015 年度財務報表發表意見,認為公司財務報表

客觀、真實、準確,未發現有重大錯報、漏報情況,同意提交註冊會計師進行審

計。

(二)2016 年 4 月 20 日,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召開 2016 年度第二次會

議,應出席會議委員 3 名,實際出席會議委員 3 名,路永軍、鄧偉、孟凡亮 3

名委員參會,會議由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召集人路永軍主持,公司財務總監列席了

會議,會議一致形成如下決議:

1、審議通過了審計後的公司 2015 年度財務報告。

2、審議通過續聘大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公司 2016 年度審計機

構。

3、同意將上述事項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

(三)2016 年 4 月 28 日,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召開 2016 年度第三次會

1、審議通過了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財務報告,公司財務報表客觀、真實、

準確,未發現有重大錯報、漏報情況。

2、同意將上述事項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

1

(四)2016 年 8 月 28 日,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召開 2016 年度第四次會

在全面瞭解公司 2016 年上半年運營情況後,審核了截至 2016.06.30 公司財

務報告後認為:公司嚴格按照財務制度規範運作,公司截至 2016.06.30 財務報告

公允的反映了報告期內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公司財務報表客觀、真實、準確,

未發現有重大錯報、漏報情況。

(四)2016 年 10 月 27 日,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召開 2016 年度第五次會

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報告公允的反映了報告期內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報告所載資料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二、審計委員會履行職責情況

1、外部審計機構工作的評價

報告期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對 2016 年度審計機構的獨立性、專業性進行

了評估,認為其具備為公司提供審計服務所需的條件。

報告期,董事會審計委員會認真履行了監督職責,就年審事項,在審計進場

前聽取了管理層彙報,並與年審會計師就總體審計計劃等進行了討論與溝通,協

商確定了審計工作的安排。審計期間,多次與年審會計討論溝通審計中關注的重

大事項,認為外部審計機構能夠勤勉履職。

2、公司內部審計工作

報告期內,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審閱了公司 2015 年度內部審計工作總結和

2016 年內部審計工作計劃,及時督促公司內部審計工作計劃的實施,指導了內

部審計部門的有效運作。

3、審閱各定期財務報告,發表意見

報告期內,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成員認真審閱了公司的各定期財務報告,認為

公司財務報告是真實、完整和準確的,不存在重大會計差錯調整、重大會計政策

及估計變更,未發現其他欺詐、舞弊行為及重大錯報的可能性。

4、協調管理層、內部審計部門及相關部門與外部審計機構的溝通

報告期內,為更好地推進年度審計工作,審計委員在充分聽取管理層對年度

經營發展情況彙報基礎上,與外部審計機構溝通安排了合理的審計計劃,管理層、

內部審計部門及相關部門與會計師事務所能夠良好溝通和配合。

2

三、總體評價

2016 年度,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各委員堅持遵循獨立、客觀、公正的職

業準則,以維護公司和全體股東權益為出發點,勤勉盡責,較好的完成了相關工

作。

委員簽字:

路永軍 鄧偉 孟凡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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