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歲女童被鎖家中從21樓墜亡,父母大意,才是孩子最大“殺手”

幼小的孩童本該被父母千嬌萬寵的養著,但總有那麼些父母認為自己對孩子的關心已經夠了,絲毫不去考慮自己粗心放任的後果。

6歲女童被鎖家中從21樓墜亡,父母大意,才是孩子最大“殺手”

近日,福建泉州就有這麼一位家長,為了上班,簡單粗暴的將孩子鎖在房內,既沒有鎖緊窗戶,也沒有將對孩子有可能不利的東西收起來。孩子在她上班後,自己爬上了窗戶,並沒有注意到危險,或許說,這個年齡段的孩子並不知道什麼叫危險。才六歲的她,掉下了21層的高樓,幼小的生命,就這麼沒了。

父母給予孩子的,確實是最無私最不求回報的愛,但並不是所有父母都是細緻的父母。甚至說,導致這個小女孩死亡的原因,並不只是自己的淘氣,父母對孩子安全的忽視,也是主要雲因。

搜索新聞發現,類似的事情,時有發生,確實值得警惕啊。這裡,筆者挑選了兩個事例,這兩對父母,同樣的粗心大意,令孩子身陷險境,其中一個失去了生命。

6歲女童被鎖家中從21樓墜亡,父母大意,才是孩子最大“殺手”

臺北的一個女子,在和男友分手後,獨自承擔起了撫育孩子的責任,這本是件值得讚揚的事情,但悲劇很快就發生了。這名女子因為孩子過於吵鬧,一氣之下將他關在廁所,整整三天時間,她沒有想起那個男孩,而孩子早已死亡。

6歲女童被鎖家中從21樓墜亡,父母大意,才是孩子最大“殺手”

跟上面這位媽媽比起來,青島的一對夫妻,無疑是非常幸運的。在一次外出時,他們將九個月大的嬰兒獨自留在了車上,兩人沒有拔鑰匙,車輛在關門後自動落鎖,嬰兒被獨自關在了車裡。當時的天氣很熱,車廂的溫度很快就升高到了成年人也無法忍受的程度。

6歲女童被鎖家中從21樓墜亡,父母大意,才是孩子最大“殺手”

還好夫妻倆報警及時,警察很快救出了小女孩,沒有釀成悲劇。

曾經有人提出過,第一次做父母的人都沒有經驗,我們可不可以讓父母也持證上崗?做一個合格的父母很難,因為要注意的太多太多,父母們也需要時間,才能獲得教育孩子的教訓和經驗。

筆者相信,粗心的父母不是不愛孩子,不是不關心他們。他們只是很多事情缺乏必要的經驗,但等到教訓到來時,往往伴隨著悲劇。

粗心父母的事情,被報道了一件又一件,卻依然有馬大哈父母,可以做到讓孩子自己去找警察,讓警察幫助找媽媽。

很多網友認為,法律中應該加上,如果父母不好好看護孩子,那麼他們的監護權就會被剝奪。但也有一些已為人父母的網友站出來說:“如果不工作,就沒有錢養孩子,如果全職養孩子,就沒有工作來賺錢,在現實中,麵包和感情我們必須做出取捨。”

6歲女童被鎖家中從21樓墜亡,父母大意,才是孩子最大“殺手”

筆者第一次看到這種論點時認為:對啊,說的太對了,不工作哪來的錢把孩子健健康康養大?但看多了這種觀點,筆者冷靜下來想了想,工作為什麼不能關愛孩子?為什麼“忙”就可以成為丟孩子、關孩子的理由?

養孩子是一個需要耐心、長時間付出的過程,再忙再累,我們既然選擇了為人父母,就要處處為孩子考慮周到,不能有一絲的安全縫隙,將孩子置於危險之中。

希望類似泉州這樣的慘案,不要再發生,所有的孩子,理應擁有健康、美好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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