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奔馳女車主”維權曝光金融服務收費亂象 法院曾判決收費無任何法律依據

西安“奔馳女車主”維權曝光金融服務收費亂象 法院曾判決收費無任何法律依據

(圖片來源:全景視覺)

經濟觀察網 記者 胡豔明 近期,西安“研究生”女車主坐奔馳引擎蓋維權一事引發熱議,車主與經銷商溝通的過程中,其在購車過程中因分期付款繳納的15200元金融服務費也成為焦點之一。

該筆金融服務費最終流向了個人還是4S店,抑或提供分期服務的汽車消費金融公司?金融服務費徵收是否合規合理?

4月14日晚間,就車主被迫交納金融服務費1.5萬一事,梅賽德斯-奔馳發表聲明稱:一向尊重並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開展業務運營,不向經銷商及客戶收取任何金融服務手續費。梅賽德斯-奔馳公開並反覆要求經銷商要誠信守法,確保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梅賽德斯-奔馳汽車金融有限公司(簡稱“奔馳金融”)於2005年在北京成立,是奔馳旗下專注汽車金融服務的持牌公司。根據天眼查檢索結果,戴姆勒股份、戴姆勒大中華區投資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別為52.2%和47.8%。

汽車金融公司是指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設立的,為中國境內的汽車購買者及銷售者提供金融服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截止至2018年6月,我國獲批的汽車金融公司一共有25家,包括奔馳、寶馬、大眾、豐田、福特、長城、比亞迪等等。

監管要求持牌機構在提供金融業務過程中不得收取不合理費用。其中,2012年,銀監會出臺《關於整治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規範經營的通知》,第三條規定:“金融機構不得借發放貸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資之機,要求客戶接受不合理的中間業務和其他金融服務,從而收取費用。”

2018年1月,銀監會發布《關於進一步深化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的通知》,將“不當收費”列入了整治工作要點,包括以貸轉存、存貸掛鉤、以貸收費、浮利分費、借貸搭售收費、一浮到頂、轉嫁成本等七類附加不合理貸款條件的違法違規行為。

奔馳網站的“梅賽德斯-奔馳汽車金融有限公司收費項目公示”顯示,其收費項目共有16項,分針對所有客戶和逾期客戶。具體來看,針對所有客戶的“出具車輛抵押文件”、“出具解除車輛抵押文件”、“車證資料/購車發票借出”、“開具還款情況說明”、“開具交易明細”、“開具抵押文件說明”、“開具每月還款發票”等7項服務均免費。而其餘針對所有客戶的四項服務公佈了收費標準,但服務場景分別是提前結清、部分提前結清、還款調整手續費和尾款產品的還款調整。

在奔馳汽車官網的金融計算器中,如果選購建議零售價54.58萬元的梅賽德斯-AMG CLA45的一款車型,在首付30%為16.374萬元分期36個月的情況下,利率3.99%,月付款11278元。奔馳官網並未顯示有“奔馳金融服務費”。

如果梅賽德斯-奔馳沒有收取金融服務費,最終這項款項流向了哪裡?記者採訪的數位近期購車人士表示,如果不是全款購車,進行分期付款,幾乎不同品牌的汽車經銷商都會收取金融服務費,幾千元到上萬元不等。

北京某4S店從業人士向記者表示,現在只賣車不僅不賺錢,甚至可能賠錢,只能通過這些費用把收入拉回來。不僅是金融服務費,還有上牌費、車輛報廢的費用,其實車主自行去車管所辦理更簡單划算。“不過,話說回來,很多4S店都會把項目明碼標價拉出清單,不會出現向上述奔馳利星行的事情。”

“不光買新車收,買二手車也收。4S店、二手車公司、金融公司業務員主要靠這個賺一部分錢。”某二手車銷售店長向記者表示。

記者在裁判文書網查詢已有多起涉及“金融服務費”的案件。在2018年1月,北京市海淀法院網發文稱,“汽車銷售公司自行收取金融服務費並無任何法律依據,應當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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