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奔馳女車主”被訴百萬代言違約,理站在守規則者一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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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紅是非多。西安“奔馳女車主”薛某對此大概深有體會——她又攤上事了。

近日她又被告上法庭。這次狀告者是西安本地的民辦技校西安高速鐵道技工學校,告的是“百萬代言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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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紅是非多。西安“奔馳女車主”薛某對此大概深有體會——她又攤上事了。

近日她又被告上法庭。這次狀告者是西安本地的民辦技校西安高速鐵道技工學校,告的是“百萬代言違約”。

西安“奔馳女車主”被訴百萬代言違約,理站在守規則者一邊

資料圖 來源:視覺中國

該校委託人說,坐引擎蓋哭訴維權事件發生後,他用稅後百萬年薪,跟薛某簽訂了招生代言人的合同,結果對方至今未履行義務,因此合計索賠逾360萬元。薛某方面迴應稱確有此事,稱對方是在蹭熱度炒作,不願多談。

我說你毀約,你說我炒作,雙方各執一詞。如果說,二者此前達成協議是談了一場“戀愛”,那現在顯然是“分手很不體面”。

這激起很多網友的圍觀,網上隨處可見的,是糅合了板結化印象的站隊。

依我看,評判是非得基於事實,這裡的“事實”不是單方說辭,而是真實細節拼出的完整真相拼圖。這些釐清起來或許沒那麼容易,但再不容易,有些原則仍可秉持——如用規則說話。

用“奔馳女車主”維權的方式對她維權

這不是“奔馳女車主”首次被人維權。在走紅過後,網上很快有人曝出,薛某拖欠商戶、供應商錢款數百萬,還有爆料稱其捲款逃逸。她對此都予以否認。今年7月,上海警方通報,她未涉合同詐騙,不予立案;8月份,上海閔行區法院對其母親發佈了“限高令”。

此次薛某又捲入糾紛。她曾說過“只想迴歸平靜”。可從目前看,這近乎奢望——很多人並不打算讓她就這麼退出公共輿論場。這些人也解鎖了她維權時的那套“打法”。

薛某當初對4S店維權的成功,本就跟借勢輿論不無關係。無論是坐上引擎蓋哭訴的舉動,還是“我幾十年的教育受到了奇恥大辱”“我就是太講道理才被你們欺負”等表述,都擊中社會痛點、引發民眾共情。正因如此,她維權訴求點是個人權益,但迅速被導入公共場域。

之後對其維權的“債主”,也學會了這點:他們趁著她熱度正高之際維權,本就是搭新聞便車——在她跟4S店和解的當晚飛赴西安要錢,就踩準了最有效節點;而藉助大V搞輿論戰,也是在借勢輿論。這算是維權版本的“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此次事件中,學校相關負責人也在各種挖掘薛某的“IP價值”:該校委託人直言不諱地稱,起初找她代言,就是“因為她有流量、有影響力”,並專門為她配備了直播網紅團隊。後來還在微博上同步了合作進展。此次起訴,也是在微博上大張聲勢地公告。

“維權者反被維權”,這般情節落到“維權女王”的頭上,確實挺有戲劇性。無論是“債主”還是涉事學校,都在以此為槓桿,將普通民事糾紛或商業糾葛“撬入”公眾視線,以期加速解決。

但這對薛某顯然是消耗:她憑藉一次“聲動人心”的哭訴維權,讓自己實現了名聲上的“資本快速積累”。但此後每次被蹭熱度,對她都是一次拖拽,最終將其聲譽拽到了下行線上。

“拿規則說事”對她跟狀告者一體通用

在此事上,薛某斥有關校方負責人是蹭熱度,這或許不假。但“蹭熱度”最多是道德指摘,算不上法律指控。

這起個案中的是非,還得看硬核證據,看誰恪守了規則,誰又違反了規則。

此次事件中,有幾處細節值得注意:1,雙方確有協議達成,但因故未履行;2,薛某並沒有拿錢不幹事——她並未向校方提供供打款的身份信息。

相較於是否“蹭熱度”,有無恪守契約等更能左右案情定性。本質上,這就是拿法律規則說事。

“以規則為準繩”比道德臧否通常更有力。事實上,“奔馳女車主”所涉的這些糾紛,最終也都避免不了被放在“規則尺子”下度量,被置於法律視野中審視。這也是息訟止爭的不二途徑。

“奔馳女車主”坐引擎蓋維權,能撼動金融服務費等潛規則,成為標誌性的消費者維權事件,究其根本,也是因為她站在了規則一邊,所以公眾也站在了她這邊。其維權啟示錄裡的重要一條,就是要依照規則維護自身權益。

後來薛某被傳詐騙、攜款潛逃和被“立案調查”,都被警方“澄清”。職能部門為她“維了權”,遵循的就是規則,依據的也是事實。

這裡面,規則對“奔馳女車主”跟狀告她的人一體通用。“維權者”或“被維權對象”的身份,並不能跟“對/錯”“好/壞”直接對上號。

他們的指控或辯解有沒有道理,只能是看自己的行為是不是收束在了規則框架下,在法律、倫理上是不是佔理的一方。對“奔馳女車主”而言,尤其如此:“拿規則說事”不是隻照他人不照自己的手電筒,她曾憑著法律規則成功地維護了權益,也有義務去遵循規則。

薛某在對他人維權後,成為他人維權的箭頭所指,並不是對她拿著規則維權的否定,而是對規則適用面的廣譜性的重申。

說到底,“用規則說話”雖然“理中客”,卻有用。

編輯:狄宣亞 實習生:孫小雅 校對:李立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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