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單車“獵人出沒”,藏車、上私鎖的適可而止吧

自行車 攝影 軟件 GPS 新京報 2017-04-11

走街串巷,尋找違停共享單車,掃碼,拍照,舉報。這是共享單車獵人的“套路”。

全文2294字,閱讀約需3分鐘

走街串巷,尋找違停共享單車,掃碼,拍照,舉報。這是共享單車獵人的“套路”。

共享單車大面積投放城市,解決了市民出行“最後一公里問題”,違停、上私鎖、藏車等種種不文明現象也隨之產生。

與此同時,致力於維護使用規則的單車獵人也漸漸形成組織。據瞭解,有獵人群的規模達2000多人。

4月2日,新京報記者跟隨北京共享單車獵人海燕,在海淀區五道口附近幾個小區內展開“打獵”行動。她說,最常見的“獵物”,就是小區內的“違停”,有時可能一整天都在與這類違停周旋。

對於他們來說,“打獵”是維護共享精神,這是城市秩序、城市文明的表現。“賞金”則是獲得共享單車APP上信用積分,以及市民更好地出行。

共享單車“獵人出沒”,藏車、上私鎖的適可而止吧

▲3月20日,成都長壽苑小區門口,一群“單車獵人”正在集合分工。圖/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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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時舉報10輛“違停”單車

海淀區某小區樓下,一排自行車放得雜亂無章。參差不齊的車輪胎中,一輛摩拜單車冒出半個橙色的輪子。

遠遠望見這輛車,海燕走上前去,打開共享單車APP,將車上的編碼掃下來。隨後,她將車輛後輪抬起,挪出隊列,橫著放到小區樓前。

後撤幾步,海燕蹲下身來,再次拿出手機,焦距瞄準兩車輪間印著的車輛編號。由於高度太低,她把手機近乎貼地面,呈30度角仰拍。隨著“咔擦”一聲,一輛共享單車違停的照片拍攝完畢。

標明地點並按“小區違停”上傳照片後,海燕將車輛挪回原位。

拍完樓下幾輛單車,她又在小區地下停車場門口發現,一輛共享單車斜放在路邊,擋住了部分馬路。海燕將車輛掃碼解鎖,騎出小區,停在小區門口的人行道上。

“有時遇到違停車輛,會自己出錢把車輛打開,將其騎出違停區。”她說,這是為了維護秩序,也便於他人使用。有時看到地圖上挪出的單車圍著小區停了一圈,特別有成就感。

一個小時內,海燕共舉報了10輛“違停”單車。

她是北京共享單車“獵人”之一。

半年來,還在上大三的海燕,常利用業餘時間,從學校附近的小區挨個掃過去,按照獵人群體的技術規範尋找“違停”的共享單車。

共享單車“獵人出沒”,藏車、上私鎖的適可而止吧

▲4月2日,海淀某小區,北京共享單車獵人海燕舉報小區內“違停”情況。新京報記者 盧通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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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獵人群規模達2000多人

作為北京10名“正式獵人”中的一員,海燕經歷了一系列考核。

獵人組織發起者、上海當代藝術博物館館長助理莊驥介紹,去年5月,第一批共享單車在博物館附近投放,他非常興奮。“市民隨取隨停,且數量夠的話,可以每100米甚至50米找到一輛車,這是種很棒的城市自治概念。”

此前,他一直試圖解決博物館到地鐵口1.5公里的距離,但效果不佳。共享單車的出現,讓他看到希望,也開始觀察單車使用情況。

莊驥很快發現,在距博物館1公里範圍內的地段,車輛被不少用戶停到小區裡。得知除了違停,還存在上私鎖、私藏車輛、偷車等各種違規用車行為,他很憤怒,認為這影響了正常出行。

他開始持續不斷地向平臺舉報。之後,越來越多的獵人湧現,漸漸形成組織。

如今,獵人組織已形成正式獵人群、實習獵人群、地區群三級組織,大群的規模達2000多人。

不過,正式獵人群的規模受到嚴控,目前只有119人。莊驥介紹,正式獵人作為整個獵人群體的核心高級用戶,想要進入需達到很多條件,如信用分達到251分以上(根據某共享單車的積分使用規則,每個用戶默認100分信用分為起始分數)。此外,實習獵人想要轉正,原則上需在7天內,收集7種不同情景下的違停情況。

但如果一個實習獵人在完成任務後第8天就申請轉正,並不代表著能通過。莊驥透露,“很多獵人三四個月不申請轉正,因為他們覺得對很多案例還不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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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隔空打獵”到“盲打”

“打獵”有一系列固定的套路。

首先是尋找“獵物”。根據行動指南,所有共享單車APP規則中涉及的違約情況都屬於不文明現象。比如:上私鎖,停入室內、地下車庫等可以遮擋GPS信號的建築物內,停入保安值守不能隨意進出的封閉小區、單位的圍欄內,政府規定不允許停車的區域……

海燕介紹,“打獵”在獵人群體成立初期,存在一種“隔空打獵”的辦法,即在地圖上找到顯示位於小區內的違停車輛,直接在APP上進行舉報。不過,這種模式很快被取消,因為很多高層建築物會對GPS信號造成遮擋,小區外的車輛定位可能會飄移進小區。

“這種方式很容易造成誤傷。”所以,尋找這些獵物,往往採取“盲打”的策略,即不看APP地圖,親自進入小區用肉眼搜尋。

找到獵物只是完成了第一步。拍照前,需要將車輛稍微挪動一下位置,比如車頭正對著居民樓,需要將車身橫過來,以便能拍到兩輪之間輪轂上的編碼及車後的背景環境;最好彎下腰拍照,使照片不用放大就能看清編碼;拍照完畢後,還需將車輛儘量放回原位,“原地挪動5米是允許的,這樣便於工作人員收撿。”

新京報記者實測發現,這樣一整套程序下來,打獵一輛“違停”單車,至少需要5分鐘。

海燕表示,打獵中最常見的“獵物”,就是小區內的“違停”,有時可能一整天打獵都在跟這類違停周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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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犯”和“嫌疑犯”

根據某共享單車的積分使用規則,用戶積分低於80分,每30分鐘的租車費用會提高至100元,而違停一次會減20分。對於違停區域,“信用積分”規則裡,指的是停放在“小區、地庫、單位大院及其他非路邊白線、單車聚集區”。

在獵人的規則中,停在這類區域的車輛,被稱為“死刑犯”。而“嫌疑犯”則是指那些停放不規範的車輛,比如,雖然停放在路邊但卻阻礙行人的地方。對於“嫌疑犯”,目前的做法是順手挪至正確地方而不是舉報。

不過,即使是在“死刑犯”的認定上,也存在爭論。

海燕覺得,“小區”的定義為所有小區,包括封閉式和開放式小區。一旦共享單車停入小區,就阻擋了其進入共享使用的環節。而對於開放式小區樓下停放的單車,雖然沒有阻礙其他用戶用車,卻在客觀上增加了找車的時間成本。

在一次網友問答上,有網友提出,“例如我需要回家取東西,上樓一會兒就返回,而這時我把車子停在樓下,又有何不可?而且如果我放在其他地方,被其他人共享了,我就很麻煩了。”

對此,莊驥回答,用車規則是一種合同契約,既然使用就要按契約來執行,目前的共享單車均沒有被允許停入小區;“假定沒有共享單車,您的生活來回雙程都用走的,為什麼有了共享單車後,因為不能被停進小區而導致‘更麻煩’?”

莊驥認為,共享單車“門到門”的理想,前提是等待“技術爆炸”來解決“下一個用車人可以快速方便地找到車”等一系列技術、管理上的問題。目前,所有共享單車與用戶合約中明確的規則必須遵守。

不過,“打獵”行為也有“規則”。

莊驥透露,少數“獵人”在遇到上私鎖車輛時,除正常舉報,還有可能自行採取手段進行干預,比如私自剪鎖,更有甚者會使用強力膠將鎖孔封死。

“這需要跟企業和警務人員形成報警機制。共享單車被私鎖能認定為證物、贓物,企業要獲得授權,發現私鎖車可以剪,可以通過附近報警點來處理。獵人本人來干預私鎖,很容易過界。”莊驥說,獵人群體在維護共享精神,但不能“越界”,需要有規則地維護規則。

新京報記者 盧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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