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戶強佔房屋拒不搬,還耍賴向房東索賠50萬!租戶這樣行的通?

裝修 租房 法律 農村 北京市凱諾律師事務所 2019-06-21

近年來,一線城市以及發展較好的二線城市房屋租賃指數是頻頻的上漲,但在租賃過程中,因當地政策、經濟的發展,需要對老、舊等規劃內的房屋進行拆遷。

針對拆遷,無論是對城市裡的人來說還是對普普通通的農村老百姓來說,能遇上拆遷,那就是莫大的幸運,因為拆遷可能會在一定程度上改變現有居住環境以及生活質量。但這過程中,卻有人歡喜有人憂。

租戶強佔房屋拒不搬,還耍賴向房東索賠50萬!租戶這樣行的通?

因拆遷,近兩年使得房東與租戶之間的矛盾是越來越多。

近日,據相關媒體報道,深圳一租戶強佔房屋不搬離不說,還向房東索要賠償50萬。即使法院終審判決讓租客搬走,但租客拒不搬離,房東表示很受傷。

張先生在廣東某地擁有1套6層高的樓房,之前一直都對外出租,因為遇上了拆遷,樓房所在的用地另有他用。最後,張先生就與拆遷部門簽訂了賠償協議,在清退租戶的時候遇到一戶釘子戶,對方始終不願意搬離房子,還向張先生提出了50萬的精神損失費賠償,這讓他感到不可思議。

此事經派出所與街道辦多次調解無果以後,張先生只能向法院提起訴訟。最終法院認定租戶存在不當行為,並且要求租戶限期退還租賃房產,可是租戶並沒有履行義務,仍強行佔有房屋。無奈之下,張先生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根據這一案子來說,租房遇到拆遷時,可依據合同上的約定索要相應的賠償,可是漫天要價、強行佔有他人房屋,只會讓自己陷入到更深的深淵。

律師說法

在實踐中,如果因拆遷致使租賃合同無法繼續履行,雙方不需要承擔責任,雖說房東不承擔責任,但應向承租人返還相應的租金。

可是在簽訂租賃合同時,房東及承租人均未預見政府會拆遷,當相關部門拆遷導致租賃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房東不承擔賠償責任。

但是根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規定,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對解除租賃關係達不成協議的,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產權調換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遷人應當與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訂立房屋租賃合同。

那麼在實踐過程中,租賃房屋要被徵收了,承租人有會獲得拆遷補償嗎?

根據2011年頒佈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條例中並未規定租客有權獲得房屋拆遷補償。且《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條規定: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徵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稱被徵收人)給予公平補償。

依據以上法條來看,房屋拆遷補償的對象只是涉及到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而租客並不能獲得房屋的拆遷補償,而且也並非是按租住的時間長短來決定是否有權利申請拆遷補償。

其次,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規定: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徵收補償包括:(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依據這條規定來看,一旦房屋被徵收,那麼對於非住宅的租承租人來講,就可獲得室內裝修補償、機器設備等搬遷費用、停產停業損失費等。對於這些補償,承租人是有權要求補償的。

租賃農村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拆遷時有補償嗎?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集體土地房屋承租人,不屬於徵收集體土地需補償安置人員的範圍,徵收集體土地應支付的補償費用也不包括房屋承租人的相關補償費用,其在房屋徵收補償安置過程中並不享有行政法律關係上的權利。

不過凱諾律師提醒大家,每家每戶的情況都不盡相同,因此要依據實際情況來分析,在遇到不懂的問題時,一定要及時的諮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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