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論》相關辨證十三法

中醫 傷寒 十三經 健康 中醫出版 中醫出版 2017-08-25

整體觀是中醫學的基本特點。中醫在辨證思想方法上強調相關辨證,而相關辨證的原則正是中醫整體觀的體現。茲將《傷寒論》相關辨證法探討於下。

《傷寒論》相關辨證十三法

一、六經相關辨證

《傷寒論》的六經病證是一個辨證體系。六經可以單獨發病;也可以兩經或者三經合病(同時發病);六經中某經病通過過經、傳經涉及他經為病,則或為並病,或轉屬他經為病;三陰經病可不通過三陽經傳變而為直中,“傷寒二三日,陽明少陽證不見者,為不傳也”。可見,對六經為病的種種類型,《傷寒論》是通過以症狀為依據來辨證的。如“傷寒脈浮而緩,手足自溫者,是為系在太陰……至七八日大便硬者,為陽明病也”(187),此為太陰轉屬陽明。又“傷寒六七日,無大熱,其人躁煩者,此為陽去入陰也”(269),則為少陽轉三陰之證。

二、主從相關辨證

主症直接反映疾病本質方面,從症則從側面印證主症的病機。因此,《傷寒論》十分重視主症的辨證,如小柴胡湯證“但見一證便是,不必悉具”(101)。故傷寒五六日,嘔而發熱者,即柴胡湯證具(149)。抓住了主症,也就掌握了主證,就可鑑別其兼證、變證以及夾雜症狀。如桂枝湯加減方,便是桂枝湯主證發生兼、變證即夾雜症狀的辨證變化。《傷寒論》亦重視從症對主症的辨證作用,如“自利不渴者,屬太陰”(277),“自利而渴者,屬少陰也”(282),則以不渴與渴之從症,作為主症自利的辨證關鍵。

三、量性相關辨證

疾病在發生、發展和變化過程中,由於人體陰陽消長和邪正鬥爭處在一個動態的過程,某些臨床症狀常呈現量性改變,《傷寒論》據此作為辨證的依據。如厥陰病屬寒熱錯雜,其寒熱之孰多孰少,對於辨證至關重要。“傷寒病,厥五日,熱亦五日”其厥熱持續時間相等,且第六日不厥者,則自愈(336)。而“厥四日,熱反三日,復厥五日……寒多熱少”,則其病為進(342)。《傷寒論》不僅重視相關症狀的定量對比,而且還指出了同一症狀在病變中量的變化所具有的辨證意義。“本太陽病,醫反下之,因而腹滿時痛者,屬太陰也,桂枝加芍藥湯主之;大實痛者,桂枝加大黃湯主之”(279),可見對應其腹痛之時作與持續,程度之輕與重,辨證則有脾虛與胃實之別。

四、症狀相關辨證

臨床上某些症狀常有關聯,但病機不同,故《傷寒論》重視相關症狀辨證。如煩與躁。“病人不大便五六日,繞臍痛,煩躁,發作有時者,此有燥屎,故使不大便也”(239),此煩躁乃邪熱熾盛,心神不安所致。“傷寒六七日,無大熱,其人躁煩者,此為陽去入陰故也”(269),其躁煩則為少陽傳入三陰之候。但是,煩與躁也有不同時發生的,故又當深入辨證。“少陰病,惡寒而躁,時自煩,欲去衣被者”,其煩為陽氣來複,正與邪爭之兆,故可治(289);而“少陰病,四逆,惡寒而身 ,脈不至,不煩而躁者”,此躁乃真陽敗絕,心神散越,故死(298)。

五、類證相關辨證

《傷寒論》中,許多證似同而實非。如大、小結胸證,寒實結胸證,痞證,髒結等,它們或致病之因相同,或發病部位相近,故《傷寒論》重視類證的辨證。指出痞證是心下痞,“按之自濡”(151);小結胸證是“正在心下,按之則痛”(138);大結胸證是“心下痛,按之石硬”(135),或“從心下至少腹硬滿而痛不可近”(137);寒實結胸證是“無熱證”者(141);髒結是“病脅下素有痞,連在臍旁,痛引少腹,入陰筋”(167)。又如髒厥是“躁無暫安時”,而蛔厥乃“靜而復時煩”(338)。

六、先後相關辨證

疾病的演變常表現為序性發展的過程,故《傷寒論》重視症狀發生先後相關的辨證。如“傷寒,脈浮而緩,手足自溫者,系在太陰……至七八日,雖暴煩下利日十餘行,必自止”(278),此先煩後利,為正氣奮起驅邪外出之徵,故為必自止之自愈之兆;而“少陰病,脈微細沉,但欲臥,汗出不煩,自欲吐,至五六日,自利,復煩躁不得臥寐者死”(300),此先利後煩,為正脫邪擾之危象,故死。又如厥證之寒熱辨證,熱與厥出現的先後關係極其重要。“傷寒一二日至四五日厥者,必發熱。前熱者後必厥,厥深者熱亦深,厥微者熱亦微。”(335)唐容川指出:“前熱者後必厥,是言前熱後厥,以熱為主。”程郊倩強調說:“熱在前,厥在後,此為熱厥。”反之,先厥為寒厥,後發熱則為陽復之兆(331)。

七、水血相關辨證

太陽腑證有蓄水與蓄血的不同,“傷寒有熱,少腹滿,應小便不利,今反利者,為有血也”(126),可見《傷寒論》以小便不利與利為辨證關鍵。但是,蓄水證之小便不利、水毒內停與瘀熱互結,又可導致蓄血證;而蓄血之瘀熱在裡,阻滯下焦腎與膀胱,致腎氣不固,水府熱結、氣化失司,亦可出現小便不利,甚則尿少尿閉之蓄水證。故吳又可說:“小便不利,亦有蓄血者,非小便自利便為蓄血也。”因此,《傷寒論》對二者之辨在於早期鑑別。

八、二便相關辨證

腎司二便,故二便關係密切。《傷寒論》亦重視其相關辨證,特別是在陽明腑實辨證上至關重要。“小便數者,大便必硬”(244),所以,在不大便六七日時,須視其小便利,方知其屎定硬,才可與攻之之法(251)。在陽明病大便硬時,“當問其小便日幾行,若本小便日三四行,今日再行,故知大便不久出。今為小便數少,以津液當還入胃中,故知不久必大便也”(203)。可見,通過小便之利與不利,對大便之硬與不硬的辨證,有重要的意義。

九、摒除相關辨證

《傷寒論》在辨證過程中,通過摒除相關陰性徵,促進對辨證結論的肯定。“傷寒,脈浮緩,身不痛,但重,乍有輕時,無少陰證者,大青龍湯發之。”(39)即辨證為大青龍湯證之身重時,必須摒除少陰證之身重。為了摒除相關病徵,以確切辨證,《傷寒論》有時應用測試法。如“陽明病……若不大便六七日”,與小承氣湯服用後,腹中不轉矢氣者,則除外“初頭硬,後必溏”,方可辨證為陽明腑實之證(209)。

十、體質相關辨證

《素問·評熱病論》雲:“邪之所湊,其氣必虛。”可見,體質狀況在發病中關係極大。“傷寒二三日,心中悸而煩者,小建中湯主之。”(102)此傷寒表證初起,未經汗下誤治即見悸煩症狀,乃患者素體陰陽氣血兩虛,陽氣虛則悸,陰氣虛則煩,故治當溫養中髒,補虛和裡,使氣血兩調,外邪亦能自解。同時,體質盛衰還影響疾病的轉化。“發汗後,惡寒者,虛故也:不惡寒但熱者,實也。”(70)妄汗之後,在體虛之人則易成虛證;在陽旺之人,則易化燥傷津轉為陽明實證。

十一、時空相關辨證

人與自然環境息息相關。因此,人體疾病的發生、變化、轉歸與自然變化密切相關。《傷寒論》開時空相關辨證之先河。如干姜附子湯證之晝煩夜靜(61),成無己指出:“陽旺於晝,陽欲復,正不勝邪,正邪交爭,故晝日煩躁不得眠。夜陰為主,陽虛不能與之爭,是夜則安靜。”故辨證為陽虛陰盛。天之陰陽亦能助人之正氣抗邪外出而病癒。因此,《傷寒論》有“發於陽,七日愈;發

於陰,六日愈”(7),以及六經病各有“欲解時”等辨證之說。

十二、信息相關辨證

病之變化,不可勝數,當其疾病表現錯綜複雜,撲朔迷離時,《傷寒論》通過診斷性治療的反饋信息以指導辨證。如對“反能食”的厥證,若食以索餅後,暴熱來出而復去者,則為除中(332)。又如通過飲水後的吐、嘔、噦的不同反饋信息,以判斷病變部位,水入則吐為太陽蓄水(74);渴飲水而嘔乃太陰傷寒(98);飲水則噦為陽明中寒(226)。

十三、治法相關辨證

《傷寒論》中某些方劑的加減變化,實際上是從治法相關的角度指導了辨證。如太陽病誤汗致心陽虛,治當溫通心陽,以桂枝甘草湯適心陽虛表現為心下悸、叉手自冒心者;如伍以潛鎮安神,則為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適心陽虛較重,致心神浮越而心悸煩躁者;如佐以鎮驚安神,兼滌痰濁,則為桂枝去芍藥加蜀漆牡蠣龍骨救逆湯,適心陽虧虛,水飲濁痰上擾之心悸、驚狂、臥起不安等。同一治法引起疾病的不同變化,亦是治法相關辨證的一個方面。

( 注:本文中所引用的字句,凡未標明出處者,皆引自《傷寒論》。括號內的序號為《傷寒論》中所對應的條文的序號,以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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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選自《杏林問道:老中醫五十年行醫感悟》(中國中醫藥出版社出版,聶天義著),最終解釋權歸原作者所有。由中醫出版推薦發表。圖片來源於網絡。未經授權,嚴禁轉載。如有內容合作,請後臺留言。(歡迎廣大讀者原創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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