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宗室封爵制度

奕譞 乾隆 努爾哈赤 光緒 皇太極 文史野餐 2018-11-28

清朝宗室封爵制度,從太祖努爾哈赤時開始出現,經歷了較長的時間,才得以最終完善化、制度化,形成了一整套 系統的辦法。

後金天命元年,努爾哈赤正式建立了女真民族自己的政權。當年四月,封次子代善等為和碩貝勒,參理國政。 徐坷說“: 太祖肇基,以滿語定爵號,最尊者曰貝勒。”可見,當時還沒有“王”這一等爵位。和碩貝勒之下為貝勒。

皇太極稱帝,改“金”國號為“清”,改年號為崇德。同年,定宗室爵位為九等: “一等和碩親王;二等多羅郡王;三等多羅貝勒;四等固山貝 子;五等鎮國公;六等輔國公;七等鎮國將軍;八等輔國將軍;九等奉國將軍。”

順治六年規定“: 宗室列爵十等”,在九等爵之外增加了奉恩將軍。

乾隆十三年頒佈的高宗弘曆“欽定爵表”,進一步完善了爵位等級制度。該表規定宗室爵位十四等。

清朝宗室封爵制度

清王朝入主中原前後,朝廷曾對宗室功臣賜以高爵厚祿。之後,他們有的被革爵,有的被降爵。他們雖有的以後復爵,有的又重新晉升原爵,但其封號大多並非原來所封。從客觀上就給人們造成了有大勳勞的宗室後裔多未承襲爵位的印象,對他們的本支, 也失去了激勵作用。所以,高宗皇帝於乾隆四十三年正月為此發佈了一道上諭,命令復其原封。

清朝宗室封爵制度

咸豐十一年,文宗病死於行宮,朝政握於載垣等八大臣之手。皇太后慈安、慈禧勾結恭親王奕訢,發動了辛酉政變,兩太后垂簾聽政。推奕訢為議政王。

清朝宗室封爵制度

同治帝崩時無子嗣,不得不選宗室王之子繼位。德宗以藩王之子承繼大位,就有一個如何處理本生父與皇帝位置的問題。這件事情,如果處理得不好,很可能釀成大禮儀之爭,從而影響朝政的穩定。同治十三年十二月,載湉嗣位後,奕譞以親王世襲罔替,得到了與功封諸王相等的特殊恩遇。光緒五年,賞食親王雙棒。十二年特允乘用杏黃色轎。還先後兩次增加王府護衛甲數。光緒十六年,奕譞卒後,雖未被尊為皇帝,但被賜諡為“賢”,定稱號為“皇帝本生考醇賢親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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