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高輿情監測:“證據確鑿”的借貸卻出現了“大逆轉”

銀行 上海 跳槽那些事兒 金融 經濟 領高輿情 2019-07-15

摘要:據領高金融輿情監測,民間借貸層出不窮,但是不乏出現“套路貸”,面對這類事情該怎麼辦呢。

領高輿情監測:“證據確鑿”的借貸卻出現了“大逆轉”

領高輿情監測:“證據確鑿”的借貸卻出現了“大逆轉”

一起看似“證據確鑿”的借貸“民事糾紛”,借款人範某某拿出了王某某手寫的欠條、匯款的銀行流水等各項“鐵證”,還有職業律師“背書”,甚至一審法院都判決其勝訴——但“大逆轉”最終上演,範某某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終被虹口法院判處其犯詐騙罪、數額特別巨大。“大逆轉”背後,究竟發生了什麼?

2017年2月22日,王某某因為積欠他人19萬元又拿不出錢還賬,只得試圖“拆東牆補西牆”再次進行借貸。然而因為此前欠款未清,他很能從銀行等正規渠道獲得借款。經中間人顧某某介紹,王某某來到虹口區一家棋牌室,與岑某某商量借款“平賬”。雙方約定,王某某除了平賬的19萬元外,再另外借款5萬元,並支付顧某某介紹費1萬元,共計25萬元。

不過商定之後,岑某某又“犯難”了。他告訴王某某,因為其信用不好,借款人沒有保障,所以要求王某某寫下一張高達80萬元金額的借條,且借款期限僅1個月。光寫下這張金額虛高的欠條還不夠,王某某還和範某某前往銀行,由範某某將80萬元匯至王某某銀行賬戶——銀行信息記錄下了這一過程。

不過,這80萬元中除了19萬元由王某某匯款至此前欠款人的賬戶裡,剩下的61萬元全部提現,王某某和範某某帶著這筆錢由回到了此前的棋牌室。這時,顧某某拿走了1萬元“中介費”,岑某某、範某某拿走了55萬元——剩餘的5萬元,借給了王某某。

到了約定的還款日期,王某某拿不出錢來。岑某某電話聯繫王某某父母,開口就要求還款“80萬元本息”,但被王某某父母拒絕。

2017年4月,範某某委託律師向上海某區級法院起訴,要求法院判決王某某歸還欠款80萬元及利息,而王某某簽下的80萬元借條及銀行轉賬憑證成為關鍵證據。依據這些證據材料,法院一審判決王某某歸還範某某80萬元及利息。

發現被騙的王某某向公安機關報案,經過縝密調查後,被刻意隱瞞的關鍵事實——王某某僅借到25萬元被公安機關確認。虹口區檢察院對範某某提起公訴。虹口區法院以被告範某某犯詐騙罪,數額特別巨大、未遂,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兩萬元。而此前要求王某某歸還80萬元本息的民事判決未執行。其他人員情況則另外處理。

近年來,類似這樣的“套路貸”案件層出不窮。之所以被稱為“套路”,正是因為犯罪人員一開始就打定心思炮製各類虛假證據牟利,一些案件中甚至有職業律師參與“出謀劃策”。在上海這樣經濟發達、法治環境良好的城市,不法分子為追逐不法利益,想方設法將自己的犯罪行為包裹上“合法”的外衣,不斷升級翻新。

問答時間

問:“套路貸”和正規借貸有啥區別?

答:對於借款人來說,“套路貸”和正規借貸最明顯的區別就是借條的數額。正規的借貸借款數額、利息跟實際所得和約定一致,而“套路貸”必然會在借條虛增借款數額。一些不法分子會對借貸人稱這是為了避免借貸人不還款,是小額貸款的“行規”。事實上這樣的“行規”是不存在的,就是不法分子為了獲得非法利益、為自己製造有利證據進行的欺詐。

目前“套路貸”犯罪集團屬於國家“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重要打擊對象,市民如果身陷“套路貸”,甚至被起訴乃至拍賣房產,可向公安機關反映情況,在調查案件的同時司法機關將對相關虛假訴訟進行調查。

領高輿情:勸誡大家要去正規借貸的地方進行貸款,切不可上“套路貸”的當,正如網友所說,沾上會成癮,也會付出大的代價,而有些代價是我們所不能承受的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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