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別人都過得比我好?”我們最不能忍受的,是與我們相似之人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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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載於《三聯生活週刊》2018年第14期,原文標題《為什麼別人都過得比我好?》,嚴禁私自轉載,侵權必究

文/陳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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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載於《三聯生活週刊》2018年第14期,原文標題《為什麼別人都過得比我好?》,嚴禁私自轉載,侵權必究

文/陳賽

“為什麼別人都過得比我好?”我們最不能忍受的,是與我們相似之人的成功

美國心理學家利昂·費斯廷格(Leon Festinger)在20世紀50年代有一個著名的“社會比較理論”。他認為:我們每個人都有評估自己的需求,而我們對自己的評價往往需要建立在與他人比較的基礎之上。

費斯廷格分析,社會比較有兩種形式,一種是向上比較,即與那些比我們好的人相比,這種比較會導致不安全感與卑微感,挫傷自尊,甚至出現抑鬱症狀。另一種是向下比較,即和比自己差的人比較,這種比較相對能讓人們看到自己積極的一面,提升自信。

社交媒體之所以是一個羨慕嫉妒恨的戰場,是因為它很容易引發向上比較——別人的生活看起來都那麼迷人,寶寶、鑽戒、旅行、畢業典禮、體面的工作……

好像全世界的人都在做有趣的事情,在濾鏡的微光中,一碗麵條都閃耀著誘人的光芒,給我們存在主義式的焦慮和百味雜陳。

於是,你忍不住發出天問:“為什麼別人都過得比我好?”

嫉妒是一種古老的社會情緒

在《身份的焦慮》中,英國作家阿蘭·德波頓(Alain de Botton)寫道:“世界從來都不是公平的。我們每天都會體驗許多的不平等,但我們並不會因此而嫉妒每一個比我們優越的人,這就是嫉妒的特別之處。有的人生活勝過我們千倍萬倍,但我們能心安無事,但另一些人一丁點的成功卻能讓我們耿耿於懷,寢食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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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載於《三聯生活週刊》2018年第14期,原文標題《為什麼別人都過得比我好?》,嚴禁私自轉載,侵權必究

文/陳賽

“為什麼別人都過得比我好?”我們最不能忍受的,是與我們相似之人的成功

美國心理學家利昂·費斯廷格(Leon Festinger)在20世紀50年代有一個著名的“社會比較理論”。他認為:我們每個人都有評估自己的需求,而我們對自己的評價往往需要建立在與他人比較的基礎之上。

費斯廷格分析,社會比較有兩種形式,一種是向上比較,即與那些比我們好的人相比,這種比較會導致不安全感與卑微感,挫傷自尊,甚至出現抑鬱症狀。另一種是向下比較,即和比自己差的人比較,這種比較相對能讓人們看到自己積極的一面,提升自信。

社交媒體之所以是一個羨慕嫉妒恨的戰場,是因為它很容易引發向上比較——別人的生活看起來都那麼迷人,寶寶、鑽戒、旅行、畢業典禮、體面的工作……

好像全世界的人都在做有趣的事情,在濾鏡的微光中,一碗麵條都閃耀著誘人的光芒,給我們存在主義式的焦慮和百味雜陳。

於是,你忍不住發出天問:“為什麼別人都過得比我好?”

嫉妒是一種古老的社會情緒

在《身份的焦慮》中,英國作家阿蘭·德波頓(Alain de Botton)寫道:“世界從來都不是公平的。我們每天都會體驗許多的不平等,但我們並不會因此而嫉妒每一個比我們優越的人,這就是嫉妒的特別之處。有的人生活勝過我們千倍萬倍,但我們能心安無事,但另一些人一丁點的成功卻能讓我們耿耿於懷,寢食不安。”

“為什麼別人都過得比我好?”我們最不能忍受的,是與我們相似之人的成功

英國作家阿蘭·德波頓

為什麼?

美國心理學家理查德·史密斯(Ricllard Smyth)認為,嫉妒(envy)通常源於兩種因素的結合。第一是相關性:你羨慕/嫉妒的東西常常對你有著個人意義,就像焦大不會羨慕林妹妹,一位芭蕾舞演員的美妙舞姿也不大可能引發一個律師的嫉妒,除非這位律師也曾經有過芭蕾舞的夢想。第二是相似性,一個被我們嫉妒的人,一定在某種程度上與我們有可比之處。同樣以寫作為生,但我不會嫉妒海明威。當我們嫉妒某人時,我們可以想象自己在他的位置上。所以,我們最不能忍受的,是與我們最為相似之人的成功。“只有當我們所擁有的,與兒時的朋友、現在的同事、我們看作朋友的人,以及在公眾領域與我們身份相當的人一樣多,甚至還要略多一點時,我們才會覺得自己是幸運的。”

美國曆史學家蘇珊·馬特(Susan Matt)在《趕上瓊斯家:美國消費社會中的嫉妒,1890~1930》一書中追溯了19世紀末20世紀初美國消費社會的興起與嫉妒作為一種社會情緒之間的關係(當時的報刊專欄上有各種各樣的指導,關於如何處理嫉妒的情緒,如何壓制,或者擁抱它)。

在美國,瓊斯(Jones)是一個常見的姓氏,如今卻帶諷刺的意味,可以代表任何富有的家庭。“趕上瓊斯家”這個俗語的含意是,人一旦變富有,或有點什麼錢,就想跟隔壁的瓊斯家做比較。比誰手上的鑽石大,比誰的香奈兒款式多,比誰的老公有成就,比誰家的房子有氣派。比來比去,就像繞圈子賽跑一樣,永遠沒有盡頭。

她認為,從1890年到1930年間,美國人的嫉妒經歷了一次劇烈的轉變——它從一種罪過(“七宗罪”之一)變成一種可以被社會所接受的正常情緒,併成為新的消費社會的驅動力之一。

在這場轉型中,大眾媒體扮演了關鍵的角色。在此之前,社會比較大都侷限於我們在現實生活中熟悉的人,至少是我們在現實生活中曾經遇到過的人,對於這些人,我們能做出相對客觀、合理、細節化的判斷。我們能看到他們的成就,也能看到他們的缺陷和掙扎,社會比較是相對可接受的。

但大眾媒體將家人、朋友、鄰里之間樸素的社會比較,變成了與圖像、頁面和屏幕的較量。報紙、雜誌、電影、廣告,將一種看似遠遠優越於普通人的生活擺在人們眼前。

如何應對這種嫉妒呢?

消費社會的答案就是——消費。通過消費,你也能過上與廣告中一樣令人羨慕的生活。或者說,購買了廣告所代言的商品,你便可以成為人人豔羨的那一位。其結果是促成了一種社會普遍的“競爭性購買”。即使中產階級消費者只能買得起立式鋼琴而不是三角鋼琴,但它仍然是一架鋼琴,是令人羨慕的符號。據稱一家商店刊登了一則廣告,宣稱這架鋼琴能“讓你的女兒成為淑女”,結果在短短的三天內賣出將近300架。

其實,關於消費社會利用廣告製造的白日夢,沒有人比英國作家約翰·博格(John Berger)更加一針見血:“廣告不等於商品本身,也並非旨在頌揚商品本身,廣告總是針對潛在的買主,為他塑造一個依靠購買商品就能獲得的理想自我,並進一步為他構想這個理想自我能夠吸引的別人的羨慕眼光。因此,廣告關注的並非物品,而是人,尤其是人際關係,它許諾的也並非物質享受,而是一種精神上的快樂——被外界判定的快樂,被人羨慕的快樂。”

但廣告所許諾的快樂畢竟是虛假的,它真正給人們帶來的是因不安的野心、仿效和嫉妒而產生的無盡的內心衝突和鬥爭。一些社會評論家和醫學專家認為,這恰恰是19世紀末20世紀初出現的“神經衰弱症”的根源。

“神經衰弱症”是19世紀中期美國醫生喬治·彼爾德(George Beard)提出來的。彼爾德總結了當時在美國廣泛流傳的一類原因不明的軀體綜合徵,將其命名為“神經衰弱症”,即“由過度疲勞引起的神經機能衰竭”,其症狀包括全身不適、功能衰弱、食慾不振、長期神經疼痛、失眠、疑病以及其他類似症狀。

在1881年出版的《美國式神經緊張:起因與後果》一書中,彼爾德分析了神經衰弱症各種可能的源頭,比如宗教、政治、噪聲,但首當其衝的是技術。他列舉了五項“劃時代”的技術變革,包括蒸汽機、定期新聞、電報、科學以及女性的心理活動。尤其是電報,“在莫爾斯先生和他的競爭對手出現之前,商人們的憂慮比現在要少得多,因為那時候的交易更加局部、緩慢,競爭不那麼激烈”。

一份同時代的《牧師雜誌》的言辭更激烈一些:“很明顯,越來越多的人,尤其是大城市裡的人,有著心理和神經的衰弱……對興奮劑的狂熱……心靈上的疾病同身體上的疾病一樣種類繁多……這種思維上的狀況表現為大腦無法正常工作……籠統地說這可以歸因於現代生活的匆忙和刺激,通過快速的交通和幾乎即時的全球溝通帶來的便利。”

一不小心,你還以為,這是某份日薄西山的現代報紙在口誅筆伐Twitter呢。

社交媒體加劇了社會比較

100多年後,我們不神經衰弱了,但我們開始FOMO了。

FOMO,fear of missing,害怕失去,指那種總在擔心失去或錯過什麼的焦慮心情,也稱“局外人困境”。

FOMO這個詞最早出現在2002年,2013年正式收入牛津辭典,定義是“焦慮,因為更有趣更令人興奮的事情正在某處發生,通常由社交媒體上的帖子引發”。同期收入的詞彙還包括“自拍”(selfie)、“數字戒毒”(digital detox,指一個人遠離智能手機和電腦等電子設備一段時間,以藉此機會為自己減壓或將關注點轉移到真實世界的社交活動中)等。

一開始,FOMO似乎只是特指擔心錯過派對之類的社交場合,但後來範圍漸漸擴大到一種普遍的焦慮感。你總覺得朋友圈裡會有有用的,或者好玩的東西出現,不刷就會錯過。或者你覺得別人都比你過得好,玩得比你開心,事業比你成功,人生比你有趣,從而造成一種對自身境況的不滿,一種持續的壓力,想要做更多的事,花更多的錢,獲得更多有趣的體驗——未必因為這些事情對你來說很重要,而是它們看起來對別人很重要。

英國《衛報》上有一篇文章這樣描述FOMO的症狀——“從一種尖銳的嫉妒開始,然後是焦慮、自我懷疑、一種啃噬人心的不足感,最後是強烈的挫敗感和憤怒。”

據稱FOMO主要影響那些對Facebook、Twitter、Instagram之類的社交媒體上癮的人。根據美國最近的一項調查,大概有56%的社交媒體用戶有這種毛病,而且已經有研究證實它與許多現代心理疾病有關,包括焦慮、抑鬱、社交恐懼以及各種心身疾病。

毫無疑問,社交媒體加劇了社會比較。首先,它將社會比較的範圍拉得更廣。如今,我們要比較的對象,不僅是現實世界裡的熟人,也不僅是廣告裡某個完美的陌生人,還包括越來越多“貌似完美的普通人”。以前你可能永遠也不會知道他們生活的細節,但現在你能看到他們美好生活的方方面面,旅行、派對、餐廳、感情……

比如我的朋友P,他從小鄉村到大城市打拼,好不容易在大城市掙得一席立足之地。有一次,他無意間與一個小學同桌在網上重逢,從此得以每天在朋友圈裡“觀看”她的日常生活。他們以前一起坐在小鄉村破敗的教室裡讀書,如今這位小學同學嫁到了瑞典。她的房子就在一片大湖邊,後面是一座大森林。她幾乎每天都在朋友圈裡晒自己的生活,春天去看花,夏天去釣魚,秋天去森林採蘑菇,冬天去滑雪……有一天,P終於受不了了,默默拉黑了他的小學同學,也不再看任何朋友圈。

如果“希望超過自己的鄰居”是我們的天性,社交媒體無疑將這場競爭導向了更慘烈、更膚淺、更盲目、更漫無邊際的方向。而世上最難忍的,大概就是老同學、舊同事、前男友/女友的成功。因為他們的成功,讓你得以瞥到自己錯過的機會、未曾實現的心願,未能擁有的人生。

說到底,我們到底擔心錯過什麼呢?

19世紀浪漫小說主人公可能花費一生的時間糾結於一個錯失的機會,但今天社交媒體上信息洪流所經之處,我們需要擔心的,似乎是整個世界的可能性。這讓你質疑之前所做的一切決定,並對之後要做的每一個決定心存疑慮,甚至陷入一種無法做出任何決定的僵滯狀態。因為每一次選擇,都意味著消除其他的可能性,只剩下一個。你怎麼可能確定,哪個才是最好的選擇呢?

我們擔心失去人生的可能性,但社交媒體會隨時告訴你,你失去了什麼,錯過了什麼。杜克大學的行為學家丹·艾瑞里(Dan Ariely)在分析FOMO現象時說,社交媒體使獲取信息變得容易,拉近了你與信息的距離,因此會使你更加恐慌。“與很難獲得信息的時代相比,就好像是遲到2分鐘的誤機和晚到2小時的誤機相比,2分鐘的錯過會令人懊悔得多。因為你會覺得,你和趕上飛機的差距只有那麼一點點。”很多時候,在朋友圈裡得到的信息帶給人的遺憾,就是這種微小而強烈的悔恨之情。

其實,人生而痛苦,這是一個簡單而明顯的事實。所有的人類,只要不是早夭,都會感覺到來自身體上的和精神上的痛苦。我們都會感覺到悲傷、失落、焦慮、害怕和迷惘。我們都曾有過尷尬、屈辱或者羞恥的感覺。人人都有難以言說的傷痛祕密。但在社交媒體上,你會發現,這些痛苦都是隱形的。

當我們在社交網絡上談論糟糕的或者倒黴的事情時,常常會經過一番反諷的濾鏡過濾,表現得舉重若輕、雲淡風輕。至於悲傷、挫折、自我懷疑,甚至創傷性的經驗,你會覺得有一隻看不見的手,阻止你在朋友圈裡分享。我們更熱衷於討論的,是新的戀情、新的工作、藍天白雲的假期。於是,舉目所見,到處是一個個光鮮的,近乎完美的人生。

《紐約客》曾經發表過一篇文章《顏值即正義》,談到美圖秀秀和中國人在社交媒體上的禮節問題。作者引用一位網紅的話,“分享一張你沒有P過的照片被認為是一種‘失禮’”。

這位作者還表示問了很多中國朋友,在把照片發佈到社交媒體上之前,他們會花多長時間來編輯一張照片,大多數人的答案是每張臉約40分鐘,而與朋友一起自拍則需要一個多小時的時間。這項工作需要幾個應用,每一個都有各自的強項。沒有人會考慮上傳或發送沒有修過的照片。

我有點懷疑這種敘述中的真實性。但毫無疑問,社交媒體是一場特殊的遊戲,有它獨特的遊戲規則。比如只分享你喜愛的,或者與你有共鳴的東西;要有創造性,但不能太假;點贊評論要及時回饋,禮尚往來……

但是,為什麼會有這些規則?它們又是怎麼形成的呢?

FOMO症候群

Fomo,fear of missing something,害怕錯過綜合徵。

Fobo,fear of better options,害怕有更好選擇綜合徵。

Foda,fear of doing anyting,害怕做任何事情綜合徵。

Momo,mystery of missing missing out,謎之錯過綜合徵。就是對別人不更新感到疑惑。比如當一個朋友的Facebook有一段時間沒有更新,MOMO的人就會擔心“他是不是有祕密?”“是不是就我一個看不到?”“我被拉黑了嗎?”等不同的懷疑,有妄想的傾向。

社交媒體的虛擬全景監獄

有一次,我採訪一個法國老畫家。他在採訪之餘,給我畫了一幅肖像畫,寥寥幾筆,但畫得很傳神。那天回到家,我把那幅畫裝裱進一個小相框,擺在我家唯一的一張書桌前面。然後,我煮了一杯咖啡,疊了幾本書在旁邊,把檯燈打開,調到暖色調。然後,我拿手機拍了一張照片,用了一點濾鏡,一張完美的小清新的照片。

就在我發朋友圈之前,突然停下手,因為我突然意識到其中的表演性。我到底要表達什麼呢?

這張照片既真實,又虛假;既完整,又破碎。它讓我家看起來是一個整潔、文藝、溫暖的地方,但其實畫面之外的空間擺滿了孩子的玩具、衣服,以及亂七八糟的書架。而我,作為一個發照片的人,不僅在表達,更是在表演。我想象著人們評判的目光——他們會怎麼看我?他們會怎麼看這張肖像?他們會怎麼看我發這張肖像的動機?

心理學上有一個“聚光燈效應”(spot light effects),指一個人不經意地把自己的問題放到無限大,好像自己時刻處在聚光燈之下,但其實是一種幻覺。

社交媒體給我們製造的第一大幻覺,就是我們時刻都在他人的目光關注之下。很顯然,我們渴望別人的目光。我們對自己的認識,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別人對我們的看法。我們的自我感覺和自我認同很大程度上受制於周圍人對我們的評價。如果我們講的笑話讓他們開懷,我們就對自己逗笑的能力充滿信心。如果我們寫的文章得到別人的稱讚,我們就會對自己的見識多一點信心。哪怕是朋友圈裡那些看似最膚淺的點贊和轉發,似乎也能滿足我們靈魂某種深切的渴望:善意、理解與贊同。但是,這些善意、理解與贊同,是否也是一種幻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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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載於《三聯生活週刊》2018年第14期,原文標題《為什麼別人都過得比我好?》,嚴禁私自轉載,侵權必究

文/陳賽

“為什麼別人都過得比我好?”我們最不能忍受的,是與我們相似之人的成功

美國心理學家利昂·費斯廷格(Leon Festinger)在20世紀50年代有一個著名的“社會比較理論”。他認為:我們每個人都有評估自己的需求,而我們對自己的評價往往需要建立在與他人比較的基礎之上。

費斯廷格分析,社會比較有兩種形式,一種是向上比較,即與那些比我們好的人相比,這種比較會導致不安全感與卑微感,挫傷自尊,甚至出現抑鬱症狀。另一種是向下比較,即和比自己差的人比較,這種比較相對能讓人們看到自己積極的一面,提升自信。

社交媒體之所以是一個羨慕嫉妒恨的戰場,是因為它很容易引發向上比較——別人的生活看起來都那麼迷人,寶寶、鑽戒、旅行、畢業典禮、體面的工作……

好像全世界的人都在做有趣的事情,在濾鏡的微光中,一碗麵條都閃耀著誘人的光芒,給我們存在主義式的焦慮和百味雜陳。

於是,你忍不住發出天問:“為什麼別人都過得比我好?”

嫉妒是一種古老的社會情緒

在《身份的焦慮》中,英國作家阿蘭·德波頓(Alain de Botton)寫道:“世界從來都不是公平的。我們每天都會體驗許多的不平等,但我們並不會因此而嫉妒每一個比我們優越的人,這就是嫉妒的特別之處。有的人生活勝過我們千倍萬倍,但我們能心安無事,但另一些人一丁點的成功卻能讓我們耿耿於懷,寢食不安。”

“為什麼別人都過得比我好?”我們最不能忍受的,是與我們相似之人的成功

英國作家阿蘭·德波頓

為什麼?

美國心理學家理查德·史密斯(Ricllard Smyth)認為,嫉妒(envy)通常源於兩種因素的結合。第一是相關性:你羨慕/嫉妒的東西常常對你有著個人意義,就像焦大不會羨慕林妹妹,一位芭蕾舞演員的美妙舞姿也不大可能引發一個律師的嫉妒,除非這位律師也曾經有過芭蕾舞的夢想。第二是相似性,一個被我們嫉妒的人,一定在某種程度上與我們有可比之處。同樣以寫作為生,但我不會嫉妒海明威。當我們嫉妒某人時,我們可以想象自己在他的位置上。所以,我們最不能忍受的,是與我們最為相似之人的成功。“只有當我們所擁有的,與兒時的朋友、現在的同事、我們看作朋友的人,以及在公眾領域與我們身份相當的人一樣多,甚至還要略多一點時,我們才會覺得自己是幸運的。”

美國曆史學家蘇珊·馬特(Susan Matt)在《趕上瓊斯家:美國消費社會中的嫉妒,1890~1930》一書中追溯了19世紀末20世紀初美國消費社會的興起與嫉妒作為一種社會情緒之間的關係(當時的報刊專欄上有各種各樣的指導,關於如何處理嫉妒的情緒,如何壓制,或者擁抱它)。

在美國,瓊斯(Jones)是一個常見的姓氏,如今卻帶諷刺的意味,可以代表任何富有的家庭。“趕上瓊斯家”這個俗語的含意是,人一旦變富有,或有點什麼錢,就想跟隔壁的瓊斯家做比較。比誰手上的鑽石大,比誰的香奈兒款式多,比誰的老公有成就,比誰家的房子有氣派。比來比去,就像繞圈子賽跑一樣,永遠沒有盡頭。

她認為,從1890年到1930年間,美國人的嫉妒經歷了一次劇烈的轉變——它從一種罪過(“七宗罪”之一)變成一種可以被社會所接受的正常情緒,併成為新的消費社會的驅動力之一。

在這場轉型中,大眾媒體扮演了關鍵的角色。在此之前,社會比較大都侷限於我們在現實生活中熟悉的人,至少是我們在現實生活中曾經遇到過的人,對於這些人,我們能做出相對客觀、合理、細節化的判斷。我們能看到他們的成就,也能看到他們的缺陷和掙扎,社會比較是相對可接受的。

但大眾媒體將家人、朋友、鄰里之間樸素的社會比較,變成了與圖像、頁面和屏幕的較量。報紙、雜誌、電影、廣告,將一種看似遠遠優越於普通人的生活擺在人們眼前。

如何應對這種嫉妒呢?

消費社會的答案就是——消費。通過消費,你也能過上與廣告中一樣令人羨慕的生活。或者說,購買了廣告所代言的商品,你便可以成為人人豔羨的那一位。其結果是促成了一種社會普遍的“競爭性購買”。即使中產階級消費者只能買得起立式鋼琴而不是三角鋼琴,但它仍然是一架鋼琴,是令人羨慕的符號。據稱一家商店刊登了一則廣告,宣稱這架鋼琴能“讓你的女兒成為淑女”,結果在短短的三天內賣出將近300架。

其實,關於消費社會利用廣告製造的白日夢,沒有人比英國作家約翰·博格(John Berger)更加一針見血:“廣告不等於商品本身,也並非旨在頌揚商品本身,廣告總是針對潛在的買主,為他塑造一個依靠購買商品就能獲得的理想自我,並進一步為他構想這個理想自我能夠吸引的別人的羨慕眼光。因此,廣告關注的並非物品,而是人,尤其是人際關係,它許諾的也並非物質享受,而是一種精神上的快樂——被外界判定的快樂,被人羨慕的快樂。”

但廣告所許諾的快樂畢竟是虛假的,它真正給人們帶來的是因不安的野心、仿效和嫉妒而產生的無盡的內心衝突和鬥爭。一些社會評論家和醫學專家認為,這恰恰是19世紀末20世紀初出現的“神經衰弱症”的根源。

“神經衰弱症”是19世紀中期美國醫生喬治·彼爾德(George Beard)提出來的。彼爾德總結了當時在美國廣泛流傳的一類原因不明的軀體綜合徵,將其命名為“神經衰弱症”,即“由過度疲勞引起的神經機能衰竭”,其症狀包括全身不適、功能衰弱、食慾不振、長期神經疼痛、失眠、疑病以及其他類似症狀。

在1881年出版的《美國式神經緊張:起因與後果》一書中,彼爾德分析了神經衰弱症各種可能的源頭,比如宗教、政治、噪聲,但首當其衝的是技術。他列舉了五項“劃時代”的技術變革,包括蒸汽機、定期新聞、電報、科學以及女性的心理活動。尤其是電報,“在莫爾斯先生和他的競爭對手出現之前,商人們的憂慮比現在要少得多,因為那時候的交易更加局部、緩慢,競爭不那麼激烈”。

一份同時代的《牧師雜誌》的言辭更激烈一些:“很明顯,越來越多的人,尤其是大城市裡的人,有著心理和神經的衰弱……對興奮劑的狂熱……心靈上的疾病同身體上的疾病一樣種類繁多……這種思維上的狀況表現為大腦無法正常工作……籠統地說這可以歸因於現代生活的匆忙和刺激,通過快速的交通和幾乎即時的全球溝通帶來的便利。”

一不小心,你還以為,這是某份日薄西山的現代報紙在口誅筆伐Twitter呢。

社交媒體加劇了社會比較

100多年後,我們不神經衰弱了,但我們開始FOMO了。

FOMO,fear of missing,害怕失去,指那種總在擔心失去或錯過什麼的焦慮心情,也稱“局外人困境”。

FOMO這個詞最早出現在2002年,2013年正式收入牛津辭典,定義是“焦慮,因為更有趣更令人興奮的事情正在某處發生,通常由社交媒體上的帖子引發”。同期收入的詞彙還包括“自拍”(selfie)、“數字戒毒”(digital detox,指一個人遠離智能手機和電腦等電子設備一段時間,以藉此機會為自己減壓或將關注點轉移到真實世界的社交活動中)等。

一開始,FOMO似乎只是特指擔心錯過派對之類的社交場合,但後來範圍漸漸擴大到一種普遍的焦慮感。你總覺得朋友圈裡會有有用的,或者好玩的東西出現,不刷就會錯過。或者你覺得別人都比你過得好,玩得比你開心,事業比你成功,人生比你有趣,從而造成一種對自身境況的不滿,一種持續的壓力,想要做更多的事,花更多的錢,獲得更多有趣的體驗——未必因為這些事情對你來說很重要,而是它們看起來對別人很重要。

英國《衛報》上有一篇文章這樣描述FOMO的症狀——“從一種尖銳的嫉妒開始,然後是焦慮、自我懷疑、一種啃噬人心的不足感,最後是強烈的挫敗感和憤怒。”

據稱FOMO主要影響那些對Facebook、Twitter、Instagram之類的社交媒體上癮的人。根據美國最近的一項調查,大概有56%的社交媒體用戶有這種毛病,而且已經有研究證實它與許多現代心理疾病有關,包括焦慮、抑鬱、社交恐懼以及各種心身疾病。

毫無疑問,社交媒體加劇了社會比較。首先,它將社會比較的範圍拉得更廣。如今,我們要比較的對象,不僅是現實世界裡的熟人,也不僅是廣告裡某個完美的陌生人,還包括越來越多“貌似完美的普通人”。以前你可能永遠也不會知道他們生活的細節,但現在你能看到他們美好生活的方方面面,旅行、派對、餐廳、感情……

比如我的朋友P,他從小鄉村到大城市打拼,好不容易在大城市掙得一席立足之地。有一次,他無意間與一個小學同桌在網上重逢,從此得以每天在朋友圈裡“觀看”她的日常生活。他們以前一起坐在小鄉村破敗的教室裡讀書,如今這位小學同學嫁到了瑞典。她的房子就在一片大湖邊,後面是一座大森林。她幾乎每天都在朋友圈裡晒自己的生活,春天去看花,夏天去釣魚,秋天去森林採蘑菇,冬天去滑雪……有一天,P終於受不了了,默默拉黑了他的小學同學,也不再看任何朋友圈。

如果“希望超過自己的鄰居”是我們的天性,社交媒體無疑將這場競爭導向了更慘烈、更膚淺、更盲目、更漫無邊際的方向。而世上最難忍的,大概就是老同學、舊同事、前男友/女友的成功。因為他們的成功,讓你得以瞥到自己錯過的機會、未曾實現的心願,未能擁有的人生。

說到底,我們到底擔心錯過什麼呢?

19世紀浪漫小說主人公可能花費一生的時間糾結於一個錯失的機會,但今天社交媒體上信息洪流所經之處,我們需要擔心的,似乎是整個世界的可能性。這讓你質疑之前所做的一切決定,並對之後要做的每一個決定心存疑慮,甚至陷入一種無法做出任何決定的僵滯狀態。因為每一次選擇,都意味著消除其他的可能性,只剩下一個。你怎麼可能確定,哪個才是最好的選擇呢?

我們擔心失去人生的可能性,但社交媒體會隨時告訴你,你失去了什麼,錯過了什麼。杜克大學的行為學家丹·艾瑞里(Dan Ariely)在分析FOMO現象時說,社交媒體使獲取信息變得容易,拉近了你與信息的距離,因此會使你更加恐慌。“與很難獲得信息的時代相比,就好像是遲到2分鐘的誤機和晚到2小時的誤機相比,2分鐘的錯過會令人懊悔得多。因為你會覺得,你和趕上飛機的差距只有那麼一點點。”很多時候,在朋友圈裡得到的信息帶給人的遺憾,就是這種微小而強烈的悔恨之情。

其實,人生而痛苦,這是一個簡單而明顯的事實。所有的人類,只要不是早夭,都會感覺到來自身體上的和精神上的痛苦。我們都會感覺到悲傷、失落、焦慮、害怕和迷惘。我們都曾有過尷尬、屈辱或者羞恥的感覺。人人都有難以言說的傷痛祕密。但在社交媒體上,你會發現,這些痛苦都是隱形的。

當我們在社交網絡上談論糟糕的或者倒黴的事情時,常常會經過一番反諷的濾鏡過濾,表現得舉重若輕、雲淡風輕。至於悲傷、挫折、自我懷疑,甚至創傷性的經驗,你會覺得有一隻看不見的手,阻止你在朋友圈裡分享。我們更熱衷於討論的,是新的戀情、新的工作、藍天白雲的假期。於是,舉目所見,到處是一個個光鮮的,近乎完美的人生。

《紐約客》曾經發表過一篇文章《顏值即正義》,談到美圖秀秀和中國人在社交媒體上的禮節問題。作者引用一位網紅的話,“分享一張你沒有P過的照片被認為是一種‘失禮’”。

這位作者還表示問了很多中國朋友,在把照片發佈到社交媒體上之前,他們會花多長時間來編輯一張照片,大多數人的答案是每張臉約40分鐘,而與朋友一起自拍則需要一個多小時的時間。這項工作需要幾個應用,每一個都有各自的強項。沒有人會考慮上傳或發送沒有修過的照片。

我有點懷疑這種敘述中的真實性。但毫無疑問,社交媒體是一場特殊的遊戲,有它獨特的遊戲規則。比如只分享你喜愛的,或者與你有共鳴的東西;要有創造性,但不能太假;點贊評論要及時回饋,禮尚往來……

但是,為什麼會有這些規則?它們又是怎麼形成的呢?

FOMO症候群

Fomo,fear of missing something,害怕錯過綜合徵。

Fobo,fear of better options,害怕有更好選擇綜合徵。

Foda,fear of doing anyting,害怕做任何事情綜合徵。

Momo,mystery of missing missing out,謎之錯過綜合徵。就是對別人不更新感到疑惑。比如當一個朋友的Facebook有一段時間沒有更新,MOMO的人就會擔心“他是不是有祕密?”“是不是就我一個看不到?”“我被拉黑了嗎?”等不同的懷疑,有妄想的傾向。

社交媒體的虛擬全景監獄

有一次,我採訪一個法國老畫家。他在採訪之餘,給我畫了一幅肖像畫,寥寥幾筆,但畫得很傳神。那天回到家,我把那幅畫裝裱進一個小相框,擺在我家唯一的一張書桌前面。然後,我煮了一杯咖啡,疊了幾本書在旁邊,把檯燈打開,調到暖色調。然後,我拿手機拍了一張照片,用了一點濾鏡,一張完美的小清新的照片。

就在我發朋友圈之前,突然停下手,因為我突然意識到其中的表演性。我到底要表達什麼呢?

這張照片既真實,又虛假;既完整,又破碎。它讓我家看起來是一個整潔、文藝、溫暖的地方,但其實畫面之外的空間擺滿了孩子的玩具、衣服,以及亂七八糟的書架。而我,作為一個發照片的人,不僅在表達,更是在表演。我想象著人們評判的目光——他們會怎麼看我?他們會怎麼看這張肖像?他們會怎麼看我發這張肖像的動機?

心理學上有一個“聚光燈效應”(spot light effects),指一個人不經意地把自己的問題放到無限大,好像自己時刻處在聚光燈之下,但其實是一種幻覺。

社交媒體給我們製造的第一大幻覺,就是我們時刻都在他人的目光關注之下。很顯然,我們渴望別人的目光。我們對自己的認識,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別人對我們的看法。我們的自我感覺和自我認同很大程度上受制於周圍人對我們的評價。如果我們講的笑話讓他們開懷,我們就對自己逗笑的能力充滿信心。如果我們寫的文章得到別人的稱讚,我們就會對自己的見識多一點信心。哪怕是朋友圈裡那些看似最膚淺的點贊和轉發,似乎也能滿足我們靈魂某種深切的渴望:善意、理解與贊同。但是,這些善意、理解與贊同,是否也是一種幻覺?

“為什麼別人都過得比我好?”我們最不能忍受的,是與我們相似之人的成功

《群體性孤獨》的作者雪莉·特克爾

就像在《群體性孤獨》中,美國社會學家雪莉·特克爾(Sherry Turkle)所揭示的,我們既缺乏安全感卻又渴望親密關係,因此才求助於科技,以尋找一種既可以讓我們處於某種人際關係中又可以自我保護的方法。其結果卻是,我們一方面與遠隔千里的人緊密相連,另一方面卻與近在咫尺的人越來越疏遠。

雪莉·特克爾曾經將社交媒體的哲學總結為——“我分享,故我在”。分享,是社交媒體最基本的運作機制。但我們在社交媒體上分享內容並不僅僅是信息的中立的交換,更是直接關係到我們的激情、價值與夢想。而且,大部分時候,我們分享內容的時候是透明的、可見的,也就是說,是在眾目睽睽之下。從這個角度來說,分享的行為本身是一種表演。演員在舞臺上表演,知道自己被觀看,就會根據觀眾的反應調整自己的行為,以達到最好的效果。社交媒體也一樣。被觀看和評判的自覺意識,會導致我們下意識地想要取悅,或者打動觀眾。

在一篇《社交媒體與福柯》的文章中,悉尼大學的哲學教授蒂姆·雷納(Tim Rayner)詳細分析瞭如何用福柯的理論來分析社交媒體對我們心理層面的影響。

福柯曾經以英國哲學家邊沁設計的“全景監獄”模型論述時刻被觀看的狀態,如何影響人類的心理狀態。“全景監獄”的設計很簡單:四周是被分成許多小囚室的環形建築,中心是一座瞭望塔。監視者只需要站在瞭望塔上“觀看”,便可以監視囚犯的一舉一動。但囚犯自己卻無法看到塔內的情形,因此也無法確認自己是否正在被觀看。從18世紀以來,這種模型被廣泛應用在各種建築之中,包括監獄、學校、醫院、工廠、都市空間等。

福柯認為,這是一種特殊的權力化的空間構形,“每個人在這種目光的壓力之下,都會逐漸自覺地變成自己的監視者,這樣就可以實現自我監禁。這個辦法真是妙極了:權力可以如水銀瀉地般地得到具體而微的實施,而又只需花費最小的代價”。

蒂姆·雷納認為,從這個角度來看,雖然是虛擬的,但社交媒體也製造了一種高效的全景式監獄效應——不僅僅是因為我們的言論和行為時刻被社交媒體公司監控、記錄,以生成他們的市場分析或廣告利潤(大部分時候我們無視這樣的數據收割),真正影響我們行為的,是我們與之分享的那些人。

“社交媒體的虛擬全景式監獄裡沒有囚徒與看守。我們每個人既是囚徒,也是看守,在分享內容的同時,隱蔽的觀看和評判彼此。”

除非是匿名分享,我們分享的每一段文字,每一張圖片,每一個視頻,每一篇文章,都刻著存在主義式的標記——“這是我發的,是我的作品之一,通過它你可以理解我”。

我把自己的一張肖像畫發到朋友圈,希望別人看到這張照片,領略到背後透露的我的忙亂人生中難得的一點從容與詩意。

你在朋友圈晒孩子的照片,希望別人豎起大拇指點贊,讓別人看到,你繁衍了後代,養育了一個健康可愛的孩子。

這些未必是謊言、炫耀或者自我中心主義,而只是在生命中找到一些特別的瞬間,為之賦予形式和意義,是一種創造的形式。

當我們得到迴應的時候,我們感到興奮。這種興奮也並不可恥,它是一種隱祕的願望的達成:原來我們內在的孤獨可以被刺破,我們的煩惱與喜悅可以被理解,我們希望向世界傳遞的信息可以被接收到,至少被部分人。

但是,創造與虛擬的界限在哪裡?自愛與自戀的邊界在哪裡?從哪裡開始,我們的表演開始與真實的自我脫節?又從哪裡開始,理想的自我取代了真實的自我?我們真正想要的,不再是被理解,而是按我們希望被理解的樣子被理解。

關於這個問題,雪莉·特克爾在《群體性孤獨》裡這樣寫道:“在Twitter或者Facebook上,你努力表達某些關於你自己的真實的東西,但因為你同時也在為別人的消費而創作,所以你發現自己越來越多地在想象和對你的觀眾表演。在你本該展示真實自我的瞬間,變成了表演。你的心理變成了表演。”

無論財富、權力、美貌,甚至情感,一切都是相對的,與一個人的慾望相關。每次你渴望一些你無法得到的東西,你就變得更匱乏一些。既然我們如此需要在與他人的對比中確認自己的價值,那麼,關於世界的問題,最終都會變成自我的問題。在對別人的嫉妒中,真正引發的是對自我的深切懷疑。

由此,我們大概可以看清楚,FOMO其實是兩種情緒的結合,是在關於外部世界的焦慮中包裹著一層關於內在自我的恐懼。表面看上去,它是關於錯過享受人生各種快樂的可能性,但更重要的是,它是關於錯過了那個我本來可以成為的人。我沒有成為那個想象中最好版本的自己。

年輕的時候,你覺得人生像草原一樣開放,可以信步漫遊,成為任何你想成為的人。但如今你回顧自己的一生,那些大大小小所有曾經做過的選擇,在當時看來都那麼正確,甚至不可避免,如今回想起來,卻是一個個無可救藥地縮小了人生的可能性。現在你30歲了,或者40歲了,或者50歲了,某天早上醒來,你發現自己不是那個你想成為的人。

於是,你努力在社交網絡上虛構一個理想的自我,一個足以令人羨慕的人生樣本。但這種表演導致一種雙重的惡性循環,第一,是對自我的深切的懷疑;第二,造成了他人的FOMO。其結果,也是FOMO現象中最詭異的一點,你不僅沒法實現別人的理想投射,也沒能實現自己的理想投射。

如何改變這種狀況?

牛津大學社會科學家安德魯·皮茲布斯基(Andrew Przybylski)做了關於FOMO的第一次實證研究,結果發表在2013年的《人類行為學中的計算機》上。結論之一是,FOMO焦慮水平在年輕人中最高,尤其是年輕男性。第二,FOMO焦慮水平越高,使用社交媒體的頻率越高;第三,也是更具有啟示性的一點是,FOMO焦慮水平高的人,通常在現實生活中有未滿足的心理需求,比如愛、尊敬、自立與安全感。也就是說,現實生活中愛、尊敬、自立與安全感的匱乏,直接導致了FOMO式的焦慮症。

其實,在皮茲布斯基的設計中,這幾種心理需求直接對應人類三個最根本的動機:自主感(自我主導)、勝任感(自我效能)以及連接感(與他人的情感連接、歸屬感)。

兩位美國心理學家愛德華·德西(Edward L.Deci)與理查德·瑞恩(Richard Ryan)在1970年就提出了“自我決定理論”(self-determination theory),這套理論從人性心理需求的角度分析,總結出人如果持續有動機做一件事情,必須同時滿足三大心理訴求:自主感(autonomy)、勝任感(competence)以及連接感(relatedness)。

比如,對勝任感的需求,是指一個人在與環境的互動過程中能有效地掌控環境,並推動自己向重要的目標前進。但同樣的需求也有可能驅使我們的完美主義傾向,以及以他人的尺度來判斷自我的價值。

對社會連接的需求,也就是與他人建立情感的需求。我們都是社會性的動物,我們都害怕孤獨,渴望溫暖和歸屬。毫無疑問,社交媒體為我們提供了高效的連接手段,讓人們連接得更緊密;但另一方面,正如特克爾在《群體性孤獨》一書中所說的,它也破壞了人類關係的本質(包括夫妻之間、子女之間、朋友之間……),強化了人與人之間的疏離感。

至於自主的需求,是促使我們根據自己的個人利益和價值行事,但這也可能導致我們的自我中心和自戀傾向。我們花費大把的時間和熱情,蒐集一切“有趣”的經驗,以證明自己是一個有趣、獨特、自主的人。

其實,我們在社交媒體所感受到的各種負面情緒,嫉妒也好,遺憾也好,失落也好,最根本的問題在於,時時刻刻與世界保持連接,時時刻刻與人際相連接,外面世界的精彩都在眼前,別人的美好生活都在眼前,是一種我們並不熟悉,也不知道如何去應對的人類情境。

比如英國記者威爾·斯托(Will Storr)認為,當我們抱怨技術導致了自我中心主義時,其實是我們怪錯了對象。“我們都以為是那些技術,是Twitter、Facebook,iPhone導致了這些自我迷戀,但事實並非如此。根本性的問題不在我們的設備,也不在我們的社交媒體,而在於我們本身。或者說,我們建造的文明本身,一代代鼓勵了越來越膨脹的自我。”

威爾·斯托去年寫了一本書《自拍》,書中第一章寫的就是自殺。自殺在美國和英國的流行讓他感到不安,他認為罪魁禍首是滿足不了對自己過高的期待帶來的恐懼和恥辱。他引用的調查說,少女們對自己的身體越來越不滿意,越來越多的男性患上了肌肉上癮綜合徵,現在大學生中有一種流行病,跟“完美主義者的呈現”現象有關,就是在社交媒體上讓自己的生活看上去像是一系列令人嫉妒的勝利。人們因為未能成為想象中的自己而受到折磨。

“我們應該對於人之為人有更準確的認識。我們的超級個人主義文化是這一切問題的核心——我們可以成為我們想成為的任何人,可以實現我們想實現的夢想,只要我們的夢想夠大,只要我們付出足夠的努力。但事實是,我們只是有限的生物性的存在,帶著這種存在的所有限制。我們是有限的,這一點無可改變。”

在《未曾度過的人生》中,英國心理學家亞當·菲利普斯(Adam Philips)對所謂理想自我、理想人生提出了另外一種方案。

他認為,人類最大的幻想(fantasy)是那些“未曾度過的人生”(unlived life)——那些我們覺得自己應該,或者本來可以擁有卻因為種種原因錯過的人生。無論你怎樣努力地要活在當下,“未曾度過的人生”就像一個個無可逃避的存在和陰影,關於失去的機會,被犧牲掉的慾望,是對未曾實現的心願的一首輓歌。它們像幽靈一樣糾纏我們,因為它們有著某些重要的意義。

與威爾·斯托不同,亞當·菲利普斯對於“未曾度過的人生”是持肯定態度的,但它也有風險,可能會讓人沉溺在大腦中並不存在的那部分記憶裡。你總覺得那會是更美好的一種人生,但事實並非如此。另一個真相是,人的一生中選擇和犧牲無可避免,沒有人能擁有所有可能的人生,如何帶著這些選擇和犧牲繼續生活才是最難的。

所以,他認為,我們或許應該過一種互相映照的“雙重人生”——一種現實的,一種幻想的;一種正在發生的,一種從未發生的。通過省察你的幻想,可以省察現實;而通過檢閱未曾度過的人生,可以幫你指向更有意義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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