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樣的充電寶可以帶上飛機?

移動電源 航空 數碼 德昌消防 2017-05-21

手機已經成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隨身用品,然而為了手機隨時可用,“充電寶”(又稱移動電源)也隨之成為很多人出行的必備品。在機場安檢人員可能會告訴你:“您的充電寶不能帶上,請自行處理。”今天小編來告訴你什麼樣的充電寶才可以帶上飛機吧~

什麼樣的充電寶可以帶上飛機?

“三無”充電寶不能登機

不符合規定或無標識的“三無”(沒有標明生產商,也沒有容量、輸出電壓等數據)充電寶,在密閉、高溫的環境下,極易產生短路,甚至爆炸等現象,會對飛行安全造成嚴重威脅,不能隨身攜帶,也不能辦理託運。

帶上飛機的“充電寶”額定能量有所限制

額定能量不超過100Wh的充電寶(如電池容量20000毫安,電壓為5伏,該充電寶的額定能量為100Wh)無需航空公司批准;

額定能量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經航空公司批准後方可攜帶,但每名旅客不得攜帶超過兩個充電寶;

嚴禁旅客攜帶額定能量超過160Wh的“充電寶”登機,未標明額定能量同時也未能通過標註的其他參數計算得出額定能量的“充電寶”也嚴禁攜帶乘機。

小貼士

如何計算充電寶額定能量?

如果充電寶上沒有直接標註額定能量Wh(瓦特小時),那可以用以下的公式進行簡單的換算:

1.如果充電寶的標稱電壓(V )和標稱容量(Ah),那麼

額定能量 Wh=(電壓)V x (標稱容量)Ah

2.如果充電寶上只標記有毫安時(mAh),可將該數值除以1000得到標稱容量(Ah) ,再乘以標稱電壓,計算出額定能量。

例如:充電寶標稱電壓為3.7V,標稱容量為760mAh,其額定能量為:

760mAh ÷ 1000 = 0.76Ah 3.7V×0.76Ah = 2.9Wh

根據現行有效國際民航組織《危險物品安全航空運輸技術細則》《中國民用航空危險品運輸管理規定》,民航局規定旅客乘機時攜帶的“充電寶”必須是用於個人自用,並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攜帶或隨身攜帶,嚴禁在託運行李中攜帶。

飛行中禁止使用充電寶

針對充電寶的特點和危險性,民航局已經有明確要求,旅客攜帶的充電寶應當視為備用鋰電池,而不是含鋰電池的設備,因此,充電寶與鋰電池一樣,嚴禁放入托運行李,而且在限量隨身攜帶上飛機的過程中,不能使用且要始終處於關閉狀態。

規定還明確指出,旅客不得在飛行過程中使用充電寶給電子設備充電,對於有啟動開關的充電寶,在飛行過程中應始終保持關閉。該規定同樣適用於機組成員。

同時,小編溫馨提醒,為保障旅客的乘機安全,旅客應遵循有關管理規定。對旅客攜帶超額或超量部分電池,安檢部門將會建議旅客請送行人帶回或自行處理。

看到這裡,你應該知道什麼樣的充電寶才能帶上飛機了吧~ 讓我們一起遵循管理規定,提高安全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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