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聲道歉本不該這麼難'

揚州 江蘇 法律 長寧政法綜治 2019-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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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東方網 作者:苑廣闊 選稿:桑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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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東方網 作者:苑廣闊 選稿:桑怡

說聲道歉本不該這麼難


近日,因為一封被寄錯了的逮捕通知書,江蘇揚州市江都區樊川鎮的吳國存老人寢食難安,街坊鄰居們也議論紛紛。吳女士告訴記者,父親今年 70 歲,8 月 1 日當天,他收到了一封“揚州市公安局生態科技新城分局”寄來的信件,打開一看居然是份“逮捕通知書”,上面寫著:“吳某”因涉嫌聚眾鬥毆罪被執行逮捕。(8月6日大河網)

這起烏龍事件的來龍去脈其實很簡單,兩個人都叫吳國存,但是本來應該寄給此吳國存的逮捕通知書,被錯誤寄給了彼吳國存。客觀而言,這樣的錯誤雖然有些低級,但並非不可以理解,畢竟是人都會犯錯誤,這極有可能是發出逮捕通知書的警方或郵政投遞工作人員在工作中出現了疏忽或失誤所致。

然而這樣的錯誤對當事人帶來的影響,卻不可等閒視之。因為當事人自己不識字,於是就拿著這封寄錯的信讓左鄰右舍看,於是“吳家有人因為違法犯罪被抓了”的消息不脛而走,很快就傳遍了左鄰右舍。按照“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的傳播規律,這樣的消息隨後還會在更大的範圍內傳播。

而某某家有人因為違法犯罪被逮捕,顯然是一件很不光彩的事情,會對當事人,當事人所在的家庭,乃至所在家族在名譽上帶來沉重的打擊。這正是當事人吳國存以及家人對這封烏龍信件格外重視的根本原因。儘管後來已經證明此吳國存非彼吳國存,而是警方或郵局釀成的一起烏龍事件,但是要想在短時間內在左鄰右舍當中澄清真相,還當事人以清白,顯然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但該澄清的真相還是要澄清,該挽回的聲譽還是要挽回,而澄清與挽回的最好辦法,就是由造成這起烏龍事件的責任方出面,以通知、告示、道歉信等等方式,把真相公之於眾。應該說要做到這一點並不困難,可能只需要在當事人所在的村莊、社區貼一紙告示即可。然而不管是發出逮捕通知書的警方,還是負責逮捕通知書投遞的郵局,都不承認是自己的責任,當然更別說道歉了。

如前所說,犯了錯誤不要緊,問題是犯錯了以後能夠知錯、認錯、改錯,而不是推諉責任、拒絕承認自己犯了錯。正如網友所說,把寄給此吳國存的逮捕通知書寄給了彼吳國存,結果郵局和警方都不承認自己錯了,難道是當事人名字起錯了?難道他不該叫吳國存?

先不說追責,即便想要一聲道歉都這麼難,有關方面的態度既讓人難以理解,又顯得十分不明智。隨著這一事件被曝光,形成網絡輿情,警方和郵局將會陷入十分被動的境地,到時候不但要道歉,而且還要啟動問責程序。如果當事人家屬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造成這一烏龍事件的責任方也同樣難脫干係,勢必要接受法律的追責。

所以說,不管是從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角度,還是從避免責任方陷入更大被動境地的角度,道歉都不該姍姍來遲,當事人的清白之身,更不能姍姍來遲。


* 以上只是作者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網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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