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江西養老金又漲了!漲多少?啥時發?全在這!速擴散

根據國家統一部署,經省政府同意,並報人社部、財政部審批,近日,省人社廳、省財政廳印發了《關於江西省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贛人社發〔2019〕27號,以下簡稱《通知》),決定從2019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今年是國家自2005年以來連續第15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也是繼2016年之後連續第4年統一安排、同步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預計全省將有339萬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受益。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是退休人員適當分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的直接舉措,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今年在大規模實施減費降稅特別是大幅度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的情況下,不僅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而且繼續適度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這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對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視、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

今年我省調整的人員範圍為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根據人社部、財政部文件精神,按照省政府民生工程要求,我省2019年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按照略高於全省2018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企業平均增幅略高於機關事業單位平均增幅的原則確定。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兼顧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兼顧公平與效率。

定額調整體現公平原則,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標準,退休人員按每人每月38元增加。

掛鉤調整體現“長繳多調、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企業與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掛鉤,對繳費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人員,按每滿一年增加3元調整。機關事業單位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每人每月按本人2018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的2.8%增加。

傾斜調整體現對退休早、基本養老金水平偏低的各類群體的統籌照顧,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標準,年滿70週歲不滿80週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滿80週歲以上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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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按照省政府辦公廳有關文件規定,選擇一次性繳費參保的超過退休年齡人員,繼續執行統一的企業退休人員調整政策。此外,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有關政策仍按贛府廳發〔2008〕11號文件的原則執行。

《通知》還對今年增加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安排作了規定,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按原資金渠道解決。

根據國家規定,省人社廳、省財政廳要求,企業退休人員調增的基本養老金(含從2019年1月起補發的資金,下同),要確保在7月底前發放到位;已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調增的基本養老金,也要確保在7月底前基本發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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