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畫家猥褻10歲女童被判有期徒刑十個月

新聞 書法 刑法 跳槽那些事兒 封面新聞 2019-07-07
北京一畫家猥褻10歲女童被判有期徒刑十個月

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公佈的裁判文書

封面新聞記者 代睿

因對10歲女童進行猥褻,北京琉璃廠一名畫家被北京西城區法院以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日前,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了原審判決。

7月4日,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公佈了這起猥褻兒童案件的刑事裁定書。裁判文書載明,2018年7月10日、11日、18日,被告人艾現利在北京市西城區琉璃廠東街50號內,多次通過摸隱私部位的方式對一名10歲女童進行猥褻。

封面新聞記者注意到,裁判文書顯示,艾現利職業為畫家,生於1977年。記者查詢某藝術類網站顯示,艾現利曾在北京東琉璃廠書畫街大艾工作室工作,其簡介顯示為“著名書畫家”。某教育培訓網站顯示,艾現利書畫培訓班“由著名書畫家艾現利老師親自授課,現開課有工筆畫班,書法班,寫意班,可隨到隨學。有一對一親子班,五人精品班。”

北京一畫家猥褻10歲女童被判有期徒刑十個月

某教育網站顯示的“艾現利書畫培訓班”簡介

根據該網站所留的聯繫方式,封面新聞記者撥打了“艾現利書畫培訓班”的電話,但顯示已經關機。

2018年9月,北京西城警方接到女童家長報警,稱其女兒在艾現利所開的工作室內學畫畫的時候遭到猥褻。9月21日,艾現利被北京市西城分局大柵欄派出所民警抓獲。

記者注意到,二審裁定書顯示,艾現利在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四次作出有罪供述,稱在其工作室內,多次對來學書法和畫畫的女童進行摸胸等行為。

2019年4月29日,北京西城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艾現利犯猥褻兒童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個月。宣判後,艾現利提出上訴,理由是其在偵查階段作出的有罪供述系因情緒崩潰,一審認定的其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北京二中院在二審中認為,被害人為一名年滿十週歲的未成年人,對自身經歷的事情已具備基本的是非判斷和正確表達能力,在案無證據證明其有誣告艾現利的動機和理由,其就艾現利對其實施猥褻行為的關鍵事實和細節等陳述內容穩定。被害人的陳述、證人證言、艾現利的供述及視聽資料等在案證據經法定程序查證屬實,已形成完整證據鏈條。

最終,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了艾現利的上訴,維持對其十個月有期徒刑的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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