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辦促消費20條 部分地區探索放寬或取消汽車限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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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激發國內消費潛力,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快發展流通促進商業消費的意見》。

業內人士認為,當前,受國內外多重因素疊加影響,流通消費領域仍面臨一些瓶頸和短板,特別是傳統流通企業創新轉型有待加強,商品和生活服務有效供給不足,消費環境需進一步優化,城鄉消費潛力尚需挖掘。

在此背景下,《意見》從創新流通發展、培育消費熱點、深化“放管服”改革、強化財稅金融支持以及優化市場流通環境等五方面,提出了20條穩定消費預期、提振消費信心的政策措施。

盤古智庫高級研究員吳琦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進一步擴大消費,一方面要解決困擾消費的難點、痛點,流通行業就是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不僅要藉助信息技術手段培育流通的新平臺、新業態、新模式,還要為流通企業創造良好市場營商環境;另一方面,還要緊抓能吸引並刺激消費的行業和領域,比如汽車領域以及夜間經濟。

《意見》明確,要釋放汽車消費潛力。實施汽車限購的地區要結合實際情況,探索推行逐步放寬或取消限購的具體措施。有條件的地方對購置新能源汽車給予積極支持;支持綠色智能商品以舊換新;活躍夜間商業和假日消費市場,有條件的地方可加大投入,打造夜間消費場景和集聚區,完善夜間交通、安全、環境等配套措施,提高夜間消費便利度和活躍度。

“目前城市限購限遷等政策是制約汽車消費的主要問題,同時,夜間經濟發展也受制於消費場景較少、配套設施不足等原因。”在吳琦看來,這都是當前擴大消費亟待解決的問題。

事實上,《證券日報》記者梳理髮現,今年以來,包括山西省、河南省、北京、上海、廣州等地已先後出臺相應的促消費政策。如山西省《完善促進消費體制機制實施方案》提出,在文化旅遊、健康、養老、體育、家政、教育培訓六大領域進一步放寬服務消費領域市場準入;廣州市發佈的《完善促進消費體制機制實施方案》,則重點聚焦服務消費領域;北京市《關於進一步繁榮夜間經濟促進消費增長的措施》提出,到2021年年底,形成一批佈局合理、管理規範、各具特色、功能完善的“夜京城”地標、商圈和生活圈,滿足消費需求。

稍早前,國務院辦公廳還印發《關於進一步激發文化和旅遊消費潛力的意見》,從9個方面提出了進一步激發文化和旅遊消費潛力的政策措施。

“從目前來看,我國經濟在擴大內需上仍具有巨大前景。”吳琦認為,未來,挖掘居民消費潛力的著力點除了會進一步下沉至縣域農村外,還包括消費模式的創新以及大力發展新型消費。

萬博新經濟研究院副院長張海冰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具體來看,對於大城市居民來說,未來消費潛力空間比較大的是教育、文化、旅遊等軟消費;對中小城市居民來說,則集中在中高檔消費品的普及和提升,以及文旅等軟消費的進一步下沉;對農村居民來說,則是生活方式城鎮化帶來的“補短板”式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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