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車“禁限令”發佈 專家:潛在購買力可達191萬輛

新能源汽車“禁限令”發佈 專家:潛在購買力可達191萬輛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三部委發佈一系列鼓勵消費政策,推動汽車、家電、消費電子產品等重點消費品更新升級。其中包括,大幅降低新能源汽車成本,嚴禁各地出臺新的汽車限購規定,各地不得對新能源汽車實行限行、限購,等等。“禁限令”出臺的背景是什麼?有望釋放出多少汽車消費潛力?各地應如何抓好落實?本報記者採訪了有關專家——

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商務部印發《推動重點消費品更新升級 暢通資源循環利用實施方案(2019—2020年)》(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提出一系列推動汽車消費的舉措,引發了社會關注。

消費潛力有待釋放

《實施方案》提出,一方面,各地不得對新能源汽車實行限行、限購,已實行的應當取消。鼓勵地方對無車家庭購置首輛家用新能源汽車給予支持。另一方面,嚴禁各地出臺新的汽車限購規定,已實施汽車限購的地方政府應根據城市交通擁堵、汙染治理、交通需求管控效果,加快由限制購買轉向引導使用。

“這個政策針對性很強,不僅對新能源汽車企業是重大利好,而且意味著未來將不會有新的限購城市出現,有利於破除乘用車消費障礙。”全國乘用車市場信息聯席會祕書長崔東樹說。

目前,限購城市有多大汽車消費潛力?清華大學汽車發展研究中心主任李顯君表示,截至2019年3月末,杭州有效申請等待搖號購車數已達81.9萬個,其中個人80.2萬個;截至2019年4月26日,深圳有效申請等待搖號購車數已達122.7萬個,其中個人120.9萬個,相當於俄羅斯一年的乘用車銷量;截至2019年4月8日,北京有效申請等待搖號購車數高達368.9萬個,其中個人320.9萬個,比歐洲國家一年的需求還多。

“上述3個城市總計有573.5萬個搖號數,如果這部分購車潛力能夠釋放出來,佔去年國內汽車銷售量的20.4%,佔乘用車的24.8%。”李顯君說,“即便按平均一家3口人同時參加搖號計算,潛在購買力也達191萬輛,有望貢獻6.8%的汽車消費增量。”

《實施方案》還強調,地方要結合路段擁堵情況合理設置擁堵區域,引導使用。“車輛交通要實現智能化管理,約束車輛進入擁堵區的次數,防止機動車過度使用。”李顯君說。

瞄準痛點力促消費

“除了取消新能源汽車限行、限購外,《實施方案》還提出大力推動汽車產業電動化、智能化、綠色化,努力增強新產品供給保障能力。”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有限公司首席專家、情報所副總工程師吳鬆泉認為,《實施方案》重點對新能源汽車消費存在的諸多瓶頸和難點問題,明確提出了有針對性的措施。

針對新能源汽車成本問題,《實施方案》提出,要大幅降低新能源汽車成本。具體舉措包括,加快新一代車用動力電池研發和產業化,提升電池能量密度和安全性,逐步實現電池平臺化、標準化,降低電池成本。引導企業創新商業模式,推廣新能源汽車電池租賃等車電分離消費方式,降低購車成本。優化產品准入管理,避免重複認證,降低企業運行成本。

“降低成本的關鍵在於電池,這也是目前制約新能源車發展的重要因素。”崔東樹表示,此前規劃2020年新能源汽車電池密度要達到260瓦時/千克,現在來看仍有一定難度,需要加大研發。

針對新能源汽車在使用方面的諸多“焦慮”,《實施方案》提出,要加快發展使用便利的新能源汽車。具體舉措包括,聚焦續駛里程短、充電時間長等痛點,借鑑公共服務領域換電模式和應用經驗,鼓勵企業研製充換電結合、電池配置靈活、續駛里程長短兼顧的新能源汽車產品。推進高功率快充、無線充電、移動充換電等技術裝備研發應用,提高新能源汽車充換電便利性。

崔東樹認為,新能源車發展特徵是續駛里程提升較快,車型大型化較明顯。目前微型電動車發展緩慢,存在較大需求缺口。因此,《實施方案》強調發展續駛里程長短兼顧的新能源汽車產品不僅方向正確,而且具有前瞻性。

《實施方案》還提出,加快更新城市公共領域用車。推動城市公共領域車輛更新升級,加快推進城市建成區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環衛、郵政、出租、通勤、輕型物流配送車輛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2020年底前大氣汙染防治重點區域使用比例達到80%。鼓勵地方加大新能源汽車運營支持力度,降低新能源汽車使用成本。

“在大氣汙染防治重點區域城市,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佔公共領域用車使用比例要達到80%,這是一個剛性指標,對新能源汽車產業將產生巨大拉動作用。”崔東樹說。

“《實施方案》提出了一系列推動新能源汽車消費的舉措,重點指向當前汽車消費特別是新能源汽車消費的瓶頸和痛點,對於推動汽車等重點消費品更新升級意義重大。”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市場經濟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王青表示,“禁限令”出臺適應消費者和市場的需要,有利於長短結合統籌兼顧、促進消費提質升級。

廣州深圳率先響應

《實施方案》還提出,創新發展智能汽車;加快老舊汽車淘汰和城市公共領域用車更新,積極推動農村車輛消費升級;大力推動二手車流通消費,積極引導汽車金融產品創新,逐步完善充換電、停車等基礎設施等。

崔東樹表示,此次出臺的政策對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和市場都有很好的導向性作用,對地方政府、企業和消費者都是利好,關鍵在於地方如何出臺具體措施,進一步細化和落實。

今年1月份,國家發展改革委與工信部、民政部、財政部、交通運輸部等十部委聯合印發了《進一步優化供給推動消費平穩增長 促進形成強大國內市場的實施方案(2019年)》,重點明確了6條促進汽車消費措施。其中就包括對汽車限購政策逐步放開的要求。

截至目前,廣州、深圳兩地已經有所行動。6月2日,深圳市交通運輸局與廣州市交通運輸局分別發佈了《關於增加中小客車增量指標配置額度的通告》,從今年6月份起,深圳市將在原定每年普通小汽車增量指標配置額度8萬個的調控目標基礎上,2019年至2020年每年增加投放普通小汽車增量指標4萬個。廣州市則在原有額度基礎上,從今年6月份至2020年12月份,將增加投放中小客車增量指標10萬個。

“市場是產業競爭的核心要素之一。”李顯君指出,汽車是對國民經濟波及係數最大、拉動就業最強和帶動相關產業發展最顯著、融合新技術能力最強的產業之一。目前,我國千人汽車保有量為170多輛,不僅遠低於發達國家,也不及世界平均水平。這意味著我國汽車消費還有較大成長空間。特別是隨著新技術快速發展,新產品不斷湧現,我國汽車產業蘊含較大創新活力與潛力。因此,應不斷優化消費環境,暢通資源循環利用,持續釋放內需潛力,進一步推動汽車消費更新升級,促進形成強大國內市場。

(經濟日報 記者:楊忠陽 責編:張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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