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源科技(廈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投資建設光伏電站項目的公告

新能源 投資 能源 王志成 證券日報 2017-03-26

證券代碼:603628 證券簡稱:清源股份 公告編號:2017-027

清源科技(廈門)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公司投資建設光伏電站項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對外投資概述

(一)對外投資基本情況

為充分利用太陽能資源,進一步提升公司新能源產業的核心競爭力,清源科技(廈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清源海西(廈門)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清源海西”)、全資子公司清源易捷(廈門)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清源易捷”)成立共計7個項目公司,並以項目公司為主體投資建設光伏電站項目共計44個,總裝機容量179.90MW。

(二)董事會審議情況

2017年3月20日,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投資建設光伏電站項目的公告》,本項議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該議案中涉及的相關光伏電站投資建設項目均已取得所在轄區地方政府的備案。

本議案未構成關聯交易,也不屬於重大資產重組事項。

二、投資主體的基本情況

(一)南安市新科陽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南安市新科陽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洪欣

註冊資本:2000.00萬人民幣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23日

住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水頭鎮廈盛街166號4層

經營範圍:電力銷售;太陽能電站的運營;太陽能電站相關設備及零配件的銷售;太陽能電站及其應用系統的設計、諮詢、安裝、施工服務。(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該公司系本公司全部出資成立的項目公司。該公司成立是為了建設、運營光伏電站,尚未實現營業收入。

(二)南安市中品陽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南安市中品陽新能源有限公司

(三)南安市中威陽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南安市中威陽新能源有限公司

(四)泉州中清陽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泉州中清陽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志成

註冊資本:2000.00萬人民幣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20日

住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水頭鎮廈盛街166號1-5層

(五)豐縣清陽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豐縣清陽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志成

註冊資本:100.00萬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13日

住所:豐縣經濟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園科技孵化器

經營範圍:太陽能電站及其應用系統的設計、諮詢、安裝、施工服務;太陽能電站的運營;太陽能電站相關設備及零配件的銷售;電力供應。(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六)清源海陽(廈門)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清源海陽(廈門)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小明

註冊資本:800.00萬人民幣

成立日期:2014年08月20日

住所:廈門火炬高新區創業園誠業樓102A室

經營範圍:電力供應;電氣安裝;電氣設備修理;電氣設備批發;其他機械設備及電子產品批發;太陽能光伏系統施工。

該公司系清源海西全部出資成立的項目公司。該公司成立是為了建設、運營光伏電站。截至2016年9月30日,該公司總資產為1,201.76萬元,淨資產為989.62萬元,2016年1月-9月淨利潤為74.70萬元。

(七)中衛市閩陽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中衛市閩陽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洪文沛

住所:中衛市沙坡頭區柔遠鄉劉臺村寧夏虹橋有機食品有限公司辦公樓101

經營範圍:電力銷售、太陽能電站項目建設及維護、太陽能電站設計、安裝、施工服務(以企業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範圍為準);太陽能光伏產品銷售。

該公司系清源易捷全部出資成立的項目公司。該公司成立是為了建設、運營光伏電站,尚未實現營業收入。

三、投資項目的基本情況

(一)國家分佈式電站電價補貼政策

2014年9月2日國家能源局發佈《關於進一步落實分佈式光伏發電有關政策的通知》(國能新能[2014]406號)規定,“利用建築屋頂及附屬場地建設的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在項目備案時可選擇“自發自用、餘電上網”或“全額上網”中的一種模式。“全額上網”項目的全部發電量由電網企業按照當地光伏電站標杆上網電價收購。”

2015年12月,《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完善陸上風電光伏發電上網標杆電價政策的通知》,確定2016年標杆電價為一類地區為0.8元/千瓦時,二類地區為0.88元/千瓦時,三類地區(含福建地區)為0.98元/千瓦時。

2016年12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頒佈《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調整新能源標杆上網電價的通知》2016年【2729】號文,對光伏電站標杆上網電價進行調整,2017年1月1日以後建設的電站,一類地區為0.65元/千瓦時,二類地區為0.75元/千瓦時,三類地區(含福建地區)為0.85元/千瓦時;(2017年以前備案並納入以前年份財政補貼規模管理的光伏發電項目,若能實現2017年6月30日以前投運,執行2016年的電價),分佈式光伏發電的電量補貼政策不變(指“自發自用”的部分的補貼政策)。

(二)地方分佈式電站電價補貼政策

福建地區未出臺省級分佈式電價補貼政策。

(二)投資項目的基本情況

四、對外投資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上述光伏電站投資建設項目具有一定的經濟效益,有利於保護環境、優化生態,並有利於資源環境與經濟協調發展,有利於當地經濟繁榮和社會穩定及生態環境協調發展。

五、對外投資的風險分析

1、資源籌措的規模小於項目投資額的風險

公司上述44個分佈式光伏電站的資金來源包括公司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公司自籌、銀行貸款等方式。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於2017年1月24日審議通過《關於公司符合非公開發行綠色公司債券條件的議案》。本次綠色公司債券的募集資金擬用於上述44個分佈式光伏電站中的35個光伏電站項目的建設、運營或償還這35個綠色項目貸款。若本公司綠色公司債未能如期發行或公司自籌的資金額小於投資額,將會影響上述項目的具體實施,可能導致投資的光伏電站項目少於計劃或開發建設的光伏電站規模縮小的風險。

應對措施:公司將會積極推進綠色公司債的發行工作和其他自籌資金的籌措工作,如籌措金額小於項目預計投資額,公司將對項目規模予以適當調整或放棄部分投資效益相對較差的電站項目。

2、上網電價下調的風險

公司上述電站項目均為全額上網項目,並已在2016年完成備案。根據國家發改委於2016年12月26日發佈的《關於調整光伏發電陸上風電標杆上網電價的通知》,若上述電站項目在2017年6月30日前未能投運,則存在標杆電價下調,預期效益減少的風險。

應對措施:公司適當調整公司的資源配置,加快項目的建設,儘可能在電價下調前完成項目建設併網,獲得較優的補貼。

3、發電量不能全額上網的風險

項目存在所發電量無法被當地全部消納,導致發電量不能全額上網,無法實現預期效益的風險。

應對措施:根據上述項目所在地的經濟發展及用電需求情況分析,福建地區目前的電量消納能力良好,對項目發電具有一定的消納能力。

4、項目建設成本超預算的風險

新能源市場需求及產品價格波動較大,可能存在工程物資及建設費用上漲,項目建設成本超預算的風險。

應對措施:公司將加強項目管理,精心組織項目招標,合理控制項目各項費用,科學控制項目建設成本不超預算,如實際發生項目建設成本超過預算的情形,公司可能會適當的調整項目規模。

5、電站項目無法全部實施的風險

上述44個項目已經通過公司立項委員會和投資委員會的評估,並列入公司未來的投資計劃,但是在未來光伏電站的開發及建設過程中,如果發現電站項目存在無法實施的障礙或者繼續實施將會影響上市公司標準及上市公司股東利益的情況,公司可能會放棄投資或者縮小投資規模。

應對措施:公司將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情況下,選取符合(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2015))的其他同類綠色產業項目予以實施,並及時披露相關信息。

六、備查文件

1、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清源科技(廈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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