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亞盛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13亞盛債”公司債券回售實施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西南證券 投資 基金 上交所 證券時報 2017-05-21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提示:

●回售代碼:100917

●回售簡稱:亞盛回售

●回售價格:100元/張

●回售申報期:2017年5月23日至2017年5月31日

●回售資金髮放日:2017年6月19日

●債券利率是否調整:不調整

特別提示:

1、根據《2013年甘肅亞盛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設定的投資者回售選擇權,“13亞盛債”的債券持有人有權選擇在本期債券的第3個計息年度付息日(2017年6月19日)將持有的本期債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給本公司,或選擇繼續持有本期債券。

2、 “13亞盛債”的債券持有人可按照本公告規定,在回售申報日(2017年5月23日至2017年5月31日)對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13亞盛債”債券進行回售申報登記。本次回售申報日內不進行申報的,視為放棄回售選擇權,繼續持有本期債券。

3、“13亞盛債”債券持有人的回售申報一經確認後不能撤銷,相應的債券將凍結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實施完畢後相應債券被註銷。

4、 本次回售等同於“13亞盛債”債券持有人於本期債券第3個計息年度付息日(2017年6月19日),以100元/張的價格賣出“13亞盛債”債券,請“13亞盛債”債券持有人慎重判斷本次回售的風險。

5、 本公告僅對“13亞盛債”債券持有人申報回售的有關事宜作簡要說明,不構成對申報回售的建議,“13亞盛債”債券持有人慾瞭解本次債券回售的詳細信息,請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 http://www.sse.com.cn)查閱相關文件。

6、 回售資金髮放日指甘肅亞盛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向本次有效申報回售的“13亞盛債”債券持有人支付本金及當期利息之日,即2017年6月19日。

為保證投資者回售選擇權有關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釋義

二、 本期債券基本情況

1、債券名稱:2013年甘肅亞盛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債券

2、債券簡稱:13亞盛債

3、債券代碼:122298

4、發行人:甘肅亞盛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5、發行總額:12億元

6、債券發行批准機關及文號: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核准甘肅亞盛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批覆》(證監許可[2014] 57號)

7、債券期限:本期債券的期限為5年,附第3年末發行人上調利率選擇權和投資者回售選擇權。

8、債券利率:票面年利率為6.35%

9、債券形式:本期債券為實名制記賬式公司債券。投資者認購的本期債券在證券登記機構開立的託管賬戶託管記載。本期債券發行結束後,債券認購人可按照有關主管機構的規定進行債券的轉讓、質押。

10、發行人利率上調選擇權:發行人有權決定是否在本期債券存續期的第3 年末上調本期債券後續期限的票面利率,上調幅度為1至100基點(含本數),其中1個基點為0.01%。發行人將於本期債券第3個計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個交易日,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體上發佈關於是否上調本期債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調幅度的公告。若發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調選擇權,則本期債券後續 期限票面利率仍維持原有票面利率不變。

11、投資者回售選擇權:發行人發出關於是否上調票面利率及上調幅度的公告後,投資者有權選擇在本期債券存續期的第3個付息日將其持有的債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給發行人。本期債券存續期第3個付息日即為回售支付日,發行人將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和債券登記機構相關業務規則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2、還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若投資者放棄回售選擇權,則至2019年6月19日一次兌付本金;若投資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回售部分債券的本金在2017年6月19日兌付,未回售部分債券的本金至2019年6月19日兌付。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交易日。在本期債券的計息期限內,每年付息一次。公司債券付息的債權登記日為每次付息日的前1交易日,到期本息的債權登記日為到期前6個工作日。在債權登記日當日收市後登記在冊的本期公司債券持有人均有權獲得上一計息期的債券利息或本金。本期公司債券的付息和本金兌付工作按照登記機構相關業務規則辦理。

13、起息日:本期債券的起息日為2014年6月19日。

14、付息日:付息日為2015年至2019年每年的6月19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工作日)。

15、兌付日:兌付日為2019年6月19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工作日)。

16、信用級別:經聯合信用評級有限公司綜合評定,公司的主體信用等級為AA,本期公司債券信用等級為AA。在本期公司債券的存續期內,聯合信用評級有限公司每年將對公司主體信用和本期公司債券進行跟蹤評級。

17、上市時間和地點:本期債券於2014年6月19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8、登記、託管、委託債券派息、兌付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三、 本期債券回售實施辦法

1、本期債券回售代碼:100917,回售簡稱:亞盛回售

2、本次回售申報日:2017年5月23日-2017年5月31日

3、回售價格:人民幣100元/張(不含利息)。以10張(即面值 1,000元)為一個回售單位,回售金額必須是1,000元的整數倍且不少於1,000 元。

4、回售申報辦法:債券持有人可選擇將持有的債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給本公司,在回售申報期內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回售申報,當日可以撤單,收市後回售申報一經確認,不能撤銷。相應的債券將被凍結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實施完畢後相應債券被註銷。

5、選擇回售的債券持有人須於回售申報日內進行申報,逾期未辦理回售申報手續即視為債券持有人放棄回售,同意繼續持有本期債券。

6、回售部分債券兌付日:2017年6月19日。本公司委託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為申報回售的債券持有人辦理兌付。

7、 風險提示:投資者選擇回售等同於投資者以100元/張(不含利息) 的價格賣出“13亞盛債”,投資者參與回售可能會帶來損失,請“13亞盛債”債券持有人慎重判斷本次回售的風險。

四、回售部分債券付款安排

1、回售資金髮放日:2017年6月19日

2、回售部分債券享有當期 2016年6月19日至 2017年6月19日期間利息,利率為6.35%。每手(面值1,000 元)“13亞盛債”派發利息為人民幣63.50元(含稅)。

3、付款方式:發行人將依照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申報登記結果對“13亞盛債”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該回售資金通過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系統進入投資者開戶的證券公司的登記公司備付金賬戶中,再由該證券公司在回售資金到賬日劃付至投資者在該證券公司的資金賬戶中。

五、回售的價格

根據《2013年甘肅亞盛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的有關約定,回售的價格為債券面值(100元/張)。

六、本次回售申報日

本次回售申報日為2017年5月23日-2017年5月31日。

七、回售申報程序

1、申報回售的“13亞盛債”債券持有人應在2017年5月23日-2017年5月31日正常交易時間(9:30-11:30,13:00-15:00),通過上交所交易系統進行回售申報,申報代碼為100917,申報方向為賣出,回售申報一經確認後不能撤銷,相應的債券將被凍結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實施完畢後相應債券被註銷。在回售資金髮放6日之前,如發生司法凍結或扣劃等情形,債券持有人的該筆回售申報業務失效。

2、“13亞盛債”債券持有人可對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有權回售的債券申報回售。“13亞盛債”債券持有人在本次回售申報期不進行申報的,視為對回售選擇權的無條件放棄。

3、 對“13亞盛債”債券持有人的有效回售申報,公司將在本年度付息日(2017年6月19日)委託登記機構通過其資金清算系統進行清算交割。

八、 回售實施時間安排

九、風險提示及相關處理

本次回售等同於“13亞盛債”持有人於債券存續期間第3個計息年度付息日 (2017年6月19日),以 100 元/張的價格(淨價)賣出“13亞盛債”。

十、關於本次回售所付利息繳納所得稅的說明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等相關規定,本期債券個人 投資者應繳納公司債券個人利息收入所得稅,徵稅稅率為利息額的20%,每手“13亞盛債”面值1000元派發利息為63.50元(含稅),扣稅後個人債券持有人實際每1000元派發利息為50.80元。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企業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工作的通 知》(國稅函[2003]612 號)規定,本期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統一由各付息網點在向持有“13亞盛債”的個人(包括證券投資基金)支付利息時負責代扣代繳。 如各付息網點未履行上述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義務,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各付息網點自行承擔。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等相關規定,對於持有“13亞盛債”的居民企業股東,其債券利息所得稅自行繳納。

3、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中國居民企業向 QFII 支付股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47號)、《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管理暫行辦法》(國稅發[2009]3號)等規定,非居民企業取得的發行人本期債券利息應當繳納10%的企業所得稅,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將按10%的稅率代扣相關非居民企業上述企業所得稅,在向非居民企業派發債券稅後利息,將稅款返還債券發行人,然後由債券發行人向當地稅務部門繳納。

十一、 本期債券回售的相關機構

1、發行人: 甘肅亞盛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雁興路21號

聯繫人: 唐 亮 劉 彬

電話:0931-8857057

傳真: 0931-8857057 郵政編碼: 730010

2、主承銷商:

西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35號國際企業大廈A座4層

聯繫人:張 雷 聯繫電話:13911036491

郵政編碼: 100033

3、託管人: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陸家嘴東路166號中國保險大廈

聯繫人:費 琳 電話:021- 68419135

郵政編碼:200120

特此公告。

甘肅亞盛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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