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收到《應訴通知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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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代碼:600654 證券簡稱:*ST中安 公告編號:2019-059

債券代碼:136821 債券簡稱:安債暫停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案件所處的訴訟階段:尚未開庭

上市公司所處的當事人地位:被告

新增涉案的金額:80,602,144.21元

是否會對上市公司損益產生負面影響:因案件尚未開庭審理,公司暫無法判斷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的具體影響數額。

一、訴訟概況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9年8月2日至2019年8月16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發來的民事訴訟的《應訴通知書》及相關法律文書。

根據《應訴通知書》顯示,法院新增受理41名原告訴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其中37名原告起訴公司; 3名原告起訴公司、中安消技術有限公司; 1名原告起訴公司、銀信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二、訴訟的基本情況

(一)訴訟各方當事人

原告:36名自然人及1位公司法人

被告: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訴訟請求:

(1)判令被告賠償原告投資損失合計人民幣79,745,600.21元;

(2)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二)訴訟各方當事人

原告:3名自然人

被告一: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中安消技術有限公司

訴訟請求:

(1)判令兩被告賠償原告投資損失(含投資差額損失、佣金、印花稅和利息損失等)合計人民幣556,220.00元;

(2)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三)訴訟各方當事人

原告:1名自然人

被告一: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銀信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訴訟請求:

(1)判令被告一賠償原告投資損失(含投資差額損失、佣金、印花稅和利息損失等)合計人民幣300,324.00元;

(2)判令被告二對被告一賠償原告投資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3)本案訴訟費由被告一承擔。

主要事實與理由:

2019年5月30日,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2019]44號)、《行政處罰決定書》([2019]45號)、《行政處罰決定書》([2019]46號)、《市場禁入決定書》([2019]7號),中國證監會認定公司存在違法事實。

三、訴訟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的可能影響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發來的民事訴訟《應訴通知書》及相關法律文書合計135例,其中1位原告已撤訴,上海金融法院已受理的原告訴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所涉訴訟請求金額合計為人民幣158,057,554.94元。

因案件尚未開庭審理,公司暫無法判斷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的具體影響數額。公司將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及時對公司訴訟案件的進展情況進行披露,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公司公告並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9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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