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雙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於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佔用公司資金及對外擔保情況的專項說明和獨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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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關於規範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證監發[2003]56號)以及《關於規範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證監發[2005]120號),我們作為公司獨立董事就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佔用公司資金及對外擔保情況進行了核查,認為:

1、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不存在違規佔用公司資金的情況。

2、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為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任何非法人單位或個人提供擔保的情況。

經2018年4月27日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公司同意向公司全資子公司遵義礪鋒水泥有限公司提供貳億伍仟萬元人民幣的信用擔保。截至2019年6月30日,前述擔保事項已履行完畢。

經2018年5月7日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公司同意向公司全資子公司四川雙馬宜賓水泥製造有限公司提供壹億伍仟萬元人民幣的信用擔保。截至2019年6月30日,該筆擔保事項已履行完畢。

報告期內公司按照有關規定,規範公司對外擔保行為,控制對外擔保風險。沒有違反《關於規範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的事項發生。公司對外擔保事項審議和決策程序符合規定,沒有損害中小股東的利益。

特此說明。

四川雙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於會計政策變更議案的獨立意見

根據《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四川雙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我們作為四川雙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對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的《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發表如下獨立意見:

依據財政部發布的《關於修訂印發2019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9〕6號),公司對會計政策進行了相應的變更。該變更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及相關規定,不存在損害本公司、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進行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四川雙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餘應敏、張一弛、胡必亮

2019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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