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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代碼:603585 證券簡稱:蘇利股份 公告編號:2017-035
江蘇蘇利精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資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
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江蘇蘇利精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蘇利股份”)以
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的金額為: 人民幣
76,894,283.20 元。
本次置換符合募集資金到賬後 6 個月內進行置換的規定。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於 2016 年 11 月 11 日簽發的證監許可
[2016]2611 號文《關於核准江蘇蘇利精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
的批覆》,江蘇蘇利精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獲准向社會公
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 2,500.00 萬股,每股發行價格為人民幣 26.79 元,股款以
人民幣繳足,計人民幣 669,750,000.00 元,扣除承銷及保薦費用、發行登記費
以及其他交易費用共計人民幣 44,533,750.00 元后,淨募集資金共計人民幣
625,216,250.00 元,上述資金於 2016 年 12 月 8 日到位,業經瑞華會計師事務
所(特殊普通合夥)驗證並出具瑞華驗字【2016】31010022 號驗資報告。公司
對募集資金採取了專戶儲存制度。
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概況
根據公司董事會及股東大會決議,本次發行 A 股募集資金計劃用於以下項
目:
1
單位:萬元
序號 項目名稱 投資總額 募集資金使用金額
1 年產 1,000 噸嘧菌酯原藥建設項目 10,275.40 7,192.78
2 年產 10,000 噸農藥製劑建設項目 12,868.50 9,007.95
3 年產 9,000 噸農藥製劑類產品技改項目 10,368.10 7,257.67
年產 2,500 噸三聚氰胺聚磷酸鹽、10,000
4 14,713.99 14,713.99
噸復配阻燃母粒及倉庫建設項目
5 上海研發實驗室項目 3,674.30 3,674.30
6 償還銀行貸款及補充流動資金 20,000.00 19,919.15
合 計 71,900.29 61,765.84
在本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據項目進度的實際情況,
暫以自有資金或負債方式籌集資金先行投入,待本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到位後,
再予以置換。
三、募集資金投入和置換情況
根據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的《江蘇蘇利精細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報告的鑑證報告》(瑞華核字
[2017]31010018 號),截至 2017 年 4 月 30 日,蘇利股份累計以自籌資金預先投
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際投資額為 76,894,283.20 元。具體情況如下:
序 擬使用募集資 自籌資金預先投入 擬置換預先投入
項目名稱
號 金投入金額 金額 自籌資金金額
年產 1,000 噸嘧菌酯原藥建設項
1 7,192.78 萬元 26,777,046.09 元 26,777,046.09 元
目
2 年產 10,000 噸農藥製劑建設項目 9,007.95 萬元 22,886,553.30 元 22,886,553.30 元
年產 9,000 噸農藥製劑類產品技
3 7,257.67 萬元 - -
改項目
年產 2,500 噸三聚氰胺聚磷酸鹽、
4 10,000 噸復配阻燃母粒及倉庫建 14,713.99 萬元 27,230,683.81 元 27,230,683.81 元
設項目
5 上海研發實驗室項目 3,674.30 萬元 - -
6 償還銀行貸款及補充流動資金 19,919.15 萬元 - -
合計 61,765.84 萬元 76,894,283.20 元 76,894,283.20 元
2
四、內部決策程序
公司於 2017 年 6 月 6 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並通過了
《關於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自籌資金的議案》,同意使
用募集資金人民幣 76,894,283.20 元置換預先已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
公司本次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置換時
間距離募集資金到賬時間未超過 6 個月,其審議程序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
使用的監管要求》等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
法》等制度的規定,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和損害股東利益特別是中
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五、專項意見說明
1、獨立董事意見
獨立董事認為:公司本次以募集資金置換的時間距募集資金到賬時間未超
過 6 個月,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
監管要求》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次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的自籌資金,
沒有與公司募投項目的實施計劃相牴觸,不影響募投項目的正常實施,也不存在
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公司以自籌資金投入募投項目的
情況已經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核並出具了鑑證報告,公司已履
行了本次置換事項相應的決策程序。本次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募投項目的自
籌資金程序符合中國證監會、上海證券交易所關於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的有關
規定。同意公司以募集資金人民幣 76,894,283.20 元置換已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
資金。
2、監事會意見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其決
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
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 年修訂)》 等相
關規定,有助於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募集資金的使用沒有與募集資金投資項
目的實施計劃相牴觸,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
3
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公司預先以自籌資金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
的行為符合公司發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維護全體股東利益的需要。
公司監事會同意使用募集資金人民幣 76,894,283.20 元置換預先已投入募
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
3、會計師事務所鑑證意見
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已對公司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上述募投
項目情況進行了專項審核並出具了鑑證報告,認為:公司管理層編制的《以自籌
資金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專項說明》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
理辦法(2013 年修訂)》及相關格式指引的規定,如實反映了公司以自籌資金預
先投入募投項目的實際情況。
4、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保薦機構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認為:蘇利股份本次將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
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符合其《招股說明書》披露並承諾的募集資金計
劃用途,且上述募集資金使用行為經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審議批准,獨立董事亦
發表同意意見,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本次置換時間距離募集資金到賬時間沒
有超過六個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廣發證券同意蘇利股份本次以募集
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
特此公告。
江蘇蘇利精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 年 6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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