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愷英網絡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公司訴訟仲裁事項進展暨雙方和解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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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代碼:002517 證券簡稱:愷英網絡 公告編號:2019-118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本次仲裁事項基本情況

2019年6月20日,愷英網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披露了《關於公司訴訟仲裁事項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087),申請人何某(以下簡稱“乙方”)因與公司全資子公司上海愷英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愷英”、“甲方”)簽訂的《蜀山工作室設立協議》涉及的月度運營利潤分成獎勵發生爭議,向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國際仲裁中心)(以下簡稱“上海國仲”)提出仲裁申請並通過上海國仲向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

公司於2019年7月26日披露了《關於公司訴訟仲裁事項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19-104),上海愷英收到上海國仲祕書處《蜀山工作室設立協議》爭議仲裁案事【(2019)滬貿仲字第11087號】的函件以及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第二中級法院”)出具給上海國仲的《公函》複印件【(2019)滬02民特273號】,由於上海愷英向第二中級法院提出確認仲裁協議效力的申請,並且第二中級法院已受理,因此上海國仲中止了對上述仲裁案的仲裁。

二、本次仲裁的進展情況

近日上海愷英收到上海國仲祕書處函件SDV20190281《蜀山工作室設立協議》(2011.8.31)爭議仲裁案事【(2019)滬貿仲字第13386號】、SDV20190281《蜀山工作室設立協議》(2011.8.31)爭議仲裁案組庭通知【(2019)滬貿仲字第13386號】,因上海國仲收到第二中級法院函寄的“(2019)滬02民特273號”《民事裁定書》,第二中級法院裁定駁回上海愷英請求確認仲裁條款無效的申請,據此本案仲裁程序自該函發出之日起恢復。

2019年8月29日上海愷英與何某(以下合稱“雙方”)經協商簽署《和解協議》,雙方一致同意不再履行《蜀山工作室設立協議》,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原協議涉及的甲乙雙方一切權利義務均告終止;對於原協議涉及的爭議團隊獎金,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111萬元作為雙方和解金,此款項所產生的稅收由乙方承擔,並由甲方代扣代繳;甲乙雙方的勞動關係(含甲方關聯公司與乙方之間的勞動關係)解除;甲方與乙方負責的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業務部門的其他員工之間的勞動關係,通過協商一致解除,因此產生的經濟補償金,甲乙雙方各承擔一半,乙方承擔的部分共計81萬元,從甲方支付給乙方的111萬元中扣減。乙方承諾在本協議生效後五個工作日內申請撤銷其在上海國際仲裁中心關於原協議爭議的仲裁(案號:SDV20190281【(2019)滬貿仲字第04343號】)申請,在本協議生效後五個工作日內向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或上海國際仲裁中心提出《撤回財產保全申請書》,撤回其對上海愷英的銀行存款人民幣29,867,037 元和其相應價值財產的凍結、查封、扣押(案號:(2019) 滬 0115 財保 845 號)。

三、其他訴訟、仲裁事項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沒有其他應予披露而尚未披露的重大訴訟、仲裁事項。公司(包括控股公司在內)的小額訴訟、仲裁事項詳見公司於2019年6月6日披露的《關於對2018年年報問詢函剩餘問題的回覆公告》、《關於對深圳證券交易所問詢函的回覆公告》(公告編號2019-082、2019-083),2019年7月26日披露的《關於對深圳證券交易所問詢函的回覆公告》(公告編號:2019-105),和2019年8月27日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報告》第五節重要事項第八、訴訟事項與第十節財務報告第十四、承諾及或有事項2、或有事項(1)資產負債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項。

四、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鑑於雙方已達成和解,上述仲裁案件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無重大影響。公司將對訴訟仲裁事項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五、備查文件

1、《SDV20190281<蜀山工作室設立協議>(2011.8.31)爭議仲裁案事》【(2019)滬貿仲字第13386號】;

2、《SDV20190281<蜀山工作室設立協議>(2011.8.31)爭議仲裁案組庭通知》【(2019)滬貿仲字第13386號】;

3、《和解協議》。

特此公告。

愷英網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9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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