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改革第二階段,績效管理體制深入人心

跳槽那些事兒 KPI 法律 中公教育山西考試信息 2019-07-04

事業單位改革中涉及人事改革,而職稱改革則是其重要內容。近些年事業單位評職稱,多是“唯論文、唯學歷”傾向,評聘原則缺乏法律體系保障規範性、公平性,最後導致大量同工不同酬現象存在。那麼今天,咱就來探討下編制改革到底如何改?

1、從2011-2015年完成事業單位的分類;

2、2020年,形成新的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事業單位改革,人員的編制、績效考核,編外人員會怎麼樣?

從大方向上來看,取消職稱改由績效管理是大勢所趨。儘管編制管理曾一度發揮過積極且重要的作用,但從另一個角度來講,編制這種管理模式也容易滋生懶政、怠工等行為,有編制似乎就端上了金飯碗,不用拼命工作也能衣食無憂,這會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工作效率,甚至給編制管理部門或用人單位留下權力尋租空間,利用掌握的編制分配和使用權進行利益“套現”。

隨著編制外用人大量增加,編制管理的負面效應漸顯,少數“編制內清閒,編制外忙碌”的現象也令編制 “蒙羞”。網上留言傳事業單位管理改KPI績效管理,按業績評定工作效率,職稱評審也進入數據化系統,這樣聘選職稱,就顯得格外公平公正了。

事業單位改革第二階段,績效管理體制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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