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精吃太多會傷身嗎?歐盟發佈新觀點!

食品安全 美國 藥品 高血壓 易測國際認證專家 易測國際認證專家 2017-11-07

2017年7月,歐洲食品安全局(EFSA)發佈最新評估報告,將谷胺酸及谷胺酸鹽安全攝入量設定為每日30 mg/kg.bw,即體重60 kg的成年人一天不應攝入超過1.8 g的谷胺酸及谷胺酸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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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安全攝入量的制定,基於研究人員們進行的一項大鼠神經發育毒性研究。研究結果顯示,穀氨酸鈉對大白鼠造成負面效應的臨界劑量是3.2g mg/kg.bw(以穀氨酸鈉計)。繼而,歐洲食品安全局的專家組採取100倍安全係數,為人類設定了穀氨酸及穀氨酸鹽的安全攝入量。EFSA專家還建議歐盟相關管理部門修訂谷胺酸及谷胺酸鹽的添加量限制。

食品領域專家介紹,穀氨酸鈉是穀氨酸的鈉鹽,味精的主要成分,常用於各種食品的鮮味提升。曾有專家認為,味精和食鹽一樣都含有鈉元素,而過量食用鈉元素會導致高血壓等心腦血管疾病,因此要控制味精的攝入量;也曾有學者認為,過量食用味精會造成腦神經損傷,對沒有發育完全的兒童和青少年影響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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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往的這些關於味精的“罪狀”大都沒有科學可靠的證據支持,只是傳言或猜想。因此,味精雖多年來飽受質疑,但其安全性從未受到實質性挑戰。上世紀中葉,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FDA)將味精納入GRAS(FDA評價食品添加劑的安全性指標)名單,即味精作為食品添加劑是安全的。世界衛生組織下屬的食品添加劑聯合專家委員會(JECFA)曾分別於1970年和1973年評估了穀氨酸及其鹽類的安全性並制定了120 mg/kg.bw的日安全攝入量;然而,在1987年和2004年再次評估後,將安全攝入量改為“無需限制”。可見,美國和世衛組織對於穀氨酸及其鹽類的安全性是認可的。然而,此番歐盟制定谷胺酸及谷胺酸鹽的安全攝入量,無疑是將“味精”再次推向了食品安全輿論的風口浪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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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國國家標準GB2760-2014《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中規定,味精作為食品添加劑,可以按照生產需要數量來自由添加。同時,值得注意的是,常規烹調用量的味精的安全性依然值得信賴,切勿將其當成洪水猛獸。作為一種非必需氨基酸,穀氨酸對人體組織還具有一定的營養價值。若消費者對味精攝入尚有顧及,可儘量在烹飪時適量使用味精或少食配方中含有大量味精的食品。

同時,國家產品標準GB/T 8967-2007《穀氨酸鈉(味精)》也規定了各種味精的理化指標,其中普通味精穀氨酸鈉含量應≥99%,加鹽味精穀氨酸鈉含量應≥80%,增鮮味精穀氨酸鈉含量應≥97%。GB5009.43-2017《味精中麩氨酸鈉(穀氨酸鈉)的測定》規定了味精中谷氨酸鈉含量測定方法,可保證市售合格味精產品的質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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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認為,比起“杜絕味精”,我們更需要做的是少一些“重口味”,多一些“清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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