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知情權!”股東查賬要掌握這幾個技巧(建議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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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參與公司管理,大股東總說公司不掙錢,幾年都沒分紅了。

明知道公司已進賬幾千萬資金,可賬上總沒錢,跑哪兒去了。

都是股東,他換豪車住豪宅,出入風光,別的沒啥生意啊。

控股股東先引誘小股東出資,再黑小股東?

常年不開股東會,財務究竟啥狀況,雙眼一黑兩茫茫。。。。。。

咋破?查賬!這可是股東控制權糾紛的利劍。

可要求查賬,公司置之不理,還說目的不正當?

熟悉的場景,熟悉的說辭,小股東傷不起啊。

【股權故事會】

龍之達有限責任公司2015年初成立,小股東王素華持股15%,可沒實際出資。王欣看項目不錯,買下王素華的股權,約定分三次將股權轉讓款作為出資直接交到公司。

王欣自己有工作,沒法參與公司管理。可到年底公司沒分紅,說一直虧損,沒盈利。

王欣不知道公司財務情況,買股權時也沒想那麼多,就多次以口頭、書面向公司提出查賬,公司沒回復。

2016年5月,王欣向龍之達公司郵寄《查閱會計賬簿請求函》,要求查閱公司自成立以來的財務報表、總賬、明細賬、銀行日記賬、現金日記賬、記賬憑證。

公司收到了股東王欣的申請,可是沒提供查詢材料。

王欣向法院起訴,要求查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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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參與公司管理,大股東總說公司不掙錢,幾年都沒分紅了。

明知道公司已進賬幾千萬資金,可賬上總沒錢,跑哪兒去了。

都是股東,他換豪車住豪宅,出入風光,別的沒啥生意啊。

控股股東先引誘小股東出資,再黑小股東?

常年不開股東會,財務究竟啥狀況,雙眼一黑兩茫茫。。。。。。

咋破?查賬!這可是股東控制權糾紛的利劍。

可要求查賬,公司置之不理,還說目的不正當?

熟悉的場景,熟悉的說辭,小股東傷不起啊。

【股權故事會】

龍之達有限責任公司2015年初成立,小股東王素華持股15%,可沒實際出資。王欣看項目不錯,買下王素華的股權,約定分三次將股權轉讓款作為出資直接交到公司。

王欣自己有工作,沒法參與公司管理。可到年底公司沒分紅,說一直虧損,沒盈利。

王欣不知道公司財務情況,買股權時也沒想那麼多,就多次以口頭、書面向公司提出查賬,公司沒回復。

2016年5月,王欣向龍之達公司郵寄《查閱會計賬簿請求函》,要求查閱公司自成立以來的財務報表、總賬、明細賬、銀行日記賬、現金日記賬、記賬憑證。

公司收到了股東王欣的申請,可是沒提供查詢材料。

王欣向法院起訴,要求查賬。

“我有知情權!”股東查賬要掌握這幾個技巧(建議收藏)

龍之達公司為自己開脫:公司用EMS通知王欣開股東會,內容之一就是公佈財務狀況,王欣簽收了,還來告公司,她的目的不是真想了解公司財務狀況,有不可告人的目的;王欣僅履行一次出資義務,股東權利應受到限制。

王欣直擊痛點:公司召開股東會的通知內容並沒有財務狀況,這個通知不能算對查閱會計賬簿的有效答覆;有股東身份就有權查賬,與是否按期出資、是否盡到股東義務沒有關係。

法院最終判決,公司主張通知王欣參加股東會的內容包括公佈財務狀況、王欣查閱目的不正當,但沒有提供證據,應承擔不利後果;並且股東是否參加股東會,與其行使股東知情權的目的是否正當沒有直接關聯;公司章程或股東會決議沒有限制王欣行使知情權,不讓查賬於法無據。

龍之達公司敗訴了。

【律師解讀】

股東知情權(查賬權)是固有權利,不可隨意剝奪。大股東控制公司,小股東申請查賬是反控制的重要手段之一。

第一,股東有權查閱、複製的範圍與救濟途徑。

公司章程,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決議,財務會計報告。

但對會計賬簿只能查閱,不能複製,並且還有嚴格的程序要求,應當提出書面請求,口頭不算,還要說明目的。

如果公司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可以拒絕查閱;但要有合理依據,不是隨便說,要舉證。關鍵是,15天內要書面答覆股東說明拒絕的理由,不能置之不理。否則,股東可以起訴公司。

第二,如何界定不正當目的?

申請查詢的股東自營或為他人經營的業務,與公司主營業務有實質性競爭關係,但公司章程或全體股東另有約定除外。

為了向其他人通風報信,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或者有前科,提出查詢會計賬簿的前三年內,就出現過這事兒。

其他如為競爭對手刺探公司商業祕密,為使公司陷入困境,對管理吹毛求疵等不正當目的的情形,就具體而論了。

反過來,調查財務狀況、分紅是否妥當、管理層經營活動不法行為、併購重組的必要性可行性等,應屬“正當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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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參與公司管理,大股東總說公司不掙錢,幾年都沒分紅了。

明知道公司已進賬幾千萬資金,可賬上總沒錢,跑哪兒去了。

都是股東,他換豪車住豪宅,出入風光,別的沒啥生意啊。

控股股東先引誘小股東出資,再黑小股東?

常年不開股東會,財務究竟啥狀況,雙眼一黑兩茫茫。。。。。。

咋破?查賬!這可是股東控制權糾紛的利劍。

可要求查賬,公司置之不理,還說目的不正當?

熟悉的場景,熟悉的說辭,小股東傷不起啊。

【股權故事會】

龍之達有限責任公司2015年初成立,小股東王素華持股15%,可沒實際出資。王欣看項目不錯,買下王素華的股權,約定分三次將股權轉讓款作為出資直接交到公司。

王欣自己有工作,沒法參與公司管理。可到年底公司沒分紅,說一直虧損,沒盈利。

王欣不知道公司財務情況,買股權時也沒想那麼多,就多次以口頭、書面向公司提出查賬,公司沒回復。

2016年5月,王欣向龍之達公司郵寄《查閱會計賬簿請求函》,要求查閱公司自成立以來的財務報表、總賬、明細賬、銀行日記賬、現金日記賬、記賬憑證。

公司收到了股東王欣的申請,可是沒提供查詢材料。

王欣向法院起訴,要求查賬。

“我有知情權!”股東查賬要掌握這幾個技巧(建議收藏)

龍之達公司為自己開脫:公司用EMS通知王欣開股東會,內容之一就是公佈財務狀況,王欣簽收了,還來告公司,她的目的不是真想了解公司財務狀況,有不可告人的目的;王欣僅履行一次出資義務,股東權利應受到限制。

王欣直擊痛點:公司召開股東會的通知內容並沒有財務狀況,這個通知不能算對查閱會計賬簿的有效答覆;有股東身份就有權查賬,與是否按期出資、是否盡到股東義務沒有關係。

法院最終判決,公司主張通知王欣參加股東會的內容包括公佈財務狀況、王欣查閱目的不正當,但沒有提供證據,應承擔不利後果;並且股東是否參加股東會,與其行使股東知情權的目的是否正當沒有直接關聯;公司章程或股東會決議沒有限制王欣行使知情權,不讓查賬於法無據。

龍之達公司敗訴了。

【律師解讀】

股東知情權(查賬權)是固有權利,不可隨意剝奪。大股東控制公司,小股東申請查賬是反控制的重要手段之一。

第一,股東有權查閱、複製的範圍與救濟途徑。

公司章程,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決議,財務會計報告。

但對會計賬簿只能查閱,不能複製,並且還有嚴格的程序要求,應當提出書面請求,口頭不算,還要說明目的。

如果公司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可以拒絕查閱;但要有合理依據,不是隨便說,要舉證。關鍵是,15天內要書面答覆股東說明拒絕的理由,不能置之不理。否則,股東可以起訴公司。

第二,如何界定不正當目的?

申請查詢的股東自營或為他人經營的業務,與公司主營業務有實質性競爭關係,但公司章程或全體股東另有約定除外。

為了向其他人通風報信,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或者有前科,提出查詢會計賬簿的前三年內,就出現過這事兒。

其他如為競爭對手刺探公司商業祕密,為使公司陷入困境,對管理吹毛求疵等不正當目的的情形,就具體而論了。

反過來,調查財務狀況、分紅是否妥當、管理層經營活動不法行為、併購重組的必要性可行性等,應屬“正當目的”。

“我有知情權!”股東查賬要掌握這幾個技巧(建議收藏)

第三、舉證責任的分配有講究。

根據公司法規定,查閱財務會計報告簡單,股東查閱會計賬簿,無需舉證目的正當;但公司認為目的不正當,要承擔舉證責任。

另外,會計賬簿原則上不包含原始會計憑證,可以拒絕查詢,但公司章程有規定除外。

第四,即使部分出資未到位,也不能限制其股東知情權。

如果公司章程或股東協議內容實質性剝奪股東知情權,法院不會支持剝奪股東固有的法定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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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參與公司管理,大股東總說公司不掙錢,幾年都沒分紅了。

明知道公司已進賬幾千萬資金,可賬上總沒錢,跑哪兒去了。

都是股東,他換豪車住豪宅,出入風光,別的沒啥生意啊。

控股股東先引誘小股東出資,再黑小股東?

常年不開股東會,財務究竟啥狀況,雙眼一黑兩茫茫。。。。。。

咋破?查賬!這可是股東控制權糾紛的利劍。

可要求查賬,公司置之不理,還說目的不正當?

熟悉的場景,熟悉的說辭,小股東傷不起啊。

【股權故事會】

龍之達有限責任公司2015年初成立,小股東王素華持股15%,可沒實際出資。王欣看項目不錯,買下王素華的股權,約定分三次將股權轉讓款作為出資直接交到公司。

王欣自己有工作,沒法參與公司管理。可到年底公司沒分紅,說一直虧損,沒盈利。

王欣不知道公司財務情況,買股權時也沒想那麼多,就多次以口頭、書面向公司提出查賬,公司沒回復。

2016年5月,王欣向龍之達公司郵寄《查閱會計賬簿請求函》,要求查閱公司自成立以來的財務報表、總賬、明細賬、銀行日記賬、現金日記賬、記賬憑證。

公司收到了股東王欣的申請,可是沒提供查詢材料。

王欣向法院起訴,要求查賬。

“我有知情權!”股東查賬要掌握這幾個技巧(建議收藏)

龍之達公司為自己開脫:公司用EMS通知王欣開股東會,內容之一就是公佈財務狀況,王欣簽收了,還來告公司,她的目的不是真想了解公司財務狀況,有不可告人的目的;王欣僅履行一次出資義務,股東權利應受到限制。

王欣直擊痛點:公司召開股東會的通知內容並沒有財務狀況,這個通知不能算對查閱會計賬簿的有效答覆;有股東身份就有權查賬,與是否按期出資、是否盡到股東義務沒有關係。

法院最終判決,公司主張通知王欣參加股東會的內容包括公佈財務狀況、王欣查閱目的不正當,但沒有提供證據,應承擔不利後果;並且股東是否參加股東會,與其行使股東知情權的目的是否正當沒有直接關聯;公司章程或股東會決議沒有限制王欣行使知情權,不讓查賬於法無據。

龍之達公司敗訴了。

【律師解讀】

股東知情權(查賬權)是固有權利,不可隨意剝奪。大股東控制公司,小股東申請查賬是反控制的重要手段之一。

第一,股東有權查閱、複製的範圍與救濟途徑。

公司章程,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決議,財務會計報告。

但對會計賬簿只能查閱,不能複製,並且還有嚴格的程序要求,應當提出書面請求,口頭不算,還要說明目的。

如果公司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可以拒絕查閱;但要有合理依據,不是隨便說,要舉證。關鍵是,15天內要書面答覆股東說明拒絕的理由,不能置之不理。否則,股東可以起訴公司。

第二,如何界定不正當目的?

申請查詢的股東自營或為他人經營的業務,與公司主營業務有實質性競爭關係,但公司章程或全體股東另有約定除外。

為了向其他人通風報信,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或者有前科,提出查詢會計賬簿的前三年內,就出現過這事兒。

其他如為競爭對手刺探公司商業祕密,為使公司陷入困境,對管理吹毛求疵等不正當目的的情形,就具體而論了。

反過來,調查財務狀況、分紅是否妥當、管理層經營活動不法行為、併購重組的必要性可行性等,應屬“正當目的”。

“我有知情權!”股東查賬要掌握這幾個技巧(建議收藏)

第三、舉證責任的分配有講究。

根據公司法規定,查閱財務會計報告簡單,股東查閱會計賬簿,無需舉證目的正當;但公司認為目的不正當,要承擔舉證責任。

另外,會計賬簿原則上不包含原始會計憑證,可以拒絕查詢,但公司章程有規定除外。

第四,即使部分出資未到位,也不能限制其股東知情權。

如果公司章程或股東協議內容實質性剝奪股東知情權,法院不會支持剝奪股東固有的法定權利。

“我有知情權!”股東查賬要掌握這幾個技巧(建議收藏)

【股權心經】

股權律師的價值在於對法律未明確規定的內容預先設好防火牆,保障股東權益,使大小股東和諧發展。

在股東知情權保護上,高度重視公司章程和股東協議。給創業者五點建議:

第一,將原始會計憑證、商業合同、審計報告、評估報告等與經營管理有關的文件資料列入查詢範圍。

第二,明確約定在查閱時,股東有拍照、複製、記錄的權利,可以聘請律師、會計師、審計師代理查閱。

法律只規定股東在法院判決查閱時,可聘請專業人員輔助進行,但在進入訴訟程序前是否有權聘請沒有涉及。

第三,在投資合作談判時,對查閱的時間、地點及具體程序作出可操作性的約定,便於執行。

第四,不設定違約責任的條款難以執行,建議約定具體的違約金比例或數額,或者一方違約時另一方享有什麼樣的權利等

第五,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沒有依法制作或保存與知情權有關的法定材料,給股東造成損失,股東可要求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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