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質量有問題?缺乏證據需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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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建好了、開裂牆面補好了,你都住進去了,為什麼建房款遲遲不付?”“房子存在質量問題,這筆尾款我不能付,要不我找誰說理去?”近日,常熟法院就審理了一起因農村建房施工合同引發的糾紛案件。

2016年5月,陸某與胡某簽訂《建房協議》一份,由陸某為胡某建造房屋一幢,並對承包方式、工程款、付款方式等作出了詳細約定。陸某按約履行合同義務,但胡某未按約支付工程款,陸某多次催討無果,遂訴至法院要求胡某支付剩餘工程款共計11萬元。

被告胡某辯稱,2018年農曆春節期間,原告陸某及其妻子來催討建房款,因原告妻子態度不好,加之原告建造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所以不願意支付剩餘的工程款。

經審理查明,2016年5月,原被告雙方簽訂《建房協議》後,原告陸某於2016年4月開始組織人員為被告胡某建造房屋,2017年1月完工。後被告發現牆面出現裂縫,遂向原告提出修補,原告聘請加固公司對被告房屋進行加固,並於2017年8月由加固公司出具《住宅裂縫修補加固質量保證書》,稱如在原加固部位再有質量問題,由加固公司承擔責任。2017年年底,被告胡某入住。

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陸某履行了為被告胡某建造房屋的義務,被告應按約支付工程款;被告認為原告為其建造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但其僅提供了原告委託加固公司為其房屋的裂縫進行修補加固前的照片,並未提供其他證據,且被告已對房屋進行裝修並於2017年年底入住,故對被告以原告建造房屋存在質量問題為由拒付工程款的辯解不予採信。最終,法院判決被告胡某給付原告陸某工程款1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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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建好了、開裂牆面補好了,你都住進去了,為什麼建房款遲遲不付?”“房子存在質量問題,這筆尾款我不能付,要不我找誰說理去?”近日,常熟法院就審理了一起因農村建房施工合同引發的糾紛案件。

2016年5月,陸某與胡某簽訂《建房協議》一份,由陸某為胡某建造房屋一幢,並對承包方式、工程款、付款方式等作出了詳細約定。陸某按約履行合同義務,但胡某未按約支付工程款,陸某多次催討無果,遂訴至法院要求胡某支付剩餘工程款共計11萬元。

被告胡某辯稱,2018年農曆春節期間,原告陸某及其妻子來催討建房款,因原告妻子態度不好,加之原告建造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所以不願意支付剩餘的工程款。

經審理查明,2016年5月,原被告雙方簽訂《建房協議》後,原告陸某於2016年4月開始組織人員為被告胡某建造房屋,2017年1月完工。後被告發現牆面出現裂縫,遂向原告提出修補,原告聘請加固公司對被告房屋進行加固,並於2017年8月由加固公司出具《住宅裂縫修補加固質量保證書》,稱如在原加固部位再有質量問題,由加固公司承擔責任。2017年年底,被告胡某入住。

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陸某履行了為被告胡某建造房屋的義務,被告應按約支付工程款;被告認為原告為其建造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但其僅提供了原告委託加固公司為其房屋的裂縫進行修補加固前的照片,並未提供其他證據,且被告已對房屋進行裝修並於2017年年底入住,故對被告以原告建造房屋存在質量問題為由拒付工程款的辯解不予採信。最終,法院判決被告胡某給付原告陸某工程款11萬元。

房屋質量有問題?缺乏證據需付款

法官提醒

本案中籤訂的《建房協議》,是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的表示,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均應按照協議的約定行使權力、履行義務。同時,建造房屋儘量選擇具有建築資質的施工單位,在簽訂建房合同前要對房屋質量標準作出具體規定,明確雙方責任,並留心保存相關證據材料,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文案:王鳴燕 韓丹 編輯:吳皆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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