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寶楨為什麼敢殺安德海 不怕得罪慈禧?

清朝 安德海 丁寶楨 慈禧 木易說歷史 2017-05-07

丁寶楨為什麼敢殺安德海 不怕得罪慈禧?

安德海怎麼死的?咸豐皇帝身邊的御前太監安德海,聰明伶俐,安於奉承,很快就得到了咸豐帝和慈禧的好感。咸豐皇帝死後,安德海成為了慈禧心腹,干預朝政,打壓恭親王等。同治八年,他奉慈禧之命,到江南採辦服飾,走到山東地區,被巡撫丁寶楨抓獲處決。安德海的一生註定是短暫的一生。

同治八年,即1869年,安德海在皇宮中玩膩了,突發奇想,要到宮外去走一圈,玩耍玩耍。於是,他借同治皇帝即將舉辦大婚典禮之機,請求慈禧太后派他到江南一帶採購龍袍和婚禮所用之物。這個理由倒也冠冕堂皇。畢竟,這本來就是安德海這個總管大太監的分內職責。慈禧太后批准了他的請求。

他坐著豪華樓船,擁著女優名伶,懸著龍鳳旗幟,沿大運河一路招搖南下,直奔江南而去。安德海卻一路上敲詐勒索,公然向地方上索取賄賂,“所過招納權賄,無敢發者”。地方官考慮到他慈禧太后的關係,也不敢把他怎麼樣。但他運氣不好,遇上了丁寶楨。

丁寶楨是一個狠角色。他得知安德海一路的各種劣跡,頓時大怒,當即派人將安德海等人擒獲,同時擬定密摺,上奏給了同治皇帝。在奏摺中,丁寶楨列舉了自己抓獲安德海的五大理由:

一、清朝制度規定不準宦官與外人交接,“亦未有差派太監赴各省之事況”;

二、龍袍系御用之衣,自有織造謹制,不用太監遠涉糜費,且皇太后、皇上崇尚節儉,斷不須太監出外採辦,即使確有其事,亦必有明降諭旨並部文傳知;

三、龍鳳旗幟系御用禁物,若果系內廷供使的太監,自知禮法,何敢違制妄用;

四、出差攜帶女優,尤屬不成體制;

五、太監往返照例應該有傳牌勘合,絕不能聽其任意遊興,漫無稽考。

於是同治皇帝讓恭親王奕訢馬上趕到軍機處,命軍機大臣寶望擬定密旨,以六百里加急送往山東,要將安德海就地正法。

說起來,也是安德海自己找死。雖然早在順治皇帝之際,就立下太監“非經差遣,不許擅出皇城”的禁令,可他這次出宮畢竟是奉命而為,情有可原。但是,自持有慈禧太后撐腰的他,在出宮之前竟然沒有攜帶任何公文,也沒有攜帶證明身份的“傳牌勘合”。丁寶楨就牢牢抓住這兩點不放。

安德海被殺後,慈禧太后還是有些心疼,但考慮到丁寶楨殺他是名正言順,何必為了一個已死的奴才,得罪皇帝和恭親王等人。於是此事就不了了之。

而丁寶楨殺了慈禧太后的紅人,不但沒有受到懲罰,還被慈禧太后提拔為四川總督。慈禧太后似乎已完全忘了當年自己寵信過的“小安子”,還興高采烈地給丁寶楨寫了四個字:“國之寶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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