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定位理論,就不得不說這一理論的創始人,特勞特,不巧的是這位大師,在前幾天辭世,也是一大損失。今天小編就在來談一談這一理論。
每一次讀這本書,都會有這不同的感悟和理解。今天就跟大家談一談很多人都存在的誤區。
1.品類並不是定位的唯一標準
他們認為:一個品牌名稱只能用於一種品類,如果同時用在多個品類,那就是品牌延伸,這樣會模糊品牌在人們心智中的定位,對品牌有害。比如小米,有小米手機,小米電視,小米淨化器等等;比如樂視,有樂視網,樂視手機,樂視汽車等等;比如娃哈哈,有飲料,礦泉水,八寶粥等等。
如今,這幾個品牌的日子都不好過,定位理論的擁護者們當然也就更加自信了:
“你看!我早就說過…”
然而,我們也很容易能找到反例。
比如蘋果,既有手機,也有手錶,電腦和MP3等,並且人家一直活得好好的;再比如更極端的,無印良品,更是什麼品類的產品都賣…
我認為:一個品牌的定位,不一定只限於品類,也有可能是品牌理念,地域,適用人群等。
比如蘋果,它真正的定位並不是電腦,而是“Think different”的品牌理念,只要它的產品始終貫徹這一理念,蘋果始終是蘋果;再比如無印良品,它的定位並不是文具或服裝,而是“自然、簡約、樸質”,只要一直貫徹這一理念,無印良品還是無印良品;再比如娃哈哈,如果它一直堅持做兒童類飲料和食品,始終定位在“兒童”這一人群,我認為會好得多。
當然,也並不是你說你的定位是什麼,消費者就會認為你是什麼。因為即使是同一個產品,在不同的人手中可能是兩種東西。
比如小米手機,對有些人來說,它是一部高性價比的手機;而對另一些人來說,它是一部時尚的手機。
這時候,小米應該定位於“高性價比”還是“時尚”呢?如果是“高性價比”,那它就應該將大部分資源用來降低成本和提高配置;如果是“時尚”,那它就應該將大部分資源用來創造流行文化。
一切取決於市場,以及你對市場傳遞的信息。
而目前市場的情況是:無論是品類還是品牌理念,小米都太含混多義了。它沒有進行取捨,只是一味的擴張,無論從哪個角度,都很難對小米這個品牌下一個比較明確的定義。
“互聯生態”的確可以描述它,但這種“綁架用戶”的行為更多是為了企業自己的利益,而不是從客戶需求的角度出發。要想讓人心甘情願的接受,很難。
2.並不只有全新產品需要定位
很多定位擁護者認為:除非你是全新的產品,否則你就一定需要定位。
它們的言下之意是:全新產品就不需要定位。
我認為這是對定位理論的狹隘理解。
很多人把定位理論理解成“找空位”的遊戲,比如別人家的飲料都是主打“口感”,那我家的飲料就主打“健康”,這就叫定位。
這樣說沒錯,但我認為:定位的目的就是為了體現差異性。而差異性不僅適用於同類型產品,也適用於全新的產品,只不過前者是1和N的差異,而後者是0和1的差異。
就像最早的汽車被稱為“不用馬拉的車”,其本質還是一種定位——車,只不過與馬車相比,它不用馬,還是在強調差異性。
定位理論中有一條:不要試圖改變消費者的認知。對於這一問題,我想請大家思考一下,有沒有什麼反例,可以挑戰消費者認知的?
紀念定位理論大師 傑克 特勞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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