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羅變農村“沉睡資本”為農民“活錢”

農民 農村 農村改革 三農 新華網 2017-05-08

“正愁買種子、化肥的錢不夠,就聽說現在辦理20萬元以下產權抵押貸款不用找三戶或五戶聯保,這為我擴大農業生產下了場‘及時雨’。”5月5日,寧夏平羅縣學禮家庭農場法人楊學禮笑著說。前幾天,他用設施農業用地使用證辦理了20萬元貸款。

平羅縣通過簡化貸款程序、實行利率優惠、擴大抵押範圍、拓寬產權融資渠道等措施,吸引產權共有人積極辦理農村產權抵押貸款業務,農村產權抵押貸款由過去五項增加到九項,近年來共辦理農村產權抵押貸款9億元。

“這個土地產權證書就像房產一樣可以抵押貸款,讓土地能變成您手裡的活錢。”5月5日,平羅縣農村綜合改革服務中心的工作人員將政策“口袋書”發放給前來辦理業務的農民,併為他們解讀產權抵押貸款、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認定政策等。今年,平羅縣修改完善了《平羅縣農村產權抵押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在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土地流轉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的基礎上,積極探索將設施農業用地使用權、連片50畝以上集體荒地經營權、農村林權等納入抵押範圍,賦予其融資權能;統一全縣各參與產權抵押貸款的金融機構基準利率,要求執行基準利率上浮不超過50%,即執行的實際利率為年息6.75%左右,低於其他貸款利率。

平羅縣還將農村產權抵押貸款風險防範基金由300萬元增加到500萬元,引入政策性擔保機構,對50萬元以上的權證抵押貸款由擔保公司進行擔保,極大地提高了金融機構的積極性,拓寬了農民和經營主體的融資渠道。

今年1月至4月,全縣農村產權抵押貸款總額達12419.1萬元,比去年同期增長55%。(記者 劉加隆 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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