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農民的你要注意了!土地跟原來不一樣了,原因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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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們主要是依靠土地上種植農作物來換取經濟價值的,基本上一年的收入就看這眼前的一畝三分地了。近些年國家也出臺了一些保護農民權利的法規和政策。

當然隨著農業現代化的推進,我國農業的發展也早已不是以往“面朝黃土背朝天”的狀態了,那麼相關的法律法規也勢必做出相應的改進。

今年年初的時候,法規正式開始頒佈實施。這一新的修改關係到我國廣大農民的切身利益。接下來我們就一起來看看,更新後的重點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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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們主要是依靠土地上種植農作物來換取經濟價值的,基本上一年的收入就看這眼前的一畝三分地了。近些年國家也出臺了一些保護農民權利的法規和政策。

當然隨著農業現代化的推進,我國農業的發展也早已不是以往“面朝黃土背朝天”的狀態了,那麼相關的法律法規也勢必做出相應的改進。

今年年初的時候,法規正式開始頒佈實施。這一新的修改關係到我國廣大農民的切身利益。接下來我們就一起來看看,更新後的重點在哪裡。

作為農民的你要注意了!土地跟原來不一樣了,原因在這裡

變化一、戶口進城土地可保留

在過去農村戶口的人一旦進入城市轉變成城市戶口後,就會主動放棄土地承包經營權。但是新法中將這一規定抹去了,也就是說今後農民的戶口遷入到城市後,不會直接放棄土地承包經營權,而是可以自主選擇如何處分這一權利。

變化二、土地經營權可入股

修改前我們稱為土地承包經營權,修改後我們注重的是土地經營權。這一變化最關鍵的在於這一權利的轉讓方式有了變化。以往規定的流轉方式是轉包、出租、呼喚、轉讓等,而新法中明確了一種新的方式——入股,即以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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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們主要是依靠土地上種植農作物來換取經濟價值的,基本上一年的收入就看這眼前的一畝三分地了。近些年國家也出臺了一些保護農民權利的法規和政策。

當然隨著農業現代化的推進,我國農業的發展也早已不是以往“面朝黃土背朝天”的狀態了,那麼相關的法律法規也勢必做出相應的改進。

今年年初的時候,法規正式開始頒佈實施。這一新的修改關係到我國廣大農民的切身利益。接下來我們就一起來看看,更新後的重點在哪裡。

作為農民的你要注意了!土地跟原來不一樣了,原因在這裡

變化一、戶口進城土地可保留

在過去農村戶口的人一旦進入城市轉變成城市戶口後,就會主動放棄土地承包經營權。但是新法中將這一規定抹去了,也就是說今後農民的戶口遷入到城市後,不會直接放棄土地承包經營權,而是可以自主選擇如何處分這一權利。

變化二、土地經營權可入股

修改前我們稱為土地承包經營權,修改後我們注重的是土地經營權。這一變化最關鍵的在於這一權利的轉讓方式有了變化。以往規定的流轉方式是轉包、出租、呼喚、轉讓等,而新法中明確了一種新的方式——入股,即以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

作為農民的你要注意了!土地跟原來不一樣了,原因在這裡

變化三、受讓土地經營權新條件

在修改前,我們都知道受讓人一定要有能力進行農業經營,而修改後的條件放寬了,要麼有農業經營能力,要麼有農業經營資質,二者選其一就可以。同時修改後的法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行政機關應該對次進行備案。

變化四、承包期滿再延長三十年

隨著時間的推移,比較早一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已臨近到期。為解決這一問題,本次修改明確了在耕地承包期限到期後將再延長30年。這一規定直接打消了農民們心中的顧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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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們主要是依靠土地上種植農作物來換取經濟價值的,基本上一年的收入就看這眼前的一畝三分地了。近些年國家也出臺了一些保護農民權利的法規和政策。

當然隨著農業現代化的推進,我國農業的發展也早已不是以往“面朝黃土背朝天”的狀態了,那麼相關的法律法規也勢必做出相應的改進。

今年年初的時候,法規正式開始頒佈實施。這一新的修改關係到我國廣大農民的切身利益。接下來我們就一起來看看,更新後的重點在哪裡。

作為農民的你要注意了!土地跟原來不一樣了,原因在這裡

變化一、戶口進城土地可保留

在過去農村戶口的人一旦進入城市轉變成城市戶口後,就會主動放棄土地承包經營權。但是新法中將這一規定抹去了,也就是說今後農民的戶口遷入到城市後,不會直接放棄土地承包經營權,而是可以自主選擇如何處分這一權利。

變化二、土地經營權可入股

修改前我們稱為土地承包經營權,修改後我們注重的是土地經營權。這一變化最關鍵的在於這一權利的轉讓方式有了變化。以往規定的流轉方式是轉包、出租、呼喚、轉讓等,而新法中明確了一種新的方式——入股,即以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

作為農民的你要注意了!土地跟原來不一樣了,原因在這裡

變化三、受讓土地經營權新條件

在修改前,我們都知道受讓人一定要有能力進行農業經營,而修改後的條件放寬了,要麼有農業經營能力,要麼有農業經營資質,二者選其一就可以。同時修改後的法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行政機關應該對次進行備案。

變化四、承包期滿再延長三十年

隨著時間的推移,比較早一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已臨近到期。為解決這一問題,本次修改明確了在耕地承包期限到期後將再延長30年。這一規定直接打消了農民們心中的顧慮。

作為農民的你要注意了!土地跟原來不一樣了,原因在這裡

變化五、土地流轉次數不受限

本次修改還給了農民更多的自主權,其中一個體現就是:農民手中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次數不受限制,但是每次流轉均需由村集體進行備案登記。

變化六、拆遷補償是必備條款

因這些年國家正在大力推進城鎮化建設,很多地方都經歷了拆遷和徵收。為了避免因拆遷或徵收引起糾紛,此次修改也提前考慮到了這一點,要求在土地流轉的協議中必須明確土地遇到徵收和拆遷時獲得的補償將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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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們主要是依靠土地上種植農作物來換取經濟價值的,基本上一年的收入就看這眼前的一畝三分地了。近些年國家也出臺了一些保護農民權利的法規和政策。

當然隨著農業現代化的推進,我國農業的發展也早已不是以往“面朝黃土背朝天”的狀態了,那麼相關的法律法規也勢必做出相應的改進。

今年年初的時候,法規正式開始頒佈實施。這一新的修改關係到我國廣大農民的切身利益。接下來我們就一起來看看,更新後的重點在哪裡。

作為農民的你要注意了!土地跟原來不一樣了,原因在這裡

變化一、戶口進城土地可保留

在過去農村戶口的人一旦進入城市轉變成城市戶口後,就會主動放棄土地承包經營權。但是新法中將這一規定抹去了,也就是說今後農民的戶口遷入到城市後,不會直接放棄土地承包經營權,而是可以自主選擇如何處分這一權利。

變化二、土地經營權可入股

修改前我們稱為土地承包經營權,修改後我們注重的是土地經營權。這一變化最關鍵的在於這一權利的轉讓方式有了變化。以往規定的流轉方式是轉包、出租、呼喚、轉讓等,而新法中明確了一種新的方式——入股,即以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

作為農民的你要注意了!土地跟原來不一樣了,原因在這裡

變化三、受讓土地經營權新條件

在修改前,我們都知道受讓人一定要有能力進行農業經營,而修改後的條件放寬了,要麼有農業經營能力,要麼有農業經營資質,二者選其一就可以。同時修改後的法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行政機關應該對次進行備案。

變化四、承包期滿再延長三十年

隨著時間的推移,比較早一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已臨近到期。為解決這一問題,本次修改明確了在耕地承包期限到期後將再延長30年。這一規定直接打消了農民們心中的顧慮。

作為農民的你要注意了!土地跟原來不一樣了,原因在這裡

變化五、土地流轉次數不受限

本次修改還給了農民更多的自主權,其中一個體現就是:農民手中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次數不受限制,但是每次流轉均需由村集體進行備案登記。

變化六、拆遷補償是必備條款

因這些年國家正在大力推進城鎮化建設,很多地方都經歷了拆遷和徵收。為了避免因拆遷或徵收引起糾紛,此次修改也提前考慮到了這一點,要求在土地流轉的協議中必須明確土地遇到徵收和拆遷時獲得的補償將如何分配。

作為農民的你要注意了!土地跟原來不一樣了,原因在這裡

變化七、是否用於非農建設不再一刀切

在修改前承包方必須保持土地的原本的農業用途,不可以改變用途。但修改後的法律對此似乎有所放寬,若要改變用途需要取得許可後即可。

變化八、棄耕拋荒或追責

本次新修改的法律中還明確了土地經營者如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的或者遺棄土地連續2年以上的,發包人可以終止土地流轉的協議。如果破壞了土地或者生態環境的還應該進行賠償。但其中哪些行為構成遺棄土地暫時沒有明確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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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們主要是依靠土地上種植農作物來換取經濟價值的,基本上一年的收入就看這眼前的一畝三分地了。近些年國家也出臺了一些保護農民權利的法規和政策。

當然隨著農業現代化的推進,我國農業的發展也早已不是以往“面朝黃土背朝天”的狀態了,那麼相關的法律法規也勢必做出相應的改進。

今年年初的時候,法規正式開始頒佈實施。這一新的修改關係到我國廣大農民的切身利益。接下來我們就一起來看看,更新後的重點在哪裡。

作為農民的你要注意了!土地跟原來不一樣了,原因在這裡

變化一、戶口進城土地可保留

在過去農村戶口的人一旦進入城市轉變成城市戶口後,就會主動放棄土地承包經營權。但是新法中將這一規定抹去了,也就是說今後農民的戶口遷入到城市後,不會直接放棄土地承包經營權,而是可以自主選擇如何處分這一權利。

變化二、土地經營權可入股

修改前我們稱為土地承包經營權,修改後我們注重的是土地經營權。這一變化最關鍵的在於這一權利的轉讓方式有了變化。以往規定的流轉方式是轉包、出租、呼喚、轉讓等,而新法中明確了一種新的方式——入股,即以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

作為農民的你要注意了!土地跟原來不一樣了,原因在這裡

變化三、受讓土地經營權新條件

在修改前,我們都知道受讓人一定要有能力進行農業經營,而修改後的條件放寬了,要麼有農業經營能力,要麼有農業經營資質,二者選其一就可以。同時修改後的法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行政機關應該對次進行備案。

變化四、承包期滿再延長三十年

隨著時間的推移,比較早一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已臨近到期。為解決這一問題,本次修改明確了在耕地承包期限到期後將再延長30年。這一規定直接打消了農民們心中的顧慮。

作為農民的你要注意了!土地跟原來不一樣了,原因在這裡

變化五、土地流轉次數不受限

本次修改還給了農民更多的自主權,其中一個體現就是:農民手中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次數不受限制,但是每次流轉均需由村集體進行備案登記。

變化六、拆遷補償是必備條款

因這些年國家正在大力推進城鎮化建設,很多地方都經歷了拆遷和徵收。為了避免因拆遷或徵收引起糾紛,此次修改也提前考慮到了這一點,要求在土地流轉的協議中必須明確土地遇到徵收和拆遷時獲得的補償將如何分配。

作為農民的你要注意了!土地跟原來不一樣了,原因在這裡

變化七、是否用於非農建設不再一刀切

在修改前承包方必須保持土地的原本的農業用途,不可以改變用途。但修改後的法律對此似乎有所放寬,若要改變用途需要取得許可後即可。

變化八、棄耕拋荒或追責

本次新修改的法律中還明確了土地經營者如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的或者遺棄土地連續2年以上的,發包人可以終止土地流轉的協議。如果破壞了土地或者生態環境的還應該進行賠償。但其中哪些行為構成遺棄土地暫時沒有明確的界定。

作為農民的你要注意了!土地跟原來不一樣了,原因在這裡

變化九、經營權可進行融資擔保

本次修改中,增強了土地承包經營權的金融性。這一性質的增強體現在農民手裡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用來向金融機構進行融資擔保,但有一個前提是需要發包人的書面同意,並進行備案後才有效。

變化十、承包權被登記造冊

在以往的農村中,婦女的權利往往會被忽視,有些時候甚至會直接損害她們應有的權利。針對這一點,在本次的修改中也有所改善。本次修改中明確規定了所有的家庭成員將享有同等的權利。就拿土地承包經營權來說,它將被視為一個家庭的共同財產,大家按人頭共有,任何人都有相同的權利和義務。在這一點上,新法確保了農村婦女享有平等的權利。

■專業的行政法領域律師,定期提供行政法知識的交流與分享。
■關注“楊在明徵地拆遷律師”遇到了拆遷問題隨時可以進行溝通與諮詢。
■“楊在明律師”曾參與立法、擔任過法律課堂講師、在明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中國行為法學會客座教授、遵循“只為被拆遷人服務”的宗旨。
■個人微信公眾號:北京拆遷律師楊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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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們主要是依靠土地上種植農作物來換取經濟價值的,基本上一年的收入就看這眼前的一畝三分地了。近些年國家也出臺了一些保護農民權利的法規和政策。

當然隨著農業現代化的推進,我國農業的發展也早已不是以往“面朝黃土背朝天”的狀態了,那麼相關的法律法規也勢必做出相應的改進。

今年年初的時候,法規正式開始頒佈實施。這一新的修改關係到我國廣大農民的切身利益。接下來我們就一起來看看,更新後的重點在哪裡。

作為農民的你要注意了!土地跟原來不一樣了,原因在這裡

變化一、戶口進城土地可保留

在過去農村戶口的人一旦進入城市轉變成城市戶口後,就會主動放棄土地承包經營權。但是新法中將這一規定抹去了,也就是說今後農民的戶口遷入到城市後,不會直接放棄土地承包經營權,而是可以自主選擇如何處分這一權利。

變化二、土地經營權可入股

修改前我們稱為土地承包經營權,修改後我們注重的是土地經營權。這一變化最關鍵的在於這一權利的轉讓方式有了變化。以往規定的流轉方式是轉包、出租、呼喚、轉讓等,而新法中明確了一種新的方式——入股,即以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

作為農民的你要注意了!土地跟原來不一樣了,原因在這裡

變化三、受讓土地經營權新條件

在修改前,我們都知道受讓人一定要有能力進行農業經營,而修改後的條件放寬了,要麼有農業經營能力,要麼有農業經營資質,二者選其一就可以。同時修改後的法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行政機關應該對次進行備案。

變化四、承包期滿再延長三十年

隨著時間的推移,比較早一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已臨近到期。為解決這一問題,本次修改明確了在耕地承包期限到期後將再延長30年。這一規定直接打消了農民們心中的顧慮。

作為農民的你要注意了!土地跟原來不一樣了,原因在這裡

變化五、土地流轉次數不受限

本次修改還給了農民更多的自主權,其中一個體現就是:農民手中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次數不受限制,但是每次流轉均需由村集體進行備案登記。

變化六、拆遷補償是必備條款

因這些年國家正在大力推進城鎮化建設,很多地方都經歷了拆遷和徵收。為了避免因拆遷或徵收引起糾紛,此次修改也提前考慮到了這一點,要求在土地流轉的協議中必須明確土地遇到徵收和拆遷時獲得的補償將如何分配。

作為農民的你要注意了!土地跟原來不一樣了,原因在這裡

變化七、是否用於非農建設不再一刀切

在修改前承包方必須保持土地的原本的農業用途,不可以改變用途。但修改後的法律對此似乎有所放寬,若要改變用途需要取得許可後即可。

變化八、棄耕拋荒或追責

本次新修改的法律中還明確了土地經營者如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的或者遺棄土地連續2年以上的,發包人可以終止土地流轉的協議。如果破壞了土地或者生態環境的還應該進行賠償。但其中哪些行為構成遺棄土地暫時沒有明確的界定。

作為農民的你要注意了!土地跟原來不一樣了,原因在這裡

變化九、經營權可進行融資擔保

本次修改中,增強了土地承包經營權的金融性。這一性質的增強體現在農民手裡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用來向金融機構進行融資擔保,但有一個前提是需要發包人的書面同意,並進行備案後才有效。

變化十、承包權被登記造冊

在以往的農村中,婦女的權利往往會被忽視,有些時候甚至會直接損害她們應有的權利。針對這一點,在本次的修改中也有所改善。本次修改中明確規定了所有的家庭成員將享有同等的權利。就拿土地承包經營權來說,它將被視為一個家庭的共同財產,大家按人頭共有,任何人都有相同的權利和義務。在這一點上,新法確保了農村婦女享有平等的權利。

■專業的行政法領域律師,定期提供行政法知識的交流與分享。
■關注“楊在明徵地拆遷律師”遇到了拆遷問題隨時可以進行溝通與諮詢。
■“楊在明律師”曾參與立法、擔任過法律課堂講師、在明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中國行為法學會客座教授、遵循“只為被拆遷人服務”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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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們主要是依靠土地上種植農作物來換取經濟價值的,基本上一年的收入就看這眼前的一畝三分地了。近些年國家也出臺了一些保護農民權利的法規和政策。

當然隨著農業現代化的推進,我國農業的發展也早已不是以往“面朝黃土背朝天”的狀態了,那麼相關的法律法規也勢必做出相應的改進。

今年年初的時候,法規正式開始頒佈實施。這一新的修改關係到我國廣大農民的切身利益。接下來我們就一起來看看,更新後的重點在哪裡。

作為農民的你要注意了!土地跟原來不一樣了,原因在這裡

變化一、戶口進城土地可保留

在過去農村戶口的人一旦進入城市轉變成城市戶口後,就會主動放棄土地承包經營權。但是新法中將這一規定抹去了,也就是說今後農民的戶口遷入到城市後,不會直接放棄土地承包經營權,而是可以自主選擇如何處分這一權利。

變化二、土地經營權可入股

修改前我們稱為土地承包經營權,修改後我們注重的是土地經營權。這一變化最關鍵的在於這一權利的轉讓方式有了變化。以往規定的流轉方式是轉包、出租、呼喚、轉讓等,而新法中明確了一種新的方式——入股,即以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

作為農民的你要注意了!土地跟原來不一樣了,原因在這裡

變化三、受讓土地經營權新條件

在修改前,我們都知道受讓人一定要有能力進行農業經營,而修改後的條件放寬了,要麼有農業經營能力,要麼有農業經營資質,二者選其一就可以。同時修改後的法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行政機關應該對次進行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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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農民的你要注意了!土地跟原來不一樣了,原因在這裡

變化五、土地流轉次數不受限

本次修改還給了農民更多的自主權,其中一個體現就是:農民手中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次數不受限制,但是每次流轉均需由村集體進行備案登記。

變化六、拆遷補償是必備條款

因這些年國家正在大力推進城鎮化建設,很多地方都經歷了拆遷和徵收。為了避免因拆遷或徵收引起糾紛,此次修改也提前考慮到了這一點,要求在土地流轉的協議中必須明確土地遇到徵收和拆遷時獲得的補償將如何分配。

作為農民的你要注意了!土地跟原來不一樣了,原因在這裡

變化七、是否用於非農建設不再一刀切

在修改前承包方必須保持土地的原本的農業用途,不可以改變用途。但修改後的法律對此似乎有所放寬,若要改變用途需要取得許可後即可。

變化八、棄耕拋荒或追責

本次新修改的法律中還明確了土地經營者如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的或者遺棄土地連續2年以上的,發包人可以終止土地流轉的協議。如果破壞了土地或者生態環境的還應該進行賠償。但其中哪些行為構成遺棄土地暫時沒有明確的界定。

作為農民的你要注意了!土地跟原來不一樣了,原因在這裡

變化九、經營權可進行融資擔保

本次修改中,增強了土地承包經營權的金融性。這一性質的增強體現在農民手裡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用來向金融機構進行融資擔保,但有一個前提是需要發包人的書面同意,並進行備案後才有效。

變化十、承包權被登記造冊

在以往的農村中,婦女的權利往往會被忽視,有些時候甚至會直接損害她們應有的權利。針對這一點,在本次的修改中也有所改善。本次修改中明確規定了所有的家庭成員將享有同等的權利。就拿土地承包經營權來說,它將被視為一個家庭的共同財產,大家按人頭共有,任何人都有相同的權利和義務。在這一點上,新法確保了農村婦女享有平等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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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在明律師”曾參與立法、擔任過法律課堂講師、在明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中國行為法學會客座教授、遵循“只為被拆遷人服務”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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