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典型經驗(三)——河北省館陶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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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集體經濟運行機制 保障農民合法財產權益

——河北省館陶縣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典型經驗

館陶縣地處河北省東南部,全縣轄4鎮4鄉277個行政村,縣域總面積453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積48萬畝,總人口36.5萬人。2017年6月被確定為全國第二批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單位以來,縣委、縣政府把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作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抓手,按照“夯實基礎、試點先行、創新特色、紮實推進”的工作思路,全縣所有村均完成改革試點工作,在保障農民財產權益和壯大集體經濟等方面進行了有益探索。

強化保障措施,奠定改革基礎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了由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任雙組長的高規格領導小組,縣委、人大、政府、政協、法院、檢察、公安相關同志任副組長,相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在縣委農工委下設辦公室,從各成員單位抽調32名工作人員進行集中辦公,設立綜合協調、清產核資、成員確定、組織建設、清收執法、平臺建設、壯大經濟、信訪維穩、宣傳培訓等九個專項小組。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定期召開縣委常委會、政府常務會、縣長辦公會,安排部署、調度推進,為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提供了強有力的組織保障。

(二)強化財力支持。為推動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穩步有效開展,縣財政2017年、2018年每年列支100萬元專項改革經費給予全力支持。縣級協調1500平方米的集中辦公場所,建設200平方米的農村產權交易大廳;8個鄉鎮全部高標準建設30平方米以上的櫃檯式農村集體資產服務中心,成立5人以上的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辦公室,每個鄉鎮增撥5萬元工作經費,為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的順利開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三)強化責任意識。明確目標任務和責任主體,縣鄉村各級黨組織書記是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第一責任人,建立縣領導包鄉、鄉領導包村全程負責機制,層層落實責任,確保有人管事、有能力辦事。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由縣委農工委牽頭,財政、國土、農牧、林業、水利、教育、文體、衛計、交通、婦聯、檔案等相互配合,全縣上下一盤棋,形成了縣直接領導、鄉鎮組織實施、村組具體操作、部門協調配合的工作推進機制。

(四)強化業務培訓。多次聘請省內外領導、專家開展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專項培訓。對縣農改辦32名工作人員進行封閉式集中培訓,真正吃透政策、把握方向。對鄉鎮參與改革人員進行業務要點、操作流程培訓,對村組人員進行具體操作培訓,累計開展培訓70多場次、2600餘人次。明確“什麼是改革”,把握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內涵和關鍵點;明確“為什麼改革”,幹部群眾理解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可行性、緊迫性;明確“怎樣進行改革”,認真研究探索改革的方法、程序、路徑。

(五)強化宣傳發動。全縣通過“五個一”宣傳平臺,積極向幹部群眾宣傳解讀中央和省市改革政策,使廣大群眾理解改革、擁護改革、支持改革、參與改革。“一網”,依託館陶縣人民政府信息網加強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宣傳;“一欄”,在縣電視臺開設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專欄;“一榜”,指導村、組在村顯著位置設置產權改革公示榜;“一冊”,印發宣傳指導手冊3萬本,保證每位參與產權制度改革的工作人員人手一本、有經營性資產的村群眾每戶一本、一般村100本;“一信”,印發致廣大農民朋友的一封信10萬份,做到每戶必到、每戶必有、家喻戶曉。對於在改革過程中遇到的疑難問題,鄉鎮統一收集,縣統一研究解答,裝訂成冊,形成了館陶縣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知識問答。

依法科學操作,保障改革開展

(一)規劃路徑,全面推進。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多次帶隊到先進地區學習交流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經驗,結合館陶縣實際,形成了“建立機構、制定方案、宣傳培訓、清產核資、成員界定、股權設置、註冊登記、規範運營”的八步工作流程。強化組織領導,注重規劃設計,加大宣傳培訓,在清產核資的基礎上,紮實開展農村集體資產股份制改革,保障農民財產權益,壯大集體經濟。

(二)科學操作,精準核實。以聘請“三個機構”為保障,即通過聘請法律機構、會計機構、評估機構,保障整個改革的科學、依法、民主進行。為確保操作的科學性,制定的各類文件由律師事務所全面把關,社會會計機構參與,資產較多的村實行社會專業機構評估價值。

(三)依法民主,確認成員。成員確認實行“一統、二分、三確認”工作法。“一統”是對與本集體經濟組織有密切關係的戶籍人口和非戶籍人口進行全面統計;“二分”是對戶籍人口、非戶籍人口按照戶籍、生產生活關係、人員身份等進行詳細分類;“三確認”是尊重歷史、結合現實,按照“有法依法、無法依規、無規依民”的原則進行成員確認。同時通過發放“成員證、股權證”兩本證書,保證成員界定的真實性、全面性、權威性。

深入創新探索,完善運營機制

(一)探索創新,妥善設股。結合實際,股權設置以成員股為主,按照“1+X”方式,即基本股+扶貧股、計生股、美麗股等。原則上不設置集體股,在集體收益分配中提取公積金公益金,提取比例或數額由成員或代表會議民主討論決定。股權管理實行靜態管理,一次配置保持不變,“確權到人、發證到戶、戶內共享、社內流轉、靜態管理、永久不變”和“生不增、死不減、長不加、走不收”。

(二)確權賦能,分享權益。制定了集體資產股份有償退出辦法、集體資產股份繼承辦法和集體資產股份抵押、擔保貸款辦法及配套政策,建立健全集體資產收益分配製度。全縣11個股份經濟合作社,全部發放股權證書,實行股份改革的11個村全部落實佔有權和收益權,其中10個村實現收益,6個村實現分紅。

(三)健全組織,完善機制。制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登記管理辦法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示範章程。全縣276個村成立集體經濟組織,3個村民小組建立組級集體經濟組織。出臺村民委員會與村集體經濟組織實行功能分離和分賬管理的實施意見,全縣277個村全部實現村民委會事務和集體經濟組織事務功能分離,2019年全部實現分賬管理。

注重實效,釋放改革紅利

(一)收益分紅,增加收入。通過改革,明晰了集體成員對集體資產的佔有關係,增加了村民的財產性收入。館陶鎮陶西村通過改革,2017年分紅37萬元,2018年分紅38萬元,戶均增收1780元。壽東村是貧困村,改革後,實現了資產規範化運營,2018年集體收益30萬元,實現分紅10萬元,人均分紅100元。

(二)分類施策,壯大經濟。全縣農村按照產業結構、區位優勢、資源稟賦等特點,分為城中城郊型、資源入股型、貧困幫扶型、鄉村旅遊型、綜合利用型等,因地制宜、多種形式發展壯大集體經濟。館陶鎮陶西村是典型的城中村,因土地徵收形成比較多的積累,通過投資房產門店,開展多種服務經營,房租收入每年達38萬多元。路橋鄉充分利用土地資源,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託管等形式,按照土地等級進行折股量化,成立農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全縣61個貧困村總投資2800餘萬元,建設70千瓦光伏電站61座,每個村年收益2萬元。投資900萬元建成4個微工廠,另有4個在建、4個籌建。壽山寺鄉壽東村利用美麗鄉村優勢,以糧食畫產業帶領旅遊產業發展,門店租賃、停車收費每年村集體增收2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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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集體經濟運行機制 保障農民合法財產權益

——河北省館陶縣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典型經驗

館陶縣地處河北省東南部,全縣轄4鎮4鄉277個行政村,縣域總面積453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積48萬畝,總人口36.5萬人。2017年6月被確定為全國第二批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單位以來,縣委、縣政府把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作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抓手,按照“夯實基礎、試點先行、創新特色、紮實推進”的工作思路,全縣所有村均完成改革試點工作,在保障農民財產權益和壯大集體經濟等方面進行了有益探索。

強化保障措施,奠定改革基礎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了由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任雙組長的高規格領導小組,縣委、人大、政府、政協、法院、檢察、公安相關同志任副組長,相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在縣委農工委下設辦公室,從各成員單位抽調32名工作人員進行集中辦公,設立綜合協調、清產核資、成員確定、組織建設、清收執法、平臺建設、壯大經濟、信訪維穩、宣傳培訓等九個專項小組。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定期召開縣委常委會、政府常務會、縣長辦公會,安排部署、調度推進,為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提供了強有力的組織保障。

(二)強化財力支持。為推動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穩步有效開展,縣財政2017年、2018年每年列支100萬元專項改革經費給予全力支持。縣級協調1500平方米的集中辦公場所,建設200平方米的農村產權交易大廳;8個鄉鎮全部高標準建設30平方米以上的櫃檯式農村集體資產服務中心,成立5人以上的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辦公室,每個鄉鎮增撥5萬元工作經費,為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的順利開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三)強化責任意識。明確目標任務和責任主體,縣鄉村各級黨組織書記是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第一責任人,建立縣領導包鄉、鄉領導包村全程負責機制,層層落實責任,確保有人管事、有能力辦事。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由縣委農工委牽頭,財政、國土、農牧、林業、水利、教育、文體、衛計、交通、婦聯、檔案等相互配合,全縣上下一盤棋,形成了縣直接領導、鄉鎮組織實施、村組具體操作、部門協調配合的工作推進機制。

(四)強化業務培訓。多次聘請省內外領導、專家開展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專項培訓。對縣農改辦32名工作人員進行封閉式集中培訓,真正吃透政策、把握方向。對鄉鎮參與改革人員進行業務要點、操作流程培訓,對村組人員進行具體操作培訓,累計開展培訓70多場次、2600餘人次。明確“什麼是改革”,把握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內涵和關鍵點;明確“為什麼改革”,幹部群眾理解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可行性、緊迫性;明確“怎樣進行改革”,認真研究探索改革的方法、程序、路徑。

(五)強化宣傳發動。全縣通過“五個一”宣傳平臺,積極向幹部群眾宣傳解讀中央和省市改革政策,使廣大群眾理解改革、擁護改革、支持改革、參與改革。“一網”,依託館陶縣人民政府信息網加強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宣傳;“一欄”,在縣電視臺開設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專欄;“一榜”,指導村、組在村顯著位置設置產權改革公示榜;“一冊”,印發宣傳指導手冊3萬本,保證每位參與產權制度改革的工作人員人手一本、有經營性資產的村群眾每戶一本、一般村100本;“一信”,印發致廣大農民朋友的一封信10萬份,做到每戶必到、每戶必有、家喻戶曉。對於在改革過程中遇到的疑難問題,鄉鎮統一收集,縣統一研究解答,裝訂成冊,形成了館陶縣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知識問答。

依法科學操作,保障改革開展

(一)規劃路徑,全面推進。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多次帶隊到先進地區學習交流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經驗,結合館陶縣實際,形成了“建立機構、制定方案、宣傳培訓、清產核資、成員界定、股權設置、註冊登記、規範運營”的八步工作流程。強化組織領導,注重規劃設計,加大宣傳培訓,在清產核資的基礎上,紮實開展農村集體資產股份制改革,保障農民財產權益,壯大集體經濟。

(二)科學操作,精準核實。以聘請“三個機構”為保障,即通過聘請法律機構、會計機構、評估機構,保障整個改革的科學、依法、民主進行。為確保操作的科學性,制定的各類文件由律師事務所全面把關,社會會計機構參與,資產較多的村實行社會專業機構評估價值。

(三)依法民主,確認成員。成員確認實行“一統、二分、三確認”工作法。“一統”是對與本集體經濟組織有密切關係的戶籍人口和非戶籍人口進行全面統計;“二分”是對戶籍人口、非戶籍人口按照戶籍、生產生活關係、人員身份等進行詳細分類;“三確認”是尊重歷史、結合現實,按照“有法依法、無法依規、無規依民”的原則進行成員確認。同時通過發放“成員證、股權證”兩本證書,保證成員界定的真實性、全面性、權威性。

深入創新探索,完善運營機制

(一)探索創新,妥善設股。結合實際,股權設置以成員股為主,按照“1+X”方式,即基本股+扶貧股、計生股、美麗股等。原則上不設置集體股,在集體收益分配中提取公積金公益金,提取比例或數額由成員或代表會議民主討論決定。股權管理實行靜態管理,一次配置保持不變,“確權到人、發證到戶、戶內共享、社內流轉、靜態管理、永久不變”和“生不增、死不減、長不加、走不收”。

(二)確權賦能,分享權益。制定了集體資產股份有償退出辦法、集體資產股份繼承辦法和集體資產股份抵押、擔保貸款辦法及配套政策,建立健全集體資產收益分配製度。全縣11個股份經濟合作社,全部發放股權證書,實行股份改革的11個村全部落實佔有權和收益權,其中10個村實現收益,6個村實現分紅。

(三)健全組織,完善機制。制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登記管理辦法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示範章程。全縣276個村成立集體經濟組織,3個村民小組建立組級集體經濟組織。出臺村民委員會與村集體經濟組織實行功能分離和分賬管理的實施意見,全縣277個村全部實現村民委會事務和集體經濟組織事務功能分離,2019年全部實現分賬管理。

注重實效,釋放改革紅利

(一)收益分紅,增加收入。通過改革,明晰了集體成員對集體資產的佔有關係,增加了村民的財產性收入。館陶鎮陶西村通過改革,2017年分紅37萬元,2018年分紅38萬元,戶均增收1780元。壽東村是貧困村,改革後,實現了資產規範化運營,2018年集體收益30萬元,實現分紅10萬元,人均分紅100元。

(二)分類施策,壯大經濟。全縣農村按照產業結構、區位優勢、資源稟賦等特點,分為城中城郊型、資源入股型、貧困幫扶型、鄉村旅遊型、綜合利用型等,因地制宜、多種形式發展壯大集體經濟。館陶鎮陶西村是典型的城中村,因土地徵收形成比較多的積累,通過投資房產門店,開展多種服務經營,房租收入每年達38萬多元。路橋鄉充分利用土地資源,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託管等形式,按照土地等級進行折股量化,成立農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全縣61個貧困村總投資2800餘萬元,建設70千瓦光伏電站61座,每個村年收益2萬元。投資900萬元建成4個微工廠,另有4個在建、4個籌建。壽山寺鄉壽東村利用美麗鄉村優勢,以糧食畫產業帶領旅遊產業發展,門店租賃、停車收費每年村集體增收20多萬元。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典型經驗(三)——河北省館陶縣

(三)嚴格監管,增收節支。縣鄉兩級均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建立健全集體資產運營管理制度、集體資產評估制度、制定非經營資產統一運營管護辦法等。建立了農村集體資產監管平臺,縣鄉村三級聯網,實現農村集體資產全程監管。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落實資產財務民主監督管理,縣鄉兩級每年開展年度財務收入審計和幹部任期離任審計。全縣8個鄉鎮規範建設了農村財務服務中心,推動農村集體資產財務管理制度化、規範化、信息化。

內容來源:農民日報

往期回顧: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典型經驗(一)——北京市海淀區:挖掘集體經濟發展新動力 助力新型城市形態構建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典型經驗(二)——天津市濱海新區:創新工作機制 加大改革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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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集體經濟運行機制 保障農民合法財產權益

——河北省館陶縣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典型經驗

館陶縣地處河北省東南部,全縣轄4鎮4鄉277個行政村,縣域總面積453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積48萬畝,總人口36.5萬人。2017年6月被確定為全國第二批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單位以來,縣委、縣政府把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作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抓手,按照“夯實基礎、試點先行、創新特色、紮實推進”的工作思路,全縣所有村均完成改革試點工作,在保障農民財產權益和壯大集體經濟等方面進行了有益探索。

強化保障措施,奠定改革基礎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了由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任雙組長的高規格領導小組,縣委、人大、政府、政協、法院、檢察、公安相關同志任副組長,相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在縣委農工委下設辦公室,從各成員單位抽調32名工作人員進行集中辦公,設立綜合協調、清產核資、成員確定、組織建設、清收執法、平臺建設、壯大經濟、信訪維穩、宣傳培訓等九個專項小組。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定期召開縣委常委會、政府常務會、縣長辦公會,安排部署、調度推進,為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提供了強有力的組織保障。

(二)強化財力支持。為推動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穩步有效開展,縣財政2017年、2018年每年列支100萬元專項改革經費給予全力支持。縣級協調1500平方米的集中辦公場所,建設200平方米的農村產權交易大廳;8個鄉鎮全部高標準建設30平方米以上的櫃檯式農村集體資產服務中心,成立5人以上的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辦公室,每個鄉鎮增撥5萬元工作經費,為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的順利開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三)強化責任意識。明確目標任務和責任主體,縣鄉村各級黨組織書記是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第一責任人,建立縣領導包鄉、鄉領導包村全程負責機制,層層落實責任,確保有人管事、有能力辦事。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由縣委農工委牽頭,財政、國土、農牧、林業、水利、教育、文體、衛計、交通、婦聯、檔案等相互配合,全縣上下一盤棋,形成了縣直接領導、鄉鎮組織實施、村組具體操作、部門協調配合的工作推進機制。

(四)強化業務培訓。多次聘請省內外領導、專家開展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專項培訓。對縣農改辦32名工作人員進行封閉式集中培訓,真正吃透政策、把握方向。對鄉鎮參與改革人員進行業務要點、操作流程培訓,對村組人員進行具體操作培訓,累計開展培訓70多場次、2600餘人次。明確“什麼是改革”,把握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內涵和關鍵點;明確“為什麼改革”,幹部群眾理解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可行性、緊迫性;明確“怎樣進行改革”,認真研究探索改革的方法、程序、路徑。

(五)強化宣傳發動。全縣通過“五個一”宣傳平臺,積極向幹部群眾宣傳解讀中央和省市改革政策,使廣大群眾理解改革、擁護改革、支持改革、參與改革。“一網”,依託館陶縣人民政府信息網加強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宣傳;“一欄”,在縣電視臺開設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專欄;“一榜”,指導村、組在村顯著位置設置產權改革公示榜;“一冊”,印發宣傳指導手冊3萬本,保證每位參與產權制度改革的工作人員人手一本、有經營性資產的村群眾每戶一本、一般村100本;“一信”,印發致廣大農民朋友的一封信10萬份,做到每戶必到、每戶必有、家喻戶曉。對於在改革過程中遇到的疑難問題,鄉鎮統一收集,縣統一研究解答,裝訂成冊,形成了館陶縣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知識問答。

依法科學操作,保障改革開展

(一)規劃路徑,全面推進。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多次帶隊到先進地區學習交流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經驗,結合館陶縣實際,形成了“建立機構、制定方案、宣傳培訓、清產核資、成員界定、股權設置、註冊登記、規範運營”的八步工作流程。強化組織領導,注重規劃設計,加大宣傳培訓,在清產核資的基礎上,紮實開展農村集體資產股份制改革,保障農民財產權益,壯大集體經濟。

(二)科學操作,精準核實。以聘請“三個機構”為保障,即通過聘請法律機構、會計機構、評估機構,保障整個改革的科學、依法、民主進行。為確保操作的科學性,制定的各類文件由律師事務所全面把關,社會會計機構參與,資產較多的村實行社會專業機構評估價值。

(三)依法民主,確認成員。成員確認實行“一統、二分、三確認”工作法。“一統”是對與本集體經濟組織有密切關係的戶籍人口和非戶籍人口進行全面統計;“二分”是對戶籍人口、非戶籍人口按照戶籍、生產生活關係、人員身份等進行詳細分類;“三確認”是尊重歷史、結合現實,按照“有法依法、無法依規、無規依民”的原則進行成員確認。同時通過發放“成員證、股權證”兩本證書,保證成員界定的真實性、全面性、權威性。

深入創新探索,完善運營機制

(一)探索創新,妥善設股。結合實際,股權設置以成員股為主,按照“1+X”方式,即基本股+扶貧股、計生股、美麗股等。原則上不設置集體股,在集體收益分配中提取公積金公益金,提取比例或數額由成員或代表會議民主討論決定。股權管理實行靜態管理,一次配置保持不變,“確權到人、發證到戶、戶內共享、社內流轉、靜態管理、永久不變”和“生不增、死不減、長不加、走不收”。

(二)確權賦能,分享權益。制定了集體資產股份有償退出辦法、集體資產股份繼承辦法和集體資產股份抵押、擔保貸款辦法及配套政策,建立健全集體資產收益分配製度。全縣11個股份經濟合作社,全部發放股權證書,實行股份改革的11個村全部落實佔有權和收益權,其中10個村實現收益,6個村實現分紅。

(三)健全組織,完善機制。制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登記管理辦法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示範章程。全縣276個村成立集體經濟組織,3個村民小組建立組級集體經濟組織。出臺村民委員會與村集體經濟組織實行功能分離和分賬管理的實施意見,全縣277個村全部實現村民委會事務和集體經濟組織事務功能分離,2019年全部實現分賬管理。

注重實效,釋放改革紅利

(一)收益分紅,增加收入。通過改革,明晰了集體成員對集體資產的佔有關係,增加了村民的財產性收入。館陶鎮陶西村通過改革,2017年分紅37萬元,2018年分紅38萬元,戶均增收1780元。壽東村是貧困村,改革後,實現了資產規範化運營,2018年集體收益30萬元,實現分紅10萬元,人均分紅100元。

(二)分類施策,壯大經濟。全縣農村按照產業結構、區位優勢、資源稟賦等特點,分為城中城郊型、資源入股型、貧困幫扶型、鄉村旅遊型、綜合利用型等,因地制宜、多種形式發展壯大集體經濟。館陶鎮陶西村是典型的城中村,因土地徵收形成比較多的積累,通過投資房產門店,開展多種服務經營,房租收入每年達38萬多元。路橋鄉充分利用土地資源,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託管等形式,按照土地等級進行折股量化,成立農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全縣61個貧困村總投資2800餘萬元,建設70千瓦光伏電站61座,每個村年收益2萬元。投資900萬元建成4個微工廠,另有4個在建、4個籌建。壽山寺鄉壽東村利用美麗鄉村優勢,以糧食畫產業帶領旅遊產業發展,門店租賃、停車收費每年村集體增收20多萬元。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典型經驗(三)——河北省館陶縣

(三)嚴格監管,增收節支。縣鄉兩級均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建立健全集體資產運營管理制度、集體資產評估制度、制定非經營資產統一運營管護辦法等。建立了農村集體資產監管平臺,縣鄉村三級聯網,實現農村集體資產全程監管。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落實資產財務民主監督管理,縣鄉兩級每年開展年度財務收入審計和幹部任期離任審計。全縣8個鄉鎮規範建設了農村財務服務中心,推動農村集體資產財務管理制度化、規範化、信息化。

內容來源:農民日報

往期回顧: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典型經驗(一)——北京市海淀區:挖掘集體經濟發展新動力 助力新型城市形態構建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典型經驗(二)——天津市濱海新區:創新工作機制 加大改革力度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典型經驗(三)——河北省館陶縣

中國農業大學農業規劃科學研究所,是中國農業大學主辦的專業從事現代農業規劃的研究單位,主要承擔中國農業大學農業科技推廣服務的職能。

規劃所以中國農業大學農業生物環境與能源工程和城鄉規劃學專業為基礎,結合農業經濟、城鎮生態與環境、建築與園林設計等研究方向,開展包括市縣域鄉村振興戰略規劃、農業發展戰略研究、農業產業發展規劃、都市農業規劃設計、農業園區規劃設計、國家農業公園規劃、農業綜合體規劃、農業產業集群規劃、生態旅遊農業規劃、農業產品加工規劃設計、農業設施景觀設計、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等領域的研究與規劃工作。

同時可以為各地政府、企事業單位開展定製化專題培訓和諮詢服務,並以自主研究開發形成10餘個專題課程,完成培訓近百場。

近期規劃研究重點:

  1. 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方案

  2. 十四五農業農村規劃、前期研究

  3. 現代農業產業園

  4. 農業產業強鎮

  5. 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

  6. 村莊規劃

  7. 農產品加工集聚區

  8. 田園綜合體

  9. 全程機械化農場

  10. 設施農業產業集群

  11. 農業農村投資機會研究

  12. 涉農企業戰略諮詢

  13. 農場園區企業管理諮詢

  14. ……

農業規劃諮詢,專注於心,專業於行

手機/微信:吳老師 13910786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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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集體經濟運行機制 保障農民合法財產權益

——河北省館陶縣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典型經驗

館陶縣地處河北省東南部,全縣轄4鎮4鄉277個行政村,縣域總面積453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積48萬畝,總人口36.5萬人。2017年6月被確定為全國第二批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單位以來,縣委、縣政府把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作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抓手,按照“夯實基礎、試點先行、創新特色、紮實推進”的工作思路,全縣所有村均完成改革試點工作,在保障農民財產權益和壯大集體經濟等方面進行了有益探索。

強化保障措施,奠定改革基礎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了由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任雙組長的高規格領導小組,縣委、人大、政府、政協、法院、檢察、公安相關同志任副組長,相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在縣委農工委下設辦公室,從各成員單位抽調32名工作人員進行集中辦公,設立綜合協調、清產核資、成員確定、組織建設、清收執法、平臺建設、壯大經濟、信訪維穩、宣傳培訓等九個專項小組。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定期召開縣委常委會、政府常務會、縣長辦公會,安排部署、調度推進,為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提供了強有力的組織保障。

(二)強化財力支持。為推動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穩步有效開展,縣財政2017年、2018年每年列支100萬元專項改革經費給予全力支持。縣級協調1500平方米的集中辦公場所,建設200平方米的農村產權交易大廳;8個鄉鎮全部高標準建設30平方米以上的櫃檯式農村集體資產服務中心,成立5人以上的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辦公室,每個鄉鎮增撥5萬元工作經費,為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的順利開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三)強化責任意識。明確目標任務和責任主體,縣鄉村各級黨組織書記是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第一責任人,建立縣領導包鄉、鄉領導包村全程負責機制,層層落實責任,確保有人管事、有能力辦事。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由縣委農工委牽頭,財政、國土、農牧、林業、水利、教育、文體、衛計、交通、婦聯、檔案等相互配合,全縣上下一盤棋,形成了縣直接領導、鄉鎮組織實施、村組具體操作、部門協調配合的工作推進機制。

(四)強化業務培訓。多次聘請省內外領導、專家開展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專項培訓。對縣農改辦32名工作人員進行封閉式集中培訓,真正吃透政策、把握方向。對鄉鎮參與改革人員進行業務要點、操作流程培訓,對村組人員進行具體操作培訓,累計開展培訓70多場次、2600餘人次。明確“什麼是改革”,把握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內涵和關鍵點;明確“為什麼改革”,幹部群眾理解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可行性、緊迫性;明確“怎樣進行改革”,認真研究探索改革的方法、程序、路徑。

(五)強化宣傳發動。全縣通過“五個一”宣傳平臺,積極向幹部群眾宣傳解讀中央和省市改革政策,使廣大群眾理解改革、擁護改革、支持改革、參與改革。“一網”,依託館陶縣人民政府信息網加強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宣傳;“一欄”,在縣電視臺開設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專欄;“一榜”,指導村、組在村顯著位置設置產權改革公示榜;“一冊”,印發宣傳指導手冊3萬本,保證每位參與產權制度改革的工作人員人手一本、有經營性資產的村群眾每戶一本、一般村100本;“一信”,印發致廣大農民朋友的一封信10萬份,做到每戶必到、每戶必有、家喻戶曉。對於在改革過程中遇到的疑難問題,鄉鎮統一收集,縣統一研究解答,裝訂成冊,形成了館陶縣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知識問答。

依法科學操作,保障改革開展

(一)規劃路徑,全面推進。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多次帶隊到先進地區學習交流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經驗,結合館陶縣實際,形成了“建立機構、制定方案、宣傳培訓、清產核資、成員界定、股權設置、註冊登記、規範運營”的八步工作流程。強化組織領導,注重規劃設計,加大宣傳培訓,在清產核資的基礎上,紮實開展農村集體資產股份制改革,保障農民財產權益,壯大集體經濟。

(二)科學操作,精準核實。以聘請“三個機構”為保障,即通過聘請法律機構、會計機構、評估機構,保障整個改革的科學、依法、民主進行。為確保操作的科學性,制定的各類文件由律師事務所全面把關,社會會計機構參與,資產較多的村實行社會專業機構評估價值。

(三)依法民主,確認成員。成員確認實行“一統、二分、三確認”工作法。“一統”是對與本集體經濟組織有密切關係的戶籍人口和非戶籍人口進行全面統計;“二分”是對戶籍人口、非戶籍人口按照戶籍、生產生活關係、人員身份等進行詳細分類;“三確認”是尊重歷史、結合現實,按照“有法依法、無法依規、無規依民”的原則進行成員確認。同時通過發放“成員證、股權證”兩本證書,保證成員界定的真實性、全面性、權威性。

深入創新探索,完善運營機制

(一)探索創新,妥善設股。結合實際,股權設置以成員股為主,按照“1+X”方式,即基本股+扶貧股、計生股、美麗股等。原則上不設置集體股,在集體收益分配中提取公積金公益金,提取比例或數額由成員或代表會議民主討論決定。股權管理實行靜態管理,一次配置保持不變,“確權到人、發證到戶、戶內共享、社內流轉、靜態管理、永久不變”和“生不增、死不減、長不加、走不收”。

(二)確權賦能,分享權益。制定了集體資產股份有償退出辦法、集體資產股份繼承辦法和集體資產股份抵押、擔保貸款辦法及配套政策,建立健全集體資產收益分配製度。全縣11個股份經濟合作社,全部發放股權證書,實行股份改革的11個村全部落實佔有權和收益權,其中10個村實現收益,6個村實現分紅。

(三)健全組織,完善機制。制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登記管理辦法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示範章程。全縣276個村成立集體經濟組織,3個村民小組建立組級集體經濟組織。出臺村民委員會與村集體經濟組織實行功能分離和分賬管理的實施意見,全縣277個村全部實現村民委會事務和集體經濟組織事務功能分離,2019年全部實現分賬管理。

注重實效,釋放改革紅利

(一)收益分紅,增加收入。通過改革,明晰了集體成員對集體資產的佔有關係,增加了村民的財產性收入。館陶鎮陶西村通過改革,2017年分紅37萬元,2018年分紅38萬元,戶均增收1780元。壽東村是貧困村,改革後,實現了資產規範化運營,2018年集體收益30萬元,實現分紅10萬元,人均分紅100元。

(二)分類施策,壯大經濟。全縣農村按照產業結構、區位優勢、資源稟賦等特點,分為城中城郊型、資源入股型、貧困幫扶型、鄉村旅遊型、綜合利用型等,因地制宜、多種形式發展壯大集體經濟。館陶鎮陶西村是典型的城中村,因土地徵收形成比較多的積累,通過投資房產門店,開展多種服務經營,房租收入每年達38萬多元。路橋鄉充分利用土地資源,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託管等形式,按照土地等級進行折股量化,成立農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全縣61個貧困村總投資2800餘萬元,建設70千瓦光伏電站61座,每個村年收益2萬元。投資900萬元建成4個微工廠,另有4個在建、4個籌建。壽山寺鄉壽東村利用美麗鄉村優勢,以糧食畫產業帶領旅遊產業發展,門店租賃、停車收費每年村集體增收20多萬元。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典型經驗(三)——河北省館陶縣

(三)嚴格監管,增收節支。縣鄉兩級均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建立健全集體資產運營管理制度、集體資產評估制度、制定非經營資產統一運營管護辦法等。建立了農村集體資產監管平臺,縣鄉村三級聯網,實現農村集體資產全程監管。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落實資產財務民主監督管理,縣鄉兩級每年開展年度財務收入審計和幹部任期離任審計。全縣8個鄉鎮規範建設了農村財務服務中心,推動農村集體資產財務管理制度化、規範化、信息化。

內容來源:農民日報

往期回顧: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典型經驗(一)——北京市海淀區:挖掘集體經濟發展新動力 助力新型城市形態構建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典型經驗(二)——天津市濱海新區:創新工作機制 加大改革力度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典型經驗(三)——河北省館陶縣

中國農業大學農業規劃科學研究所,是中國農業大學主辦的專業從事現代農業規劃的研究單位,主要承擔中國農業大學農業科技推廣服務的職能。

規劃所以中國農業大學農業生物環境與能源工程和城鄉規劃學專業為基礎,結合農業經濟、城鎮生態與環境、建築與園林設計等研究方向,開展包括市縣域鄉村振興戰略規劃、農業發展戰略研究、農業產業發展規劃、都市農業規劃設計、農業園區規劃設計、國家農業公園規劃、農業綜合體規劃、農業產業集群規劃、生態旅遊農業規劃、農業產品加工規劃設計、農業設施景觀設計、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等領域的研究與規劃工作。

同時可以為各地政府、企事業單位開展定製化專題培訓和諮詢服務,並以自主研究開發形成10餘個專題課程,完成培訓近百場。

近期規劃研究重點:

  1. 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方案

  2. 十四五農業農村規劃、前期研究

  3. 現代農業產業園

  4. 農業產業強鎮

  5. 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

  6. 村莊規劃

  7. 農產品加工集聚區

  8. 田園綜合體

  9. 全程機械化農場

  10. 設施農業產業集群

  11. 農業農村投資機會研究

  12. 涉農企業戰略諮詢

  13. 農場園區企業管理諮詢

  14. ……

農業規劃諮詢,專注於心,專業於行

手機/微信:吳老師 13910786667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典型經驗(三)——河北省館陶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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