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法德——西方國家繞不過去的坎;民主國家圓不起來的謊'

"

是否所有共和國都有天生的致命弱點?是否一個必要的政府,只能強勢到限制民眾的自由,又或者弱勢到難以維持自身的生存?

亞伯拉罕·林肯在國會上問出這樣一個問題之後,就開始了他的憲政獨裁統治——國會的立法權被以總統為代表的行政機關迅速剝奪。

政府部門的各門各類的行政命令如同雪花般迅速地在美國937萬平方公里的國家領土上散落。

這些行政命令具有法律效應。

這意味著什麼?

我們需要知道的是,美國是總統共和制國家,而美國的共和制特點就是實行三權分立。也就是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這是美國憲法所明確規定的。

"

是否所有共和國都有天生的致命弱點?是否一個必要的政府,只能強勢到限制民眾的自由,又或者弱勢到難以維持自身的生存?

亞伯拉罕·林肯在國會上問出這樣一個問題之後,就開始了他的憲政獨裁統治——國會的立法權被以總統為代表的行政機關迅速剝奪。

政府部門的各門各類的行政命令如同雪花般迅速地在美國937萬平方公里的國家領土上散落。

這些行政命令具有法律效應。

這意味著什麼?

我們需要知道的是,美國是總統共和制國家,而美國的共和制特點就是實行三權分立。也就是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這是美國憲法所明確規定的。

英美法德——西方國家繞不過去的坎;民主國家圓不起來的謊

國會·法院·總統成為三大權力的執行主體

但是,林肯作為行政部門的首腦,公然剝奪了國會的立法權,同時,在強勢的政府面前,司法權也沒能得到很好地落實。

而林肯面臨的正是一個即將南北分裂的美國。所以,林肯的獨裁統治正是為了解決開篇的那個問題:既能夠幫助一個共和國度過最危險的時期,也可以讓這個共和國在危險過後能夠繼續維持生存。

獨裁是林肯給出的答案。

克林頓·羅西特在《近代西方國家的的危機政府》中,直言不諱地討論了憲政獨裁這個問題。憲政獨裁,就是一個和平時期擁有完備的憲法體系的國家,在危機到來之際,如何通過捨棄其它主體的部分權力,使得權力集中在政府部門手中,從而幫助國家渡過危機。

作者克林頓·羅西特博士畢業於普林斯頓大學,後來在康奈爾大學執教。他畢生致力於研究政治制度與歷史,曾獲班克羅夫獎、伍德羅·威爾遜基金會獎。

《近代西方國家的危機政府》一書是他關於憲政獨裁這一危機機制的思考和探究。在書中,他討論了幾個具有代表性的國家,並分別介紹了各個國家所面臨的獨特困境以及各自政府的應對措施。在書中,我們可以發現,德國、英國、法國、美國四個近現代西方國家在國運攸關之際,各國政府不約而同地採取了集權獨裁的方式來化解危機。

"

是否所有共和國都有天生的致命弱點?是否一個必要的政府,只能強勢到限制民眾的自由,又或者弱勢到難以維持自身的生存?

亞伯拉罕·林肯在國會上問出這樣一個問題之後,就開始了他的憲政獨裁統治——國會的立法權被以總統為代表的行政機關迅速剝奪。

政府部門的各門各類的行政命令如同雪花般迅速地在美國937萬平方公里的國家領土上散落。

這些行政命令具有法律效應。

這意味著什麼?

我們需要知道的是,美國是總統共和制國家,而美國的共和制特點就是實行三權分立。也就是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這是美國憲法所明確規定的。

英美法德——西方國家繞不過去的坎;民主國家圓不起來的謊

國會·法院·總統成為三大權力的執行主體

但是,林肯作為行政部門的首腦,公然剝奪了國會的立法權,同時,在強勢的政府面前,司法權也沒能得到很好地落實。

而林肯面臨的正是一個即將南北分裂的美國。所以,林肯的獨裁統治正是為了解決開篇的那個問題:既能夠幫助一個共和國度過最危險的時期,也可以讓這個共和國在危險過後能夠繼續維持生存。

獨裁是林肯給出的答案。

克林頓·羅西特在《近代西方國家的的危機政府》中,直言不諱地討論了憲政獨裁這個問題。憲政獨裁,就是一個和平時期擁有完備的憲法體系的國家,在危機到來之際,如何通過捨棄其它主體的部分權力,使得權力集中在政府部門手中,從而幫助國家渡過危機。

作者克林頓·羅西特博士畢業於普林斯頓大學,後來在康奈爾大學執教。他畢生致力於研究政治制度與歷史,曾獲班克羅夫獎、伍德羅·威爾遜基金會獎。

《近代西方國家的危機政府》一書是他關於憲政獨裁這一危機機制的思考和探究。在書中,他討論了幾個具有代表性的國家,並分別介紹了各個國家所面臨的獨特困境以及各自政府的應對措施。在書中,我們可以發現,德國、英國、法國、美國四個近現代西方國家在國運攸關之際,各國政府不約而同地採取了集權獨裁的方式來化解危機。

英美法德——西方國家繞不過去的坎;民主國家圓不起來的謊

而憲政獨裁的歷史由來已久,自古羅馬時期,就已經以獨裁官的形式出現了。一旦羅馬共和國遇到外敵來侵,或者國內叛亂。那麼長老院就可以立即向執政官發起議案,當執政官正式任命之後,獨裁官就擁有了整個羅馬共和國絕對的權威。

在六個月的任期內,獨裁官擁有無上的權力。

  • 他徵召任何一個人入伍;
  • 可以制定任何一項命令,而不需要向任何人說明或解釋;
  • 他說的話可以視為法律條款,可視為最終判決;
  • 任期結束後,他的行為不受追責。

這是羅馬共和國時期的獨裁製度。在近現代,憲政獨裁製度不僅沒有埋汰在歷史的塵埃裡,反而在世界性危機中大放異彩。在一戰二戰中,英法美等國都是積極運用了憲政獨裁製度,才能夠在大戰之後依舊保持民主自由的政治環境。

"

是否所有共和國都有天生的致命弱點?是否一個必要的政府,只能強勢到限制民眾的自由,又或者弱勢到難以維持自身的生存?

亞伯拉罕·林肯在國會上問出這樣一個問題之後,就開始了他的憲政獨裁統治——國會的立法權被以總統為代表的行政機關迅速剝奪。

政府部門的各門各類的行政命令如同雪花般迅速地在美國937萬平方公里的國家領土上散落。

這些行政命令具有法律效應。

這意味著什麼?

我們需要知道的是,美國是總統共和制國家,而美國的共和制特點就是實行三權分立。也就是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這是美國憲法所明確規定的。

英美法德——西方國家繞不過去的坎;民主國家圓不起來的謊

國會·法院·總統成為三大權力的執行主體

但是,林肯作為行政部門的首腦,公然剝奪了國會的立法權,同時,在強勢的政府面前,司法權也沒能得到很好地落實。

而林肯面臨的正是一個即將南北分裂的美國。所以,林肯的獨裁統治正是為了解決開篇的那個問題:既能夠幫助一個共和國度過最危險的時期,也可以讓這個共和國在危險過後能夠繼續維持生存。

獨裁是林肯給出的答案。

克林頓·羅西特在《近代西方國家的的危機政府》中,直言不諱地討論了憲政獨裁這個問題。憲政獨裁,就是一個和平時期擁有完備的憲法體系的國家,在危機到來之際,如何通過捨棄其它主體的部分權力,使得權力集中在政府部門手中,從而幫助國家渡過危機。

作者克林頓·羅西特博士畢業於普林斯頓大學,後來在康奈爾大學執教。他畢生致力於研究政治制度與歷史,曾獲班克羅夫獎、伍德羅·威爾遜基金會獎。

《近代西方國家的危機政府》一書是他關於憲政獨裁這一危機機制的思考和探究。在書中,他討論了幾個具有代表性的國家,並分別介紹了各個國家所面臨的獨特困境以及各自政府的應對措施。在書中,我們可以發現,德國、英國、法國、美國四個近現代西方國家在國運攸關之際,各國政府不約而同地採取了集權獨裁的方式來化解危機。

英美法德——西方國家繞不過去的坎;民主國家圓不起來的謊

而憲政獨裁的歷史由來已久,自古羅馬時期,就已經以獨裁官的形式出現了。一旦羅馬共和國遇到外敵來侵,或者國內叛亂。那麼長老院就可以立即向執政官發起議案,當執政官正式任命之後,獨裁官就擁有了整個羅馬共和國絕對的權威。

在六個月的任期內,獨裁官擁有無上的權力。

  • 他徵召任何一個人入伍;
  • 可以制定任何一項命令,而不需要向任何人說明或解釋;
  • 他說的話可以視為法律條款,可視為最終判決;
  • 任期結束後,他的行為不受追責。

這是羅馬共和國時期的獨裁製度。在近現代,憲政獨裁製度不僅沒有埋汰在歷史的塵埃裡,反而在世界性危機中大放異彩。在一戰二戰中,英法美等國都是積極運用了憲政獨裁製度,才能夠在大戰之後依舊保持民主自由的政治環境。

英美法德——西方國家繞不過去的坎;民主國家圓不起來的謊

凱撒大帝自稱是獨裁官

但是,我們也要認識到一點,憲政獨裁是一件威力巨大的武器。政府獲得了巨大的權力,如果這個政府不夠自覺,那麼就很有可能會讓國家和人民陷入危難之中。比如說德國納粹政府。

在二戰之前,德國正處於魏瑪共和國時期,而魏瑪共和國憲法的48條規定:如果魏瑪共和國受到了嚴重威脅,那麼總統可以暫時擱置全部或部分民權,比如說人身不可侵犯權、選舉自由權、通信祕密權/集會自由權等等。

不得不說,48條在共和國早期階段,的確鞏固了新生政權、維持了國家穩定。但是,在後來,政府援引48條的次數高達250次以上。甚至在共和國的最後幾年裡,政府始終在實行憲政獨裁。

而這,也為希特勒打開方便之門,為他實現獨裁統治提供了理論支持和歷史依據。

不過話又說回來,為什麼法國內閣能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成功運用軍事管制(軍事管制是憲政獨裁的一種形式),保衛了國家和平。

而英國內閣在一戰二戰中也高效地實施了戒嚴令、軍事法庭以及委任立法等等形式的憲政獨裁,卻沒有導致政體國體崩潰呢?

美國總統在南北戰爭、一戰二戰以及經濟大蕭條時期能夠擺脫國會的限制和束縛後,又願意自帶枷鎖呢?0為什麼這些處於獨裁時期的政府最後能還權於民呢?

作者克林頓在書中說到,憲政獨裁是一種極具殺傷力的武器,但它又是一個國家在危機時刻最後的倚靠。它能夠給國家高效、強大的執行力,來解決麻煩。使用這種武器的方法,成了現代政治範疇不可繞過去的難題。

作者也進行了深入的思考。關於憲政獨裁的運用準則,作者做出了三種歸類。

一:如何開始

克林頓認為開始憲政獨裁需要滿足三個條件。

  • 首先,如果不到涉及國家及其憲政秩序的存續,否則絕不可以實行憲政獨裁。
  • 其次,是否開始憲政獨裁的決定權不能掌握在將獲得獨裁權力的個人或機構手中。
  • 最後,如果沒有對於終止憲政獨裁的特別規定,那麼任何政府都不應該開始憲政獨裁。

那麼是否憲政獨裁的過程中就沒有約束了?誠然,憲政獨裁就意味著政府無需監督,沒有機構可以對憲政獨裁時期的政府進行全面的約束和監督。但人民對於政府的這種信任一定要建立在堅實的基礎上。這也就到了我們將要講到的第二點。

二:如何進行

  • 除非對於克服危機而言絕非必要,那麼任何政府都不能隨意制定獨裁式的制度
  • 無論從形式上還是效果上來說,憲政獨裁都不應是永久性的。
  • 掌握獨裁權力的人必須能夠代表所有旨在保衛現存憲政秩序的公民。
  • 憲政獨裁下采取的每一項制度都要有人為此付最終責任。

這四條就是關於政府在憲政獨裁期間所應該遵守的基本原則。二戰時期美國總統羅斯福下令將11萬日裔美國人強制遷離西海岸。是美國獨裁專制力量的最直觀表現。但是由於這項總統令符合這四項基礎原則。所以,雖然人們多有詬病,但最終無人需要為此負責。

但是除了這些之外,還有關於如何終止憲政獨裁的基本原則。這方面的原則憲政獨裁的組成部分之一。為危機時期的特殊制度提供了完美的結尾。

三:如何結束

  • 是否終止憲政獨裁的決定權不能掌握在獲得獨裁權的個人或幾個人手中。
  • 一旦引發憲政獨裁的危機事態解除,則不可繼續進行憲政獨裁。
  • 最後憲政獨裁結束後,應盡最大可能迴歸實行憲政獨裁之前的政治及政府常態。

憲政獨裁已然成了一種危機時刻必不可少的手段。或許我們可以得出一個譁然眾人的結論——西方鼓吹的民主自由,都是由獨裁製度保障的。

而且,也只有憲政獨裁,才能保證民主自由制度的延續。

"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