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自成《大順律》刊行於何時?

明朝 李自成 朱元璋 法律 古籍 2017-03-31
李自成《大順律》刊行於何時?

李自成所立之“大順”國號,是在1643年自湖北襄陽發兵,1644年正月攻破西安之後的事,與此同時,他改西安為長安,號稱西京。史載此時李自成所率義軍有百萬之眾,是年2月即揮師東渡黃河,向北京進軍。由此可知李自成定國號為“大順”之後,在西安停留了一、二個月的時間。李自成自西安出發後即投入行軍作戰的狀態,直至其攻入北京。1644年3月中旬,起義軍主力奪取北京西部門戶居庸關,此時的北京已失去屏障,3月17日大軍抵達北京城下,猛烈攻城,18日太監曹化淳開彰義門迎降,北京外城攻破,次日凌晨義軍佔領皇宮。史載李自成率眾進京,即設置內閣,建立六部等機構,並比照明朝官制設立大小行政職官,其在北京共43天。從李自成領導起義、推翻明王朝、建立政權的過程看,這部法律可能刊行的時間集中在兩個階段。一是在西安時期,一是在北京時期。

李自成《大順律》刊行於何時?

筆者認為,李自成佔據西安即立國號為“大順”,一方面是當時的政治條件決定的,另一方面也很有可能是效仿明太祖朱元璋的前朝故事。史載朱元璋起兵佔據江南時,曾於1364年定國號為“吳”,自立為“吳王”,史稱“吳元年”,並且在這政權還立足不穩的情況下頒佈了一部法律,即所謂《吳元年律》。而後四年,朱元璋奪取了天下,改國號為明,是為洪武皇帝。李自成效仿朱元璋是完全有可能的,而且在封建社會,既然已經立了國號,就應該頒佈法律,即所謂的“國有國法”。而且此時的李自成已擁兵百萬,立志奪取天下,在佔領西安並改稱西京之時,修定法律並將其刊刻成書是完全可行的。另一方面,從這部法律的條文結構上,可以看出是完全沿用了《大明律》的內容,也說明時間倉促,來不及增刪。至於李自成進京後,一則時間更為不足,而且也面臨著在軍事與政治上更新更為複雜的局面,若是在此時修定法律,也應當是更加富於變化或增加新的內容。因此,將這部《大順律》的刊刻修定時間定在1644年李自成佔據西安建立大順朝時,即1644年1、2月間,是較為合理的。

《大順律》的發現證明大順朝在政權建設方面曾經制定並頒佈了法律,為進一步研究和重新評價李自成領導的農民起義及其建立的政權提供了新的資料,因此必將引起海內外學界的極大興趣與重視。

這部《大順律》殘存第十五卷,共八頁,為工律部分,雕版印刷,半頁九行,二十字,小字單行同為二十字,未經線訂,無封面。字體端莊,刊刻精良,一望而知為明末風格。律文中避諱“自”、“成”二字,“自”字作“(大下加日)”,“成”字作“(戍內去點加午)”,這兩個諱字顯然是李自成建立的王朝所特有的。

該書殘存工律中的營造部分,收律條共11條。可以推測《大順律》沿用了《大明律》的編纂方法,其所收的法律條文也照搬了《大明律》的內容,而且從條目到行文內容與註釋文字全文照搬《大明律》,只是《大明律》為三十卷,相同的工律內容被編排在第二十九卷和三十卷。由於工律是明律中的最後篇目,由此可見《大順律》應當只有十五卷,《大順律》或是在沿用《大明律》的基礎上對《大明律》加以壓縮編排的結果。

《大順律》的發現,是近年來我國古籍研究中的重大收穫,目前,此書已被定為國家二級文物,僅限國內博物館和圖書館收藏,這一決定將使這部珍貴的歷史文獻得到更為妥善的保管和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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