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位律師行業全國人大代表談檢律關係:變化看得見'

法律 韓德雲 跳槽那些事兒 重慶 刑法 陝西檢察 2019-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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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正義網

四位律師行業全國人大代表結合實例談檢律關係

保障律師執業權利:變化看得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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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位律師行業全國人大代表結合實例談檢律關係

保障律師執業權利:變化看得見

四位律師行業全國人大代表談檢律關係:變化看得見

韓德雲——

希望檢察機關能夠一以貫之,在建立法律職業共同體的過程中發揮核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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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位律師行業全國人大代表結合實例談檢律關係

保障律師執業權利:變化看得見

四位律師行業全國人大代表談檢律關係:變化看得見

韓德雲——

希望檢察機關能夠一以貫之,在建立法律職業共同體的過程中發揮核心作用。

四位律師行業全國人大代表談檢律關係:變化看得見

方燕——

可以適當考慮律師、檢察官從職業初期就進行專業交流。通過不同的職業體驗,形成良性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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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位律師行業全國人大代表結合實例談檢律關係

保障律師執業權利:變化看得見

四位律師行業全國人大代表談檢律關係:變化看得見

韓德雲——

希望檢察機關能夠一以貫之,在建立法律職業共同體的過程中發揮核心作用。

四位律師行業全國人大代表談檢律關係:變化看得見

方燕——

可以適當考慮律師、檢察官從職業初期就進行專業交流。通過不同的職業體驗,形成良性互動。

四位律師行業全國人大代表談檢律關係:變化看得見

尚倫生——

檢察機關開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專項監督行動,這是令廣大律師非常高興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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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位律師行業全國人大代表結合實例談檢律關係

保障律師執業權利:變化看得見

四位律師行業全國人大代表談檢律關係:變化看得見

韓德雲——

希望檢察機關能夠一以貫之,在建立法律職業共同體的過程中發揮核心作用。

四位律師行業全國人大代表談檢律關係:變化看得見

方燕——

可以適當考慮律師、檢察官從職業初期就進行專業交流。通過不同的職業體驗,形成良性互動。

四位律師行業全國人大代表談檢律關係:變化看得見

尚倫生——

檢察機關開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專項監督行動,這是令廣大律師非常高興的事。

四位律師行業全國人大代表談檢律關係:變化看得見

馮帆——

律師與檢察官的關係將會邁向一個新時期,更加的融合、良性互動。

主動聯繫多了,交流機會多了

 全國人大代表、重慶索通律師事務所律師韓德雲

作為連任四屆的全國人大代表,我切身感受到檢察官與律師之間的關係,正在由以往的角色對立、有時還存在情緒對立,向平等對抗、理性合作轉變。

以前律師閱卷,要聯繫到承辦人,到辦公場所對案卷逐頁拍照複製,費時費力。趕上承辦人出差、培訓等,可能一兩週都約不上,影響了閱卷的及時性。現在,重慶全市各級檢察院均採用了電子卷宗,律師到案件管理中心,憑法定文書,幾分鐘就可以拿到完整案卷,律師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便利。

在瞭解案件辦理進度方面的變化也很明顯。以往基本上是律師主動高頻率地聯繫檢察機關,檢察機關很少會把案件辦理的情況通知律師。而近年來,檢察機關與律師的聯繫密切了,承辦人主動通知律師案件退回補充偵查或移送起訴的情況多了,律師能夠更好地把握時間節點。

近期,我所刑辯中心在重慶市南岸區檢察院辦理的一起羅某某盜竊案件過程中,批捕階段由楊文婷檢察官承辦,她不僅及時主動地向律師通知了案件辦理進度,而且犧牲休息時間,直到律師將相關材料交到她手上才離開。

我所刑辯中心辦理的另一起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件,在審查起訴階段,案件證據尚未收集完整,律師還未完整了解全案證據的前提下,檢察官主動電話通知律師,可以對後續補充收集的新證據進行閱卷。因補充的證據較多,證據掃描上傳工作量很大,主動與律師商定閱卷日期。

在審查起訴階段,對於律師向檢察人員提出調取證據、核實相關情況的申請,檢察機關更加重視,一般會要求偵查機關及時核實和提供。比如,在我所刑辯中心近期辦理的一起詐騙案件中,律師在會見犯罪嫌疑人時瞭解到,嫌疑人在接到公安機關電話後主動到案並如實供述,符合自首情節,但《起訴意見書》及《到案經過》並未認定。律師向承辦檢察機關書面提出上述事實後,檢察人員向偵查機關詳細核實,並客觀公正地認定了自首情節。

以往辦案人更多的是讓律師提交書面意見,甚至要求律師交到案管部門。但是,近年來,我所律師明顯感覺到,檢察機關辦案人員給了律師更多當面交流探討案件的機會。

今年初,我所刑辯中心在江北區檢察院辦理周某某合同詐騙案件時,向承辦人唐倩檢察官表達了希望交換意見的請求,唐檢察官當即表示當面交流。見面後,唐檢察官一邊聽律師的敘述一邊仔細做記錄,針對律師提出的當事人是否構成從犯,個別情節存疑等問題,唐倩檢察官結合案件證據,逐一提出意見,態度真誠,言辭懇切。

在案件辦理的後期,因為有部分補充證據,唐倩檢察官又主動致電律師說明情況,與律師當面交流。檢察官積極主動、細緻專業的工作態度,再加上高效率的溝通,使整個案件的辦理過程更加流暢。

據我所刑辯中心其他律師反映,以上切實感受並不是個例,在渝中、渝北、巴南甚至黔江等偏遠區縣檢察院的辦案過程中都有體現,趨於普遍性。真切希望檢察機關能夠一以貫之,在建立法律職業共同體的過程中發揮核心作用。

越來越多的檢察院提供了電子卷宗

全國人大代表、陝西省律師協會副會長方燕

近年來,“兩院三部”出臺了多項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規定,充分體現了黨和國家對律師事業和律師隊伍的高度重視。

2017年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等六部門共同出臺的《關於建立健全維護律師執業權利快速聯動處置機制的通知》中規定:“各級人民檢察院控告檢察部門負責受理律師申訴或者控告。”明確了檢察機關接受律師申訴和控告的責任,及具體負責的部門。該文件出臺後不久,我所的兩位律師便受惠於該制度。

兩位律師經家屬委託擔任某犯罪嫌疑人的辯護律師,律師前往《拘留通知書》中載明的看守所申請會見,被告知未羈押此人,律師遂向有關部門瞭解情況但始終未果。律師當日便向檢察機關申請依法監督。

檢察院審查查明,該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後,公安機關發現案情重大,犯罪嫌疑人社會關係複雜,為防止洩露、串供等情況發生,公安機關將嫌疑人異地羈押於鄰市看守所,尚未及時向家屬進行告知,造成律師未能在申請當天成功會見。次日,實際羈押的看守所及時安排了會見,從律師第一次申請會見到實際會見未超過48小時,沒有違反法律規定。至此,辯護律師的會見權得到了有效維護。

除了在保障律師的會見權、閱卷權、調查取證權等重要的執業權利上感受到檢察機關的重要作用,在方便律師行使權利、提供良好的執業環境上也能感受到檢察機關的用心。

現在越來越多的檢察院在律師閱卷時提供電子卷宗。我所一位律師多年前曾參與一起重大團夥犯罪的辯護,閱卷時僅是對重要內容的摘錄和複印就耗費了兩天時間。近期,這位律師在參與一起案件辦理時閱卷是採用檢察院提供的電子卷宗光盤形式,輸入檢察院提供的密碼即可查閱,光盤裡面卷宗目錄分門別類,整理有序,閱讀十分方便。

特別是2019年7月全國檢察機關開展的保障律師執業權利專項監督行動,表明檢察機關落實律師權利保證不僅僅是紙上的規定,更貫徹到基層實踐當中。

但是,當前律師的執業環境仍然存在很多問題,在保障律師充分行使合法執業權利方面還有很多工作要做,對於未來的檢律關係,我希望檢察機關能夠進一步加強檢律雙方在法律文化方面的交流,唯有彼此認同,方可相互支持。檢律雙方在日常交往中,平等相待、相互支持,彼此監督,依法構建新型檢律關係。

希望建立定期的交流機制,增強雙方業務能力。除了現有的從律師中選拔檢察官、聘請律師作為特約監督員等制度外,也可以適當考慮律師、檢察官從職業初期就進行專業交流。通過不同的職業體驗,形成良性互動。

此外,針對個案加強與辯護律師的溝通,傾聽律師意見,對律師反映的情況仔細審查,切實將法律監督機關的角色定位於每起案件的偵辦過程中,通過與律師執業互動,客觀全面熟悉案情,堅決防範冤假錯案的發生。

檢察監督保障了律師會見權

全國人大代表、甘肅省律師協會會長尚倫生

1979年制定刑事訴訟法時,就規定了律師的會見權。

1996年修改刑事訴訟法時,規定“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諮詢、代理申訴、控告”。正是因為法律將律師介入刑事案件的時間提前到了偵查階段,會見難出現了。

出現這一問題的原因在於偵查機關在執行法律中擴大了“案件涉及國家祕密”的範圍,將必要時“可以派員在場”擴大為“應當派員在場”。於是,偵查機關往往以偵查人員沒有時間“派員在場”,實際上限制了律師會見。同時,當時的刑事訴訟法對於律師的執業權利尤其是會見權受到不當限制時,並沒有明確規定律師可以向檢察機關申訴救濟。律師會見難問題未能得到很好的解決。

2012年修改刑事訴訟法時,將限制律師會見的情形作了細化,即“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特別重大賄賂犯罪案件,在偵查期間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許可”。這一時期,存在問題最多的是“特別重大賄賂犯罪案件”的會見難。針對這一問題,最高人民檢察院對“特別重大賄賂案件”作出具體規定,使律師對於特別重大賄賂案件的會見難問題一度緩解。律師在偵查階段介入重大賄賂案件,基本上都能夠保證在偵查結束前會見到犯罪嫌疑人。

2018年再次修改刑事訴訟法之後,檢察機關加大了刑事訴訟法的貫徹實施。尤其在保障律師依法執業方面,不僅出臺具體的規定,而且切實解決了一批侵犯律師執業權利的問題。2019年7月至2020年1月,全國檢察機關開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專項監督行動,這是令廣大律師非常高興的事。

在甘肅省白銀市執業的周律師擔任辯護人的王某某涉嫌敲詐勒索等犯罪一案,偵查機關將王某某跨區域羈押於外地看守所。周律師要求會見嫌疑人王某某,被看守所拒絕。周律師撥通承辦案件的羅檢察官電話求助。羅檢察官向看守所表示:案件已經在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偵查機關無權限制律師會見。對於偵查機關沒有法律根據限制律師會見的問題,偵查機關要承擔責任,如果看守所不依法支持律師會見,看守所也要承擔責任。檢察機關要跟進法律監督。最終,看守所安排周律師會見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

就保障律師執業權利來說,檢察機關實際上成了保障律師依法執業的“孃家人”。期待檢察機關持之以恆做好律師依法執業的保障工作,讓律師會見難真正成為歷史,不再出現反覆。

好機制要一以貫之

全國人大代表、江西省律師協會副會長馮帆

我同很多律師都注意到,各地檢察院上線了諸如App類的平臺,方便律師開展工作,有的地區還上線了公眾號,律師與檢察官可以建立線上互動,實現更有效快捷的溝通,從技術層面進一步保障了律師執業的權利。而且,在律師權益受到侵犯的時候,各級檢察機關能夠及時有效地維護律師的合法權益。

今年8月的一天,江西省南昌市的李律師頂著烈日趕到某看守所,準備會見一起涉黑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當他拿出介紹信、委託書和律師證遞給前臺後,卻被告知不能會見。

李律師懇請檢察機關監督。該院副檢察長親自與刑警隊溝通,強調保障律師的會見權責無旁貸,在掃黑除惡的高壓態勢之下,更要依法辦事。當天,李律師在看守所會見了犯罪嫌疑人。

掃黑除惡行動開展以來,取得了豐碩的戰果。當涉黑案件在批准逮捕之前律師會見遇到難處時,各級檢察機關接到反映後,都會立即介入,並且派檢察官對律師提供幫助,事後還會以各種方式回訪,有效地保障了律師的會見權利。

我新近接手的一起案件,犯罪嫌疑人是一名學生,剛剛考上大學。由於該學生之前在找工作時被招入了一個詐騙公司,並且上了8天班,被認定為涉嫌電信詐騙,目前處於取保候審狀態,以至於他無法到學校報到。我想在“檢察長接待日”這天向檢察長反映情況,希望檢察院能夠考慮到本案的特殊情況,對該案作不起訴決定。然而,由於沒有預約,會見沒有被安排上。

儘管最終我還是見到了檢察長,但是,這個經歷告訴我,“檢察長接待日”這項制度還有完善的空間。畢竟,這是可以讓當事人與檢察長面對面反映訴求的好機會。“檢察長接待日”是一個好的開始,希望它能繼續下去,落到實處,給人民群眾多一條表達訴求的通道。

律師與檢察官應當是職業共同體,從不同的角度對案件進行把關,雙方應是一種相互平等、互相尊重、互相依靠的法律關係。隨著司法體制的改革不斷深化,法院、檢察院和律師已經慢慢地形成了法律共同體,各方面的協調機制都已逐步完善,法院和檢察院均相繼出臺了依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相關意見,切實維護律師的合法權益,律師與檢察官的關係將會邁向一個新時期,更加的融合、良性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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