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夢”到底是什麼?

1963年5-7月,美國30多個州的186個城市先後爆發了700起非洲裔美國人示威遊行。這一年的8月28日,在民權運動領袖馬丁·路德·金的領導下,25萬人向華盛頓進軍,以爭取人人平等。

在這次遊行的終點林肯紀念塔前,馬丁·路德·金髮表了“我有一個夢想”的著名演講。他說:“我夢寐以求地希望,人人生來平等;我夢寐以求地希望,從前奴隸的兒子和從前奴隸主的兒子將會像兄弟般地在一張桌子旁坐下來;我夢寐以求地希望,這個國家有一天將不再根據他們的膚色,而是根據他們的品德來評定他們的為人。”

“美國夢”到底是什麼?

馬丁·路德·金

在馬丁·路德·金生活的時代,美國是一個“黑白分明”的社會,種族平等與融合的夢想看似遙不可及,後來成為美國第一位非洲裔女國務卿的賴斯回憶:在那個時代,就算非洲裔美國人有自己的汽車,也很難開車長途旅行,因為南方城市沒有允許黑人住宿的旅館,就是出門就餐也只能到有限的黑人餐館;雖說都可以享受免費中小學教育,但黑人只能在黑人的簡陋學校裡學習;雖然人人都是上帝的信徒,但是黑人和白人的教堂是分開的;白人和黑人各自的籃球隊甚至被禁止互相比賽;設備良好的醫院和診所也只為白人提供,市政的游泳池不是拒絕黑人使用,就是要隔離開。

“人人平等”這個詞彙,意味著每個人出生之後,不管性別、種族、學歷、出生地等存在多大差異,在政治權利和社會價值方面都是平等的,有權受到平等的對待。

很多人羨慕美國,覺得美國政治一步到位走向共和,沒經歷過什麼君主制、封建制、貴族制,實現“人人平等”是自然而然的事情。然而,在美國這樣一個民族、種族、宗教、文化多元化的國家裡,實現“人人平等”遠比想象中艱難。直到今天,即便美國誕生了一位非洲裔總統,也不意味著“人人平等”夢想的最終實現,因為仍有一些特定人群在為獲得“人”的權利而奮鬥,而且關於什麼是“平等”的爭議依然存在。

“美國夢”到底是什麼?

非洲裔國務卿賴斯

在人類漫長的歷史過程中,不平等才是社會的常態。長久以來,等級制一直被視為維護社會秩序的最有效的方式。古希臘雅典城邦實行了臣民直接民主,所有臣民都有權去投票決定“眾人之事”。但是,占人口絕大多數的奴隸是沒有投票權的。

美國《獨立宣言》中的“人人生而平等”這句話的原文是這樣的all men crealted equnl,其中的“crealted”透露岀這句話的基督教內涵。近代以來產生的“人人生而平等”的理念主要源於基督教中的“上帝面前人人平等”。基督教認為,人是上帝創造的,上帝賦予每個人平等的權利,所以,每個人在權利和價值上都是平等的。

源於基督教的人人平等,不僅意味著人肉身的平等,也意味著每個人都從上帝那裡獲得了人的理性,有能力對是非善惡和什麼是自己的利益做出判斷,一個人的理性與他的受教育程度、學識、經歷、財富、社會地位沒有關係,因為理性是上帝賦予人的基本特徵,是先天的,而不是後天的。正是基於這種對平等的認識,才產生了現代的“民主”理念,即人民,不管他是富人還是窮人,有文化還是沒文化,他們都一樣是國家的主人。

“美國夢”到底是什麼?

制憲會議

北美大陸殖民地之初的現實恰好也與人人平等的理念相吻合。來到新大陸的幾乎所有白人移民都靠站在同一條起跑線上,沒有什麼尊卑貴賤,在大自然面前都靠本事吃飯。所以,人人平等不再只是《聖經》中的基督教教義,也是北美殖民地現實的體現。在美國獨立之前,人人平等的理念早已深入人心。所以,《獨立宣言》才說人人生而平等是一種“不言而喻”的真理,事實就是如此,不需要論證。

人人平等在美國政治上最基本也是最典型的表現,就是一人一票的選舉平等。這個今天看起來習以為常的事,在開始實施時可是驚天動地的大事。要知道這意味著不管你是個民工還是個教授,只要是合法公民,沒有因違法犯罪而被剝奪政治權利,那都只能投一票。

正是由於人人平等中所包含的對普通人理性的信任,人們才發現美國的一個有趣的現象:美國文學攝影作品中的“英雄人物”的典型形象一直都是“牛仔”——粗魯樸實、放任不羈和自力更生。相反,所謂“三高”人群,即高學歷、高職務、高收入的人從來都未被列入美國的“英雄人物”之列。不僅如此,美國人認為,高職務的人是容易被權力腐蝕的人,高收入的人是容易被金錢腐蝕的人,高學歷的人只是在學習和研究方面有特長的人,這些人在理性方面並不比普通人更有判斷力。

“美國夢”到底是什麼?

牛仔

即便是看起來非常需要專業知識的重大刑事案件領域,美國挑選陪審員時也不是考慮候選人是否熟悉法律,反而刻意選那些法律的“門外漢”,甚至是不讀書不看報的公民。這些陪審團成員只需用人的良知和常識來決定被告的“罪”或是“非罪”就行。法官只是從專業技術角度控制引導雙方的辯論,讓陪審團成員聽懂而已。一旦陪審團決定指控罪名成立,法官所做的事就是量刑。

在實踐中,從“人人平等”引申出來的第一個推論是:一個人不管是什麼出身,都有權利得到基本的尊重。瞭解了這個背景,才能理解美國人才市場的一些有趣現象。招聘的時候,僱主不可以先公開聲明有年齡、性別、膚色、種族、宗教信仰、母國國籍、個人身體素質、家庭狀況等方面的要求,申請表上也不能有上述問題。比如,出現性別或者種族/族群一欄,在面試時,僱主也不可以直截了當地問這些問題;否則就是違反《美國憲法》和侵犯個人隱私的行為,當事人可以去法院控告。

隨著社會的發展,財富、權力的不平等必然產生。美國政治文化強調的人人平等,不是說要消除這些不平等,更多的是指所有人機會平等,這是“人人平等”的第二個推論:一個人不管出身如何,都有機會通過自己的努力獲得成功,實現自己的夢想,這就是所謂的“美國夢”。

“美國夢”到底是什麼?

陪審團

為了避免有人“一步領先”之後就“步步領先”,特別是在政治上掌握權力之後產生持久保留權力的想法。“人人平等”還有第三個推論:超然的權力和地位只是暫時的,一旦不在其位,就不能謀其“特權”,就是美國總統,一旦卸任之後也不會有什麼特殊政治待遇,從空軍一號到總統專車統統取消,全家還要搬出白宮,該回哪兒去就回哪兒去。

所以,卸任後的美國總統風光者有之,平淡者有之,歸隱者有之,落寞者也有之,但都是一個普通公民。

從觀念上說,“人人平等”的正當性已經在世界範圍獲得普遍認同,但在現實生活中,什麼才是真正的平等,如何實現平等,一直是思想家和政治家爭論的話題。美國是以自由、平等、民主等價值理念立國的現代國家,但從美國二百年來追求平等的歷程可以看到,把“人人平等”落到實處也是不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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