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第一季度報告

藍籌股 華泰證券 投資 瑞興 證券時報 2017-04-28

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碼:601688 公司簡稱:華泰證券

2017

第一季度報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季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況

1.3 公司負責人周易、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周易及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費雷保證季度報告中財務報表的真實、準確、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報告按照中國企業會計準則編制,未經審計。

二、公司主要財務數據和股東變化

2.1主要財務數據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非經常性損益項目和金額

√適用 □不適用

2.2截止報告期末的股東總數、前十名股東、前十名流通股東(或無限售條件股東)持股情況表

單位:股

注:1、本公司境外上市外資股(H股)股東中,非登記股東的股份由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代為持有。

2、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東性質為股東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的賬戶性質。

3、截止報告期末普通股股東總數中,A股股東169,986戶,H股登記股東9,676戶。

2.3截止報告期末的優先股股東總數、前十名優先股股東、前十名優先股無限售條件股東持股情況表

□適用 √不適用

三、重要事項

3.1公司主要會計報表項目、財務指標重大變動的情況及原因

3.2重要事項進展情況及其影響和解決方案的分析說明

√適用 □不適用

1、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變動情況

報告期內,公司董事會於2017年1月10日收到副總裁張濤先生的書面辭職報告。由於個人工作變動原因,張濤先生提請辭去公司副總裁和華泰期貨有限公司董事長,該辭任自即日起生效。

報告期內,公司於2017年3月16日收到江蘇證監局《關於核准王翀證券公司經理層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批覆》(蘇證監許可字[2017]14 號)。根據相關規定及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自即日起,王翀先生開始履行公司首席風險官職責。

2、公司重大投融資行為

報告期內,華泰紫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華泰紫金投資”)對下屬公司南京華泰大健康二號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南京華泰大健康一號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南京華泰瑞興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南京華泰瑞興投資基金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伊犁華泰瑞達股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實繳出資:

2017 年1 月13 日,華泰紫金投資對南京華泰大健康二號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實繳出資人民幣995 萬元。

2017 年1 月16 日,華泰紫金投資對南京華泰大健康一號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實繳出資人民幣23,955 萬元。

2017 年1 月26 日,華泰紫金投資對南京華泰瑞興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實繳出資人民幣4.08 萬元。

2017 年1 月26 日,華泰紫金投資對南京華泰瑞興投資基金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實繳出資人民幣12.75 萬元。

2017年3月10日,華泰紫金投資對伊犁華泰瑞達股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實繳出資人民幣15.30萬元。

3.3報告期內超期未履行完畢的承諾事項

□適用 √不適用

3.4預測年初至下一報告期期末的累計淨利潤可能為虧損或者與上年同期相比發生重大變動的警示及原因說明

□適用 √不適用

公司名稱: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易

日期:2017-04-26

證券簡稱:華泰證券 證券代碼:601688 編號:臨2017-012

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通知及議案於2017年4月12日以專人送達或電子郵件方式發出。會議於2017年4月26日以現場及視頻會議方式分別在南京、北京、上海和香港召開。會議應到董事12人,實到董事7人,浦寶英、陳寧和孫宏寧三位非執行董事、陳傳明和楊雄勝兩位獨立非執行董事未親自出席會議,其中:浦寶英和陳寧分別書面委託高旭非執行董事代為行使表決權,孫宏寧書面委託周易董事長代為行使表決權,陳傳明和楊雄勝分別書面委託劉紅忠獨立非執行董事代為行使表決權。會議由公司董事長周易主持。公司監事及部分高級管理人員列席會議。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數佔董事總數的100%,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會議事規則》的規定。經與會董事認真審議,以舉手表決方式通過了各項議案,並作出如下決議:

一、同意關於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報告的議案。

表決結果:12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二、同意關於提高公司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規模的議案。

同意將公司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規模從不超過人民幣800億元提高到不超過人民幣1,200億元,並同意授權公司經營管理層在上述額度範圍內根據市場情況決定或調整公司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具體規模。

表決結果:12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三、同意關於修訂公司《風險管理基本制度》的議案。

表決結果:12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四、同意關於修訂《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專門委員會工作細則》的議案。

表決結果:12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五、同意關於修訂《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議案,並同意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表決結果:12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六、同意關於公司為全資子公司華泰證券(上海)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淨資本擔保的議案,並同意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1、同意公司為全資子公司華泰證券(上海)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新增提供最高額度為人民幣19億元的淨資本擔保。

2、為降低對公司風險控制指標的影響,同意淨資本擔保額度採取“總額申請、分批使用”的方式。具體規則為:當華泰證券(上海)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的風險覆蓋率觸及120%的證監會預警標準時,追加部分淨資本擔保至140%的相對安全線,直至達到人民幣19億元的上限。

3、同意授權公司經營管理層辦理履行該擔保承諾所涉及的各項手續,並同意授權公司經營管理層可根據華泰證券(上海)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的實際經營情況終止該項淨資本擔保承諾。

表決結果:11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因兼任華泰證券(上海)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周易董事長迴避表決。

七、同意關於聘任公司董事會祕書、聯席公司祕書及授權代表的議案。

公司副總裁姜健先生因工作分工調整不再兼任公司董事會祕書、聯席公司祕書及授權代表。根據公司董事長周易先生的提名,同意聘任張輝為公司董事會祕書、聯席公司祕書及授權代表,任期至本屆董事會任期結束。

張輝先生已取得證券公司經理層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和董事會祕書任職資格,自即日起履行董事會祕書職責。因張輝先生無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第3.28條所規定的專業資格,公司在聘請了具備第3.28條所規定資格的聯席公司祕書的情況下已向聯交所申請提出豁免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3.28條的規定;張輝先生擔任聯席公司祕書及授權代表自本公司獲得聯交所的豁免函件之日起生效。

表決結果:12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八、同意關於增加公司2016年度股東大會議程的議案。

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同意將第四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的《關於修訂的議案》、《關於公司為全資子公司華泰證券(上海)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淨資本擔保的議案》列入公司2016年度股東大會會議議程。

表決結果:12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特此公告。

附件:張輝先生簡歷

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年4月27日

附件:

張輝先生簡歷

張輝先生,1975年3月出生,中共黨員,管理學博士,十七年證券從業經歷。曾任職於北京東城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華晨集團上海辦事處、通商有限責任公司、北京聯創投資管理有限公司。2003年2月加入本公司,先後任資產管理總部高級經理、證券投資部投資策劃員、南通姚港路營業部副總經理、上海瑞金一路營業部總經理、證券投資部副總經理,綜合事務部總經理及職工監事等職務,現任本公司人力資源部總經理、黨委組織部長。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