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得新複合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決議公告

康得新 材料科學 法律 投資 證券日報 2017-06-08

證券代碼:002450 證券簡稱:康得新 公告編號:2017-043

康得新複合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康得新複合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於2017年6月7日以現場結合通訊方式在公司召開。本次會議的通知已於2017年5月25日前以專人送達、通訊形式通知了全體董事、監事。

本次會議應出席董事7人,實際出席會議並親自參與表決的董事7人,包括獨立董事3人(其中:董事鍾玉先生、徐曙女士、劉勁鬆先生、獨立董事隋國軍先生、單潤澤先生、蘇中鋒先生以通訊方式出席會議並表決),會議由董事長鍾玉先生主持。會議的內容以及召集召開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會議事規則》的規定。因公司已實施2016年度利潤分派,與會董事經過認真審議通過以下議案: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1、會議以7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於調整第三期股權激勵計劃股票期權行權價格的議案》。

調整後第三期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權每份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由8.23元調整為8.17元,尚未行權數量為970.9989萬份;預留的股票期權每份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由7.13元調整為7.07元,尚未行權數量為164.7690萬份。

2、會議以7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權第三個行權期可行權的議案》。

根據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和《第三期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考核管理辦法》的考核結果,公司董事會認為第三期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權第三個行權期行權條件滿足,同意以定向發行公司股票的方式給予157名激勵對象(無董監高)第三個行權期可行權股票期權共970.9989萬股(注:最終以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實際數據為準),行權價格為8.17元/股。

激勵對象必須在行權期限內行權完畢,行權期限結束後,已獲授但尚未行權的股票期權不得行權,未行權的期權由公司註銷。

具體內容詳見同日於巨潮資訊網或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的公告。公司獨立董事對本議案發表了獨立意見。

3、會議以7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預留股票期權第二個行權期可行權的議案》。

根據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和《第三期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考核管理辦法》的考核結果,公司董事會認為第三期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預留股票期權第二個行權期行權條件滿足,同意以定向發行公司股票的方式給予11名激勵對象(無董監高)第二個行權期可行權股票期權共164.7690萬股(注:最終以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實際數據為準),行權價格為7.07元/股。

注: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權第三個行權期及預留股票期權第二個行權期的行權事宜需在有關機構的手續辦理結束後方可行權,屆時將另行公告。

三、備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決議;

2、獨立董事關於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3、北京德恆律師事務所關於康得新複合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調整第三期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股票期權行權價格的法律意見、關於第三期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期權第三個行權期可行權相關事項的法律意見、關於第三期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預留股票期權第二個行權期可行權相關事項的法律意見。

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特此公告。

康得新複合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年6月7日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