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戰後,320萬日本人離開中國,規定“3樣東西”不準帶走

軍事歷史 日本 二戰 經濟 歷史 中華龍之魂 2018-12-02

二戰後,320萬日本人離開中國,規定“3樣東西”不準帶走


二戰後,320萬日本人離開中國,規定“3樣東西”不準帶走


今天我們來說說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我們對日本俘虜的做法,我們都知道,我軍對於俘虜的政策就是優待,不能苛刻,其實很多人都不理解為什麼這麼做,但其實這樣做也是有原因的,有句話這樣說,別人對你不好,但是你不能以同樣的方式去對待他,那樣你就跟他沒什麼兩樣了。


二戰後,320萬日本人離開中國,規定“3樣東西”不準帶走


所以,我們對待日軍俘虜是很仁慈的,還幫助他們回到自己的家鄉,當時日軍俘虜的人數是很多的,達到了320萬人,但是他們最終還是被我們送回去了,回到了日本,但是在他們上船前,也是照例檢查了隨身所帶物品,其中有這三類物品,是不能帶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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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樣是違禁品,也就是具有傷害性的武器,比如毒品,槍支,刀等等,還有就是望遠鏡以及軍犬,這些他們都不能帶走。第二樣是具有經濟價值的物品,比如說金銀珠寶,還有股票,收藏品,包括香菸雪茄。第三樣是文字類的物品,比如書籍,雜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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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我們為什麼要幫助他們回家呢?原因當然很簡單,因為人數太多了,再加上我們優待俘虜的政策,我國根本養不起這麼多人,再加上當時我國處於一個戰後修復期,更是自顧不暇,所以,他們只有回家,不然長久待在我們國家肯定會把我們國家拖垮。比如說他們可以享受和其他士兵一樣的待遇,也就是說我們士兵能享受的待遇他們也能享受,這樣就需要花費很多錢財,雖然我們也收繳了很多錢財,但是那根本不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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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遣返他們的原因,但是問題又來了,俘虜那麼多,我們怎麼把他們送回去呢?這也是一個很頭疼的問題。當時這個問題是由我國和美國一起解決的,為此,在1945年的九月,我們和美國還專門開了一個會議討論這個問題,在幾次商討之後,決定了遣送日軍俘虜的方法。這個方法就是美國負責提供遣送他們回去的船艦,我們負責提供給他們日常給養。這麼看來,其實我們是當了冤大頭,畢竟那麼多人,這可是一筆不小的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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