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股東減持股份的公告

巨力索具 深交所 IPO 法律 證券時報 2017-05-04

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於2017年5月3日,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收到實際控制人楊會德女士和一致行動人楊賽先生的書面通知,上述股東於2015年6月5日至2017年5月2日間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競價交易系統和大宗交易系統累計減持公司股份1,581.9389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1.6479%。其中:通過競價交易516,9389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0.5385%;通過大宗交易1,065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1.1094%。

最近一年內,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不存在受到交易所公開譴責或兩次以上通報批評處分、公司股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等情形。

上述股東在三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總數,未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一。

本次減持不會引起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變動,具體情況如下:

一、股東減持情況

1、股東減持股份情況

注:上述股東中,楊會德女士為公司4名實際控制人之一;楊賽先生系公司實際控制人楊建國先生之子,為公司一致行動人;楊會德女士與楊賽先生系主要社會關係。上述股東為公司一致行動人,減持股份數量須累計、合併計算。

公司實際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動人自最近一次即2015年3月24日披露《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起至本次減持後,累計減持公司股份3,716.9398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3.8718%。

2、股東本次減持前後持股情況

二、其他相關說明

1、本次股份減持完成後,實際控制人楊會德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500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1.5625%;另,因實際控制人楊會德女士持有公司控股股東巨力集團有限公司23.50%的股份,而間接持有公司股份。故,實際控制人楊會德女士本次減持公司股份行為不影響公司實際控制人地位發生變化。

2、本次減持未違反《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規範運作指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和業務規則的規定。

3、上述股東未做出過最低減持價格等承諾。

4、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動人承諾未來六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系統累計減持公司股份數量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5%。

5、承諾履行情況

首次公開發行前承諾: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承諾所持股份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個月內(即自2010年1月26日至2013年1月26日止)不得轉讓或委託他人管理,也不得由公司回購的流通限制。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其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25%;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延期鎖定承諾:2012年11月20日,公司收到控股股東巨力集團有限公司及實際控制人楊建忠先生、楊建國先生出具的《關於延長股份鎖定期承諾的聲明》,上述股東自願將其合計持有的首次公開發行前有限售條件股份607,200,00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63.25%,延長鎖定期12個月,即自2013年1月26日至2014年1月26日。因延長鎖定期限已滿,上述股份已於2014年1月30日上市流通。內容詳見2014年1月30日刊載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關公告。

承諾不減持、計劃增持承諾:於2015年7月10日,公司收到實際控制人之一楊會德女士的書面通知:為積極響應和貫徹中國證監會下發的《關於上市公司大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增持本公司股票相關事項的通知》證監發【2015】51號文要求,楊會德女士以自有資金於2015年8月24日至2016年1月4日間通過“國君資管1165定向資產管理計劃” 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二級市場競價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累計4,044,389股,涉及金額26,052,462.47元人民幣,並承諾在增持期間及在增持完成後6個月內(即:自2016年1月6日至2016年7月6日止)不轉讓本次所增持的公司股份。內容詳見2015年7月11日和2016年1月6日刊載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5-034號和2016-001號公告。

綜上,上述股東承諾均已履行完畢,本次減持股份不存在違反其股份鎖定承諾的情況。

三、備查文件

1、相關股東出具的《關於減持巨力索具(002342)股份的通知》。

特此公告。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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