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

金融 嘉實基金 廣發銀行 工商銀行 證券時報 2017-05-24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5月2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與收益支付相關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1)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擁有收益結轉的基金份額於2017年5月22日直接計入其基金賬戶,2017年5月23日起可通過相應的銷售機構及其網點進行查詢及贖回。

(2)2017年5月22日,投資者申購或轉換轉入的本基金份額不享有當日的分配權益,贖回或轉換轉出的本基金份額享有當日的分配權益。

(3)2017年5月22日,投資者全部贖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額:若本次收益分配結轉的基金份額低於1000份,基金管理人將自動計算其累計收益並與贖回款一起以現金形式支付;若本次收益分配結轉的基金份額高於或等於1000份,則該收益結轉的基金份額無法同時贖回,其可贖回起始日為2017年5月23日。

(4)通常情況下,本基金的收益支付方式為按日支付,對於目前暫不支持按日支付的銷售機構,仍保留每月20日集中支付的方式。若該日為非工作日,則順延到下一工作日。

(5)諮詢辦法

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戶服務電話400-600-8800,網址:www.jsfund.cn。

代銷機構: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東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臨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溫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漢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陽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烏魯木齊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煙臺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哈爾濱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稠州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東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重慶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蘇江南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蘇崑山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蘇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聯合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市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海峽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紹興瑞豐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溫州龍灣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東南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錦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樂清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貴陽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島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蘇紫金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義烏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慈溪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和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諾亞正行(上海)基金銷售投資顧問有限公司、深圳眾祿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銷售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好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長量基金銷售投資顧問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順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恆基金銷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嘉實財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創金啟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宜信普澤投資顧問(北京)有限公司、眾升財富(北京)基金銷售有限公司、深圳騰元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北京廣源達信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中經北證(北京)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匯付金融服務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正達廣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虹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陸金所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大泰金石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財富管理有限公司、中證金牛(北京)投資諮詢有限公司、東海期貨有限責任公司、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萬宏源證券有限公司、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證券(山東)有限責任公司、中國中投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長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廣州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東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財富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華西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萬宏源西部證券有限公司、中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紀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第一創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證券有限公司、華福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聯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英大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宏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長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萬聯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東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東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信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新時代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大同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國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國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東莞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都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東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銀國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恆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金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西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龍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財通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上海華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華鑫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瑞銀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中山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國融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證券有限公司、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國民族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華寶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長城國瑞證券有限公司、愛建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華融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新蘭德證券投資諮詢有限公司、螞蟻(杭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北京匯成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倉石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萬得投資顧問有限公司、鳳凰金信(銀川)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中民財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增加工商銀行等為嘉實中小企業量化活力靈活配置

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代銷機構的公告

根據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與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烏魯木齊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蘇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海峽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諾亞正行(上海)基金銷售投資顧問有限公司、深圳眾祿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長量基金銷售投資顧問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順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恆基金銷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嘉實財富管理有限公司、宜信普澤投資顧問(北京)有限公司、深圳騰元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北京廣源達信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匯付金融服務有限公司、上海中正達廣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虹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財富管理有限公司、中證金牛(北京)投資諮詢有限公司、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萬宏源證券有限公司、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證券(山東)有限責任公司、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萬宏源西部證券有限公司、中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創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福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聯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長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東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信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都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東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龍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融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簽署的開放式基金代銷協議,上述代銷機構自2017年5月22日起對所有投資者辦理嘉實中小企業量化活力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的開戶、認購等業務。

投資者可以通過以下途徑諮詢、瞭解有關詳情:

(1)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3)北京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4)烏魯木齊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5)蘇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6)福建海峽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7)桂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8)諾亞正行(上海)基金銷售投資顧問有限公司

(9)深圳眾祿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0)上海好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11)上海長量基金銷售投資顧問有限公司

(12)浙江同花順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13)北京展恆基金銷售股份有限公司

(14)上海利得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15)嘉實財富管理有限公司

(16)宜信普澤投資顧問(北京)有限公司

(17)深圳騰元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18)北京廣源達信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19)上海匯付金融服務有限公司

(20)上海中正達廣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21)北京虹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22)珠海盈米財富管理有限公司

(23)中證金牛(北京)投資諮詢有限公司

(24)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5)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6)申萬宏源證券有限公司

(27)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8)中信證券(山東)有限責任公司

(29)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30)申萬宏源西部證券有限公司

(31)中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32)第一創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33)華福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34)聯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35)長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36)渤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37)東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38)信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39)南京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40)中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41)國都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42)東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43)金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44)西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45)華龍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46)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47)華融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48)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戶服務電話:400-600-8800

網址:www.jsfund.cn

歡迎廣大投資者垂詢、惠顧辦理本基金的開戶、認購等相關業務。

特此公告。

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2日

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以通訊

方式召開嘉實快線貨幣市場基金基金

份額持有人大會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決定以通訊方式召開嘉實快線貨幣市場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並於2017年5月19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及本公司網站(www.jsfund.cn)發佈了《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以通訊方式召開嘉實快線貨幣市場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公告》。為使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順利召開,現發佈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開會議基本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和《嘉實快線貨幣市場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嘉實快線貨幣市場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經與本基金的基金託管人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協商一致,決定以通訊方式召開本基金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會議的具體安排如下:

1、會議召開方式:通訊方式。

2、會議投票表決起止時間:自2017年5月19日起,至2017年6月19日17:00止(送達時間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決票時間為準)。

3、會議計票日:2017年6月20日

4、會議通訊表決票的寄達地點:

收件人: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戶服務部

辦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南大街7號北京萬豪中心D座12層

聯繫人:趙佳

聯繫電話:400-600-8800

郵政編碼:100005

請在信封表面註明:“嘉實快線貨幣市場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表決專用”。

二、會議審議事項

《關於嘉實快線貨幣市場基金合併基金份額設置並降低基金費率的議案》(見附件一)。

三、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益登記日

本次大會的權益登記日為2017年5月19日,即在2017年5月19日下午交易時間結束後,在本基金登記機構登記在冊的本基金全體基金份額持有人均有權參與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表決。

四、表決票的填寫和寄交方式

1、本次會議表決票見附件二。基金份額持有人可從相關報紙上剪裁、複印附件二或登錄本基金管理人網站(http://www.jsfund.cn)下載並打印表決票。

2、基金份額持有人應當按照表決票的要求填寫相關內容,其中:

(1)個人投資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決票上簽字,並提供本人身份證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證或其他能夠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證件或證明)正反面複印件;

(2)機構投資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決票上加蓋本單位公章或經授權的業務章(以下合稱“公章”),並提供加蓋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其他單位可使用加蓋公章的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有權部門的批文或登記證書複印件等);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決票上加蓋本單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權代表在表決票上簽字(如無公章),並提供該授權代表的身份證件正反面複印件或者護照或其他身份證明文件的複印件,該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所簽署的授權委託書或者證明該授權代表有權代表該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簽署表決票的其他證明文件,以及該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的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或者其他有效註冊登記證明覆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資格的證明文件的複印件;

(3)個人投資者委託他人投票的,應由代理人在表決票上簽字或蓋章,並提供個人投資者身份證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證或其他能夠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證件或證明)正反面複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權委託書原件(可參照附件三)。如代理人為個人,還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證或其他能夠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證件或證明)正反面複印件;如代理人為機構,還需提供代理人的加蓋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其他單位可使用加蓋公章的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有權部門的批文或登記證書複印件等);

(4)機構投資者委託他人投票的,應由代理人在表決票上簽字或蓋章,並提供機構投資者加蓋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其他單位可使用加蓋公章的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有權部門的批文或登記證書複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權委託書原件(參照附件三)。如代理人為個人,還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證或其他能夠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證件或證明)正反面複印件;如代理人為機構,還需提供代理人的加蓋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其他單位可使用加蓋公章的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有權部門的批文或登記證書複印件等)。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委託他人投票的,應由代理人在表決票上簽字或蓋章,並提供該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的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或者其他有效註冊登記證明覆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資格的證明文件的複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權委託書原件。如代理人為個人,還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證或其他能夠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證件或證明)正反面複印件;如代理人為機構,還需提供代理人的加蓋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其他單位可使用加蓋公章的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有權部門的批文或登記證書複印件等)。

(5)以上各項中的公章、批文及登記證書,以基金管理人的認可為準。

3、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將填妥的表決票和所需的相關文件自2017年5月19日起,至2017年6月19日17:00以前(送達時間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決票時間為準)通過專人送交、快遞或郵寄的方式送達至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戶服務部(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南大街7號北京萬豪中心D座12層),並請在信封表面註明:“嘉實快線貨幣市場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表決專用”。

五、計票

1、本次通訊會議的計票方式為: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權的兩名計票人在基金託管人(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權代表的監督下於會議計票日(即2017年6月20日)進行計票,並由公證機關對其計票過程予以公證。

2、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每一份A類基金份額/每一份B類基金份額/每一份C類基金份額具有1票表決權,所持每一份H類基金份額具有100票表決權。

3、表決票效力的認定如下:

(1)直接出具書面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受託代表他人出具書面意見的代理人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和受託出席會議者出具的委託人持有基金份額的憑證和授權委託書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和本公告的規定,並與登記機構記錄相符。

(2)表決票填寫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公告規定,且在規定時間之前送達基金管理人的,為有效表決票;有效表決票按表決意見計入相應的表決結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額計入參加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表決的基金份額總數。

(3)如表決票上的表決意見未選、多選或無法辨認、表決意見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項符合會議通知規定的,視為棄權表決,計入有效表決票,並按“棄權”計入對應的表決結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額計入參加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表決的基金份額總數。

(4)如表決票上的簽字或蓋章部分填寫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證明基金份額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經有效授權的證明文件的,或未能在規定時間之前送達基金管理人的,均為無效表決票;無效表決票不計入參加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表決的基金份額總數。

(5)基金份額持有人重複提交表決票的,如各表決票表決意見相同,則視為同一表決票;如各表決票表決意見不相同,則按如下原則處理:

①送達時間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後送達的有效的表決票為準,先送達的表決票視為被撤回;

②送達時間為同一天的,視為在同一表決票上做出了不同表決意見,若其他各項符合會議通知規定的,計入棄權表決票;

③送達時間按如下原則確定:專人送達的以實際遞交時間為準,郵寄的以基金管理人收到的時間為準。

六、決議通過條件

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對《關於嘉實快線貨幣市場基金合併基金份額設置並降低基金費率的議案》的審議,同時符合以下情形時方視為表決通過並做出有效決議:

1、本人直接出具書面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書面意見的基金份額佔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50%以上(含50%);

2、對《關於嘉實快線貨幣市場基金合併基金份額設置並降低基金費率的議案》投贊成票所代表的表決權,佔參加本次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表決權的50%以上(含50%)。

以上計算基金份額數量或相關比例時,基金份額應指H類份額數量乘以100後再加上A類、B類、C類份額數量之和。

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的事項,本基金管理人自決議通過之日起五日內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及二次授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規定,本次持有人大會需要本人直接出具書面意見和授權他人代表出具書面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額達到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50%以上(含50%)方可舉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成功召開,根據2013年6月1日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規定,基金管理人可另行確定並公告重新開會的時間和地點,但權益登記日仍為2017年5月19日。

重新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時,除非授權文件另有載明,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授權期間基金份額持有人做出的各類授權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權方式發生變化或者基金份額持有人重新做出授權,則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權為準,詳細說明見屆時發佈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通知。

八、本次大會相關機構

1、召集人: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基金託管人: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證機關:北京市方圓公證處

4、律師事務所:上海源泰律師事務所

九、重要提示

1、請基金份額持有人在提交表決票時,充分考慮郵寄在途時間,確保表決票於表決截止時間前送達。

2、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有關公告可通過本基金管理人網站查閱,投資者如有任何疑問,可致電嘉實基金客戶服務熱線400-600-8800(免長途話費)諮詢。

3、基金管理人將在發佈本公告後,在2個工作日內連續公佈相關提示性公告,就持有人大會相關情況做必要說明,請予以留意。

4、本通知的有關內容由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附件一:《關於嘉實快線貨幣市場基金合併基金份額設置並降低基金費率的議案》

附件二:《嘉實快線貨幣市場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通訊表決票》

附件三:《授權委託書》

附件一:

關於嘉實快線貨幣市場基金合併基金份額設置並降低基金費率的議案

嘉實快線貨幣市場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

為應對複雜多變的證券市場環境,更好地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提高產品的市場競爭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和《嘉實快線貨幣市場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有關規定,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託管人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協商一致,提議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對嘉實快線貨幣市場基金(以下簡稱“嘉實快線基金”或“本基金”) 合併基金份額設置並降低基金管理費率、託管費率的事項。《嘉實快線貨幣市場基金合併基金份額設置並降低基金費率方案說明書》詳見本議案附件。為實施嘉實快線基金合併基金份額設置並降低基金費率的方案,提議授權基金管理人辦理本次嘉實快線基金合併基金份額設置並降低基金費率的有關具體事宜,並根據現時有效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嘉實快線貨幣市場基金合併基金份額設置並降低基金費率方案說明書》的有關內容對《嘉實快線貨幣市場基金基金合同》及《嘉實快線貨幣市場基金招募說明書》進行修改。

以上議案,請予審議。

基金管理人: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2日

嘉實快線貨幣市場基金合併基金份額設置並降低基金費率方案說明書

一、重要提示

1、為應對複雜多變的證券市場環境,更好地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提高產品的市場競爭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和《嘉實快線貨幣市場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有關規定,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託管人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協商一致,提議以通訊方式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關於嘉實快線貨幣市場基金(以下簡稱“嘉實快線基金”或“本基金”)合併基金份額設置並降低基金費率的議案。

2、本次嘉實快線基金合併基金份額設置並降低基金費率的方案須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50%以上(含50%)通過方為有效,因此上述方案存在無法獲得相關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表決通過的可能。

3、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表決通過的事項須報中國證監會備案,且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自表決通過之日起生效。中國證監會對本次嘉實快線基金持有人大會決議的備案,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投資價值、市場前景或投資者的收益做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

二、合併基金份額設置並降低基金費率方案說明

1、合併前:嘉實快線基金設場外份額和場內份額。其中,本基金根據投資人持有基金份額時間的不同,對投資人持有的場外基金份額按照不同的費率計提管理費,因此形成A類、B類和C類三類場外基金份額。H類份額為場內基金份額。

本基金基金份額分類的具體情況如下:

2、份額合併方式:若《關於嘉實快線貨幣市場基金合併基金份額設置並降低基金費率的議案》經本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表決通過,自持有人大會表決通過次日起,註冊登記機構將本基金每一份B類基金份額合併為一份A類基金份額,將本基金每一份C類基金份額合併為一份A類基金份額,註銷B類、C類兩類基金份額。H類基金份額設置保持不變。

3、份額合併後:嘉實快線基金設置A類基金份額及H類基金份額兩類份額。A類份額為場外基金份額,H類份額為場內基金份額,自持有人大會表決通過次日起,將兩類份額的年管理費率統一調整為0.15%,年託管費率統一調整為0.06%。

三、基金合同修改內容

1、對《基金合同》全文的修訂

對原場外份額A類、B類、C類基金份額的表述全部修訂為A類基金份額並刪除原合同中關於份額升級的描述,涉及釋義、基金的基本情況、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基金份額的登記、基金資產估值、基金費用與稅收、基金的收益與分配、基金的信息披露、基金合同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清算等章節。

2、對基金合同“第三部分基金的基本情況”的修訂

(1)“六、基金份額面值和認購費用”修訂為:

“A類基金份額面值為人民幣1元, H類基金份額的面值為人民幣100元。本基金不收取認購費。”

(2)“八、基金份額分類”修訂為:

“本基金設場外基金份額和場內基金份額,A類份額為場外基金份額,H類份額為場內基金份額。A類和H類基金份額分別設置基金代碼,分別公佈各類基金份額的每萬份或每百份基金淨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有關基金份額分類的具體規定詳見招募說明書相關章節。

在不違反法律法規、基金合同的約定以及對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可對基金份額分類辦法及規則進行調整,或增加新的基金份額類別,並在調整或增加新的基金份額類別實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決策。”

3、對基金合同“第七部分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的修訂:

(1)“三、場外申購與贖回(四)、申購份額與贖回金額的計算方式” 第1點修訂為:

“1、本基金基金份額類別不收取申購費用和贖回費用。但在滿足相關流動性風險管理要求的前提下,當本基金持有的現金、國債、中央銀行票據、政策性金融債券以及5個交易日內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佔基金資產淨值的比例合計低於5%且偏離度為負時,為確保基金平穩運作,避免誘發系統性風險,本基金對當日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申請贖回基金份額超過基金總份額1%以上的贖回申請徵收1%的強制贖回費用(其中確定贖回基金份額和基金總份額過程中每一份H類基金份額將折算為100 份A類基金份額與A類份額合併計算),並將上述贖回費用全額計入基金財產。基金管理人與基金託管人協商確認上述做法無益於本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在不違反法律法規、基金合同的約定以及對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可增加收取申購費用或贖回費用的新的基金份額類別,並在該份額類別實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不需要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2)“四、場內申購與贖回”的“(五)申購和贖回的價格、費用及其用途”第2點修訂為:

“2、本基金不收取申購費用和贖回費用,但在滿足相關流動性風險管理要求的前提下,當本基金持有的現金、國債、中央銀行票據、政策性金融債券以及5個交易日內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佔基金資產淨值的比例合計低於5%且偏離度為負時,為確保基金平穩運作,避免誘發系統性風險,本基金對當日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申請贖回基金份額超過基金總份額1%以上的贖回申請徵收1%的強制贖回費用(其中確定贖回基金份額和基金總份額過程中每一份H類基金份額將折算為100 份A類基金份額與A類份額合併計算),並將上述贖回費用全額計入基金財產。基金管理人與基金託管人協商確認上述做法無益於本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3)“七、鉅額贖回的認定及處理方式”修訂為:

“1、鉅額贖回的認定

單個開放日,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淨贖回申請(A類基金份額的贖回申請份額總數加上基金轉換中A類基金份額的轉出申請份額總數扣除A類基金份額的申購申請份額總數及基金轉換中轉入A類基金份額的申請份額總數後的餘額)超過上一開放日A類基金份額總份額的10%的情形,即認為A類基金份額發生了鉅額贖回;

單個開放日,本基金H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淨贖回申請(H類基金份額的贖回申請份額總數扣除H類基金份額的申購申請份額總數後的餘額)超過上一開放日H類基金總份額的10%,即認為H類基金份額發生了鉅額贖回。

2、A類基金份額鉅額贖回的處理方式

出現A類基金份額鉅額贖回時,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本基金當時的資產組合狀況決定接受全額贖回或部分延期贖回。

(1)接受全額贖回:當基金管理人認為有能力兌付投資者A類基金份額的全部贖回申請時,按正常贖回程序執行。

(2)部分延期贖回:當基金管理人認為兌付投資者A類基金份額的全部贖回申請有困難,或認為兌付投資者A類基金份額的全部贖回申請進行的資產變現可能使基金資產淨值發生較大波動時,基金管理人在當日接受A類基金份額贖回比例不低於上一開放日A類基金份額總數10%的前提下,對其餘A類基金份額的贖回申請延期辦理。對於當日的A類基金份額贖回申請,應當按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申請贖回A類基金份額佔當日申請贖回A類基金份額總份額的比例,確定該基金份額持有人當日受理的贖回份額;A類基金份額的贖回申請未受理部分除投資者在提交A類基金份額贖回申請時選擇將當日未獲受理部分予以撤銷者外,延遲至下一開放日辦理。轉入下一開放日的A類基金份額贖回申請不享有贖回優先權,以此類推,直到全部贖回為止。

(3)本基金單個基金份額持有人在單個開放日申請贖回基金份額超過A類基金總份額10%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參照上述第(2)款的規定延期辦理部分贖回申請或者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4)當發生A類基金份額鉅額贖回並延期辦理時,基金管理人應當按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通過郵寄、傳真或招募說明書規定的其他方式通知基金份額持有人,說明有關處理方法,同時在指定媒介上予以公告,並在公開披露日向中國證監會和基金管理人主要辦公場所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備案。

(5)暫停接受和延緩支付: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連續2個開放日以上發生鉅額贖回,如基金管理人認為有必要,可暫停接受A類基金份額贖回申請;已經確認成功的A類基金份額的贖回申請可以延緩支付贖回款項,但延緩期限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並應當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H類基金份額鉅額贖回的處理方式

在H類基金份額發生鉅額贖回時,H類基金份額的贖回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相關業務規則辦理。本基金連續兩日以上(含本數)發生H類基金份額的鉅額贖回時,如基金管理人認為有必要,可暫停接受H類基金份額的贖回申請;已經接受的H類基金份額贖回申請可以延緩支付贖回款項,但不得超過正常支付時間20個工作日,並應當在指定媒體上進行公告。”

4、對基金合同“第九部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總述的修訂: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由基金份額持有人組成,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授權代表有權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出席會議並表決。除基金合同另有約定外,持有的每一份H類基金份額與每100份A類基金份額享有平等的權利。就H類份額進一步澄清:本基金合同第九部分、第十部分及基金合同其他條款中涉及基金份額持有人提議召集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權利、提出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議案的權利、出席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會議的權利及在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上的表決權等與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相關的權利,H類份額持有人持有的每一H類份額與每100份A類基金份額具有平等的權利。

除上下文另有約定外,在本基金合同第九部分、第十部分中,提及代表特定比例的基金份額或以合併計算本基金基金份額數量為基礎計算相關比例時,計算該特定比例的基數或合併計算基金份額應指H類份額數量乘以100後再加上A類份額數量之和。

本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不設日常機構。”

5、對基金合同“第十六部分基金費用與稅收”的修訂:

(1)“二、基金費用計提方法、計提標準和支付方式”第1點修訂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本基金的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淨值的0.15%年費率計提。

管理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H=E×0.15%÷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管理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淨值

基金管理費每日計算,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經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雙方核對後,由基金託管人於次月前5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節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順延。”

(2)“二、基金費用計提方法、計提標準和支付方式”第2點修訂為:

“2、基金託管人的託管費

本基金的託管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淨值的0.06%年費率計提。託管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H=E×0.06%÷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託管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淨值

基金託管費每日計算,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經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雙方核對後,由基金託管人於次月前5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節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順延。”

(3)“二、基金費用計提方法、計提標準和支付方式”第3點修訂為:

“3、基金銷售服務費

基金銷售服務費可用於本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服務等各項費用。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銷售服務費費率為0.01%,H類基金份額的銷售服務費為0.25%。在不違反法律法規、基金合同的約定以及對現有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可增加收取不同銷售服務費用的新的基金份額類別,並在該份額類別實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不需要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銷售服務費計提的計算公式具體如下:

H=E×該類基金份額年銷售服務費率÷當年天數

H為該類基金份額每日應計提的基金銷售服務費

E為前一日該類基金份額的基金資產淨值

基金銷售服務費每日計提,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託管人發送基金銷售服務費劃付指令,經基金託管人複核後於次月首日起5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付給登記機構,由登記機構代付給銷售機構。”

附件二:

嘉實快線貨幣市場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表決票

(本表決票可剪報、複印或登錄本基金管理人網站(www.jsfund.cn)下載並打印,在填寫完整並簽字蓋章後均為有效。)

附件三:

授權委託書

茲委託代表本人(或本機構)參加投票截止時間為2017年6月19日17:00的以通訊方式召開的嘉實快線貨幣市場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並代為全權行使對《關於嘉實快線貨幣市場基金合併基金份額設置並降低基金費率的議案》的表決權。授權有效期自簽署日起至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會議結束之日止。若嘉實快線貨幣市場基金重新召開審議相同議案的持有人大會的,本授權繼續有效,除非本人(或本機構)以委託日期在後的新《授權委託書》取代本《授權委託書》。

委託人(簽字/蓋章):

委託人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註冊號:

委託人基金賬戶號/證券賬戶號:

受託人簽字/蓋章:

受託人身份證明編號:

委託日期: 年 月 日

附註:

1、此授權委託書可剪報、複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寫完整並簽字蓋章後均為有效。

2、“基金賬戶號/證券賬號”,僅指持有本基金份額的基金賬戶號(H類基金份額為證券賬號),同一基金份額持有人擁有多個此類賬戶且需要按照不同賬戶持有基金份額分別行使表決權的,應當填寫基金賬戶號/證券賬號;其他情況可不必填寫。此處空白、多填、錯填、無法識別等情況的,將被默認為代表此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額。

3、受託人的表決意見代表委託人本基金賬戶下全部基金份額的表決意見。

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關於以通訊方式召開嘉實穩榮債券型

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

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決定以通訊方式召開嘉實穩榮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並於2017年5月19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及本公司網站(www.jsfund.cn)發佈了《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以通訊方式召開嘉實穩榮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公告》。為使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順利召開,現發佈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開會議基本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和《嘉實穩榮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嘉實穩榮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經與本基金的基金託管人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協商一致,決定以通訊方式召開本基金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會議的具體安排如下:

請在信封表面註明:“嘉實穩榮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表決專用”。

二、會議審議事項

《關於嘉實穩榮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降低管理費率與託管費率有關事項的議案》(見附件一)。

(2)機構投資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決票上加蓋本單位公章,並提供加蓋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其他單位可使用加蓋公章的有權部門的批文或登記證書複印件等);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決票上加蓋本單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權代表在表決票上簽字(如無公章),並提供該授權代表的身份證件複印件或者護照或其他身份證明文件的複印件,該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所簽署的授權委託書或者證明該授權代表有權代表該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簽署表決票的其他證明文件,以及該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的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或者其他有效註冊登記證明覆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資格的證明文件的複印件;

(3)個人投資者委託他人投票的,應由代理人在表決票上簽字或蓋章,並提供個人投資者身份證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證或其他能夠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證件或證明)正反面複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權委託書原件(可參照附件三)。如代理人為個人,還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證或其他能夠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證件或證明)正反面複印件;如代理人為機構,還需提供代理人的加蓋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其他單位可使用加蓋公章的有權部門的批文或登記證書複印件等);

(4)機構投資者委託他人投票的,應由代理人在表決票上簽字或蓋章,並提供機構投資者加蓋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其他單位可使用加蓋公章的有權部門的批文或登記證書複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權委託書原件(參照附件三)。如代理人為個人,還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證或其他能夠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證件或證明)正反面複印件;如代理人為機構,還需提供代理人的加蓋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其他單位可使用加蓋公章的有權部門的批文或登記證書複印件等)。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委託他人投票的,應由代理人在表決票上簽字或蓋章,並提供該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的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或者其他有效註冊登記證明覆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資格的證明文件的複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權委託書原件。如代理人為個人,還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證或其他能夠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證件或證明)正反面複印件;如代理人為機構,還需提供代理人的加蓋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其他單位可使用加蓋公章的有權部門的批文或登記證書複印件等)。

3、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將填妥的表決票和所需的相關文件自2017年5月19日起,至2017年6月19日17:00以前(送達時間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決票時間為準)通過專人送交、快遞或郵寄的方式送達至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戶服務部(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南大街7號北京萬豪中心D座12層),並請在信封表面註明:“嘉實穩榮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表決專用”。

1、本次通訊會議的計票方式為: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權的兩名人士在基金託管人(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權代表的監督下於會議計票日(即2017年6月20日)進行計票,並由公證機關對其計票過程予以公證。

2、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額享有一票表決權。

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對《關於嘉實穩榮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降低管理費率與託管費率有關事項的議案》的審議,同時符合以下情形時方視為表決通過並做出有效決議:

1、本人直接出具書面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書面意見的基金份額佔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

2、對《關於嘉實穩榮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降低管理費率與託管費率有關事項的議案》投贊成票所代表的表決權,佔參加本次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表決權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規定,本次持有人大會需要本人直接出具書面意見和授權他人代表出具書面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額達到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方可舉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成功召開,根據2013年6月1日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規定,基金管理人可另行確定並公告重新開會的時間和地點,但權益登記日仍為2017年5月19日。

2、基金託管人: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證機關:北京市方圓公證處

4、律師事務所:上海市源泰律師事務所

附件一:《關於嘉實穩榮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降低管理費率與託管費率有關事項的議案》

附件二:《嘉實穩榮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通訊表決票》

關於嘉實穩榮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降低管理費率與託管費率有關事項的議案

嘉實穩榮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

為應對複雜多變的證券市場環境,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提高產品的市場競爭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和《嘉實穩榮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有關規定,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託管人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協商一致,提議降低嘉實穩榮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嘉實穩榮債券基金”)的管理費率與託管費率,並自本議案表決通過的次日(2017年6月21日)起開始執行新的管理費率與託管費率。《嘉實穩榮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降低管理費率與託管費率方案說明書》詳見本議案附件。

為實施嘉實穩榮債券基金降低管理費率與託管費率方案,提議授權基金管理人辦理本次嘉實穩榮債券基金降低管理費率與託管費率的有關具體事宜,並根據現時有效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嘉實穩榮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降低管理費率與託管費率方案說明書》的有關內容對《嘉實穩榮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及《嘉實穩榮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進行修改。

嘉實穩榮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降低管理費率與託管費率方案說明書

一、重要提示

1、為應對複雜多變的證券市場環境,更好地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提高產品的市場競爭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和《嘉實穩榮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有關規定,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託管人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協商一致,提議以通訊方式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關於嘉實穩榮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嘉實穩榮債券基金”或“本基金”)降低管理費率與託管費率有關事項的議案。

2、本次嘉實穩榮債券基金降低管理費率與託管費率方案需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決權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過,因此降低管理費率與託管費率方案存在無法獲得相關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表決通過的可能。如降低管理費率與託管費率方案表決通過,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自本議案表決通過的次日(2017年6月21日)起開始執行新的管理費率與託管費率。

3、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自表決通過之日起生效,且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表決通過的事項須報中國證監會備案。中國證監會對本次嘉實穩榮債券基金持有人大會決議的備案,均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投資價值、市場前景或投資者的收益做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

二、基金合同修改內容

將“第十五部分基金費用與稅收”中“二、基金費用計提方法、計提標準和支付方式”由原來的: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本基金的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淨值的0.6%年費率計提。管理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H=E×0.6%÷當年天數

基金管理費每日計算,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經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雙方核對後,由基金託管人根據與基金管理人核對一致的數據,自動於次月前3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節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無法按時支付的,順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基金託管人的託管費

本基金的託管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淨值的0.15%的年費率計提。託管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H=E× 0.15%÷當年天數

基金託管費每日計算,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經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雙方核對後,由基金託管人根據與基金管理人核對一致的數據,自動於次月前3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財產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節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無法按時支付的,順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修改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本基金的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淨值的0.30%年費率計提。管理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H=E×0.30%÷當年天數

本基金的託管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淨值的0.10%的年費率計提。託管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H=E× 0.10%÷當年天數

嘉實穩榮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表決票

茲委託代表本人(或本機構)參加投票截止時間為年月日17:00的以通訊方式召開的嘉實穩榮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並代為全權行使對《關於嘉實穩榮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降低管理費率與託管費率有關事項的議案》的表決權。授權有效期自簽署日起至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會議結束之日止。若嘉實穩榮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重新召開審議相同議案的持有人大會的,本授權繼續有效,除非本人(或本機構)以委託日期在後的新《授權委託書》取代本《授權委託書》。

委託人基金賬戶號:

2、“基金賬戶號”,僅指持有本基金份額的基金賬戶號,同一基金份額持有人擁有多個此類賬戶且需要按照不同賬戶持有基金份額分別行使表決權的,應當填寫基金賬戶號;其他情況可不必填寫。此處空白、多填、錯填、無法識別等情況的,將被默認為代表此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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