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孩子“講道理”是下策!什麼才是教育孩子的上策呢?

家庭教育 盧梭 新聞 心理學 早期教育 小智保說教育 2019-03-12

有人總結一些家長教育孩子的方法,無外乎是“動之以情”、“曉之以理”,要是不湊效,就會“大發脾氣”、甚至“動之以武”。很顯然,“動之以武”的暴力教育絕不可取,對孩子“發脾氣”也會於事無補,就是對孩子“動之以情”和“曉之以理”也只能算是教育孩子的下策。可見,教育孩子不是一門簡單的“技術”,需要家長用心去學習和把握。

對孩子“講道理”是下策!什麼才是教育孩子的上策呢?

“講道理、發脾氣、刻意感動,是3種對孩子不但無益反而有害的教育方法。”思想家盧梭早在一百多年前就這樣說過。可過去這麼多年了,現在這3種方法還在很多家長中大行其道。一些家長對盧梭的話不得其解:如果講道理孩子不聽,除了生氣或感化他,還有什麼方法呢?難道不要教育他嗎?

孩子當然需要教育,既然“講道理、發脾氣或感化”都行不通,那麼教育孩子的上策又是什麼呢?簡而言之,就是“言傳不如身教”,家長身體力行地教育孩子才是教育的上策。換而言之,其實沒有不懂事的孩子,如果要孩子懂道理,家長首先要做得有道理,做得有道理,比說得有道理重要得多。

對孩子“講道理”是下策!什麼才是教育孩子的上策呢?

有教育專家認為,教育並不是一件“告訴”和被告知的事情,而是一個主動的和建設性的過程,這個原理幾乎在理論上無人不承認,而在實踐中又無人不違反。要使孩子“明白道理”,不要僅僅把道理告訴孩子,必須要首先讓孩子有機會在實踐中獲得連續不斷的經驗。

“行不言之教”是我國古人早就倡導的教育方法,也得到了很多人的認可,可遇到實際問題時,大多數人還是離不開如何勸說孩子、如何給孩子講道理。下面這個新聞報道也許能給家長一個啟示:廣州番禺一對夫婦,平常發現孩子的錯誤後,不會責罵他們,也不講大道理。例如,有一次,家中的小女兒帶著眼睛看不見的姐姐出去玩,不知為何小女兒將姐姐一個人丟在了外面,獨自回來了。這對夫婦找回姐姐後,並沒有多說什麼,而是讓小女兒做了一個體驗:用毛巾矇住小女兒的眼睛,讓她自己在外面走一段路。從此以後,小女兒變得特別懂事了。

對孩子“講道理”是下策!什麼才是教育孩子的上策呢?

也有一些家長確實能做到不對孩子講道理,但他們很直接,三句話不對就把孩子罵一頓或打一頓,這就不是我們這裡所說的“不講道理”,而是不講理了。更有一些家長,對孩子“動之以武”後又深情地講“孩子,我為什麼打你”,這就是更深層面的不講理。

對孩子“講道理”是下策!什麼才是教育孩子的上策呢?

現代心理學研究表明:不管是大人還是孩子,能否接納別人的觀點,首先取決於情緒,其次取決於對方的行為,最後才是對方的語言。可見,單純的“講道理”是教育孩子的下策,“發脾氣”是下下策,“暴力加虛偽”是下下下策。而做一個“不講道理”卻“言傳身教”的家長,靈活運用適度的口頭教育和重要的行為教育,這才是教育孩子的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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