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事堂:第五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決議的公告

嘉事堂 醫藥生物業 股票 投資 證券之星 2017-06-21

證券簡稱:嘉事堂 證券代碼: 002462 公告編號:2017-034

嘉事堂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決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

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嘉事堂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

或“嘉事堂”)第五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於 2017 年 6 月 16 日下午 5 點後以

電子郵件的方式發出會議通知,會議於 2017 年 6 月 18 日下午 14 時以現場及通

訊表決的方式召開。會議應到董事 8 人,實到董事 8 人,會議由董事長主持。本

次會議的召開及表決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董事會議事規則》的有關規定。經與會董事表決形成如下決議:

一、審議通過了《關於終止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事項並撤回申請

文件的議案》

公司目前正在實施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方案(以下簡稱“本次重大

資產重組”),即公司通過發行股份購買北京嘉事盛世醫療器械有限公司、北京

金康瑞源商貿有限公司、上海嘉事明倫醫療器材有限公司、深圳嘉事康元醫療器

械有限公司、嘉事嘉成醫療器械武漢有限公司、北京嘉事愛格醫療器械有限公司、

安徽嘉事誼誠醫療器械貿易有限公司、浙江嘉事傑博醫療器械有限公司、上海嘉

事嘉意醫療器材有限公司、四川嘉事馨順和醫療器械有限公司、嘉事國潤(上海)

醫療科技有限公司及北京嘉事唯眾醫療器械有限公司部分股權。公司已於 2017

年 2 月 10 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出具的

《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申請受理通知書》(170245 號),中國證監會已依法受

理公司的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申請材料,並於 2017 年 2 月 18 日收到下發的《中國

證監會行政許可項目審查一次反饋意見通知書》(170245 號)。公司已分別於

2017 年 3 月 31 日、2017 年 4 月 9 日公告《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項目審查一次反

饋意見通知書》(170245 號)之反饋意見回覆》《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項目審

查一次反饋意見通知書》(170245 號)之反饋意見回覆(修訂稿)》。

由於近期資本市場發生變化,本次重大資產重組推進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

經交易各方充分溝通、討論,經慎重考慮、協商,同意終止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

產暨關聯交易事項並申請向中國證監會撤回相關申請文件。

表決結果:同意 7 票,反對 0 票,棄權 0 票,迴避 1 票。本議案涉及關聯交

易事項,關聯董事許帥已迴避表決。

公司獨立董事已就該事項進行了事前認可並發表了獨立意見,獨立財務顧問

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發表了專項核查意見,具體內容詳見刊登在中國證監

會指定的信息披露網站(巨潮資訊網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關公

告。

二、審議通過了《關於簽署終止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交易相關協議的議案》

經公司與各交易對方協商一致,各方決定終止本次重大資產重組。同意公司

與解曉娟、王興國、解長春簽署《嘉事堂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與解曉娟、王興國、

解長春關於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協議及其業績承諾與補償協議之終止協議》,與周

焰、丁楠簽署《嘉事堂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與周焰、丁楠關於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協

議及其業績承諾與補償協議之終止協議》,與郭振喜、楊波簽署《嘉事堂藥業股

份有限公司與與郭振喜、楊波關於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協議及其業績承諾與補償協

議之終止協議》,與謝東華、李燕簽署《嘉事堂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與謝東華、李

燕關於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協議及其業績承諾與補償協議之終止協議》;與蘇海軍、

張捷、王興國簽署《嘉事堂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與王興國、蘇海軍、張捷關於發行

股份購買資產協議及其業績承諾與補償協議之終止協議》,與張順、李斌、王興

國簽署《嘉事堂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與王興國、張順、李斌關於發行股份購買資產

協議及其業績承諾與補償協議之終止協議》,與姚海、呂文傑簽署《嘉事堂藥業

股份有限公司與與姚海、呂文傑關於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協議及其業績承諾與補償

協議之終止協議》,與李繁華、宣潔偉簽署《嘉事堂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與李繁華、

宣潔偉關於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協議及其業績承諾與補償協議之終止協議》,與張

斌、沈珍簽署《嘉事堂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與與張斌、沈珍關於發行股份購買資產

協議及其業績承諾與補償協議之終止協議》,與張川簽署《嘉事堂藥業股份有限

公司與與張川關於北京嘉事唯眾醫療器械有限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協議及其

業績承諾與補償協議之終止協》,與張澤軍簽署針對嘉事明倫的《嘉事堂藥業股

份有限公司與張澤軍關於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協議及其業績承諾與補償協議之終

止協議》及針對嘉事國潤的《嘉事堂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與張澤軍關於發行股份購

買資產協議及其業績承諾與補償協議之終止協議》。

前述協議生效後,公司與各交易對方簽署的《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協議》《發

行股份購買資產協議的業績承諾與補償協議》終止,任何一方無需因前述交易協

議的終止或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的終止對任何其他方承擔違約責任。

備查文件: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嘉事堂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 年 0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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