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釋法|離婚後探視孩子能否接走

婚姻 政法 七臺河檢察 七臺河檢察 2017-09-03

#以案釋法#【離婚後探視孩子能否接走】小言和小若離婚後,孩子歸母親小若撫養,父親小言需每月支付1000元撫養費。可不久,雙方的矛盾又出現了,那就是小孩子的探視權問題。今年8月,小言起訴前妻小若,要求確定探望的時間、地點、方式。探視權源於父母與子女之間的血脈親情,正是基於這種親情,父親或母親一方對子女進行探望,更應當根據子女的具體情況,以儘量有利於其健康成長的方式來進行。選擇一個合理而恰當的方式,既是為了使父親或母親的角色在子女的記憶與情感中不致缺失,使之在子女的身心成長中發揮正面的作用,也是為了給子女提供一個穩定的成長環境,這需要父親或母親一方在行使探望權時有所折中,而這也是父母在離異的狀態下,所應當給予子女的關愛。

以案釋法|離婚後探視孩子能否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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